1996年,潍坊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9万人,占总人数的10.88%,比上年增 长0.32%,净增2.4万多人。全市老龄工作围绕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 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扎扎实实地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先后与山东 樱桃园集团总公司联合在中秋节、老人节携带慰问品对退下来的市级老领导进行 了走访慰问;与市电视台、山东翔天实业总公司联合录制了庆祝老人节“鸢都大 看台”专题文艺节目;与太平洋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联合为老年人开办出行保平 安业务; 同五莲酒厂、市电视台联合举行对奎文、潍城、坊子、寒亭4区90岁以 上老年人赠酒献爱心活动;与山东樱桃园集团总公司共同举办敬老献爱心、无糖 樱桃豆奶面市新闻发布会。继续做好老年优待证的续发工作,到年底全市共续发 优待证9547份,7项优待政策全部得到落实。另外还组织了3项主要活动。 一、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活动。1996年10月8日,全市宣传贯 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会议在渤海宾馆召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老龄委主任、老龄办主任及市直各部门负责老 龄工作的同志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市委副书记刘峰岫、副市长徐鉴分别就学 习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后,全市共出动宣传车 80多台次, 发表电视讲话13次,发表文章40余篇,举办培训班8次,设立宣传站 (点) 260多个, 评选征文70余篇, 印发各类宣传材料12万份,把学习宣传贯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活动推向了高潮。 二、开办《晚霞金辉》老年专题节目。1996年5月1日,市老龄办公室与市人 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了《晚霞金辉》老年专题节目,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 老年事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指示;宣传尊老敬老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传播老龄 工作动态和养生保健知识、举办“再塑青春”征文比赛等,受到广大老年人的一 致好评。 三、走访百岁老人。1996年老人节前,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上 下在老人节期间广泛开展尊老敬老活动。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从市到各个县市区、 乡镇(街办)层层都有领导参加,走访慰问了全市40名百岁老人。副市长徐鉴带领 市老龄办的同志走访了潍城、奎文区的两位百岁老人,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