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概况 1996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潍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 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 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两化一治” (规范化管理、 系列化服务和村级自治) ,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1- 12月全市共出生97654人,出生率为11.84‰,比省下达计划指标低3.26个千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5‰,比省下达计划低3.44个千分点;计生率、晚婚率 依次为99.1%、 99.3%,分别比省计划指标高4.1和19.3个百分点,圆满完成 了各项人口计划指标。经山东省年终检查考核,潍坊市获得全省1996年度人口目 标责任达标一等奖。 计划生育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认真分析人口形势,树立鼓干劲、创一流的思想,坚持党政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县、 乡、村计生工作责任制,注重抓典型、抓调度、抓协调,及时有效地解决存在的 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注意为计生部门解决实际问题,1996年中共潍 坊市委、市政府批准将符合条件的乡(镇)计生办主任统一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对 获得国家计生委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基层计生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 (兑现奖金2000 元),为计生系统解决了319名“合同制工人”指标,调动了广大计生干部职工的 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全市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1996年,全市各地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向高层次、新水平发展的思路,坚 持扩大宣传面、加深感染力、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的宣传方针,计划生育宣 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1) 加强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正式出台了 《潍坊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管理意见》,对计生宣传教育的任务、措 施、要求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2)社会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市、 县两级电台、电视台、报纸都固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全年市内新闻单 位刊登、播出计生专题节目4100多件(次);在国家、省、市报纸、刊物上发表计 划生育稿件3700多篇。县、乡、村三级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作用,有计划、有重 点地组织育龄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学习,使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开展 率、参学率、应知应会率分别达到100%、93%和85%以上。全市年内发行中国人口 报3633份,山东人口报29770份,其他各类宣传品19118套(册) 。(3)培训工作富 有成效。 潍坊市着重抓了各类技术人员和对各县市区的师资培训,培训378人; 市宣教中心与有关院校联合, 开办大专班7个,招收学员340名;中专班2个,招 收学员95名。县、乡两级也都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要求,采取集中办班、 请师授课等多种形式,分门别类地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 年内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63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0多万人(次)。 人口计划统计工作 全市各级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领导措施到工作措 施,狠抓一个“实”字,有效地解决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调整责任指标。为避免盲目追求高指标人为造成统计数字不实的问题,各县 市区都按照市里要求,以完成市下达计划指标为原则,对年初与基层签订的高指 标适当下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2) 广泛、深入、持久地清理出 生、新婚漏报。市、县、乡三级都成立了计生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 各个部门参加的强大队伍,层层发放举报信300多万份,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集中清理与常年巡回清理相结合、明查暗访与有奖举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 持久地开展了清理清查活动。1996年全市共清出1995年漏报新婚1405对,漏报出 生2990人;1994年以前的漏报新婚2205对,漏报出生4849人。有效地解决了统计 数字不实的问题,提高了工作质量。(3) 完善了统计例会及“月月清”制度。在 搞好清理的同时,市里统一对档薄表册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 统计例会制度,做到逐级上报,一月一清,使各类报表数字上下一致,最大限度 地减少了错漏报的发生。(4)积极推行现代化统计手段。5月,在青州市召开了全 市计生系统计算机配备及应用工作会议,对全市计生工作纳入微机管理提出了规 划和要求。市计生委制定了微机管理、操作规范,培训了操作人员。全市计生系 统已配备微机162台,有的县市区开始联网运转,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1) 全市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凡在计生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造成恶性事件的 单位,一律取消人口目标责任达标受奖资格。(2) 广泛进行自查、自纠。各级按 照《潍坊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规程》和国家计生委“七个不准” (即不准非法关 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的人员家庭的财务、庄稼、房屋;不准不经规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 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 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不 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生育;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的 要求,认真清理法规性文件和一切行政行为,凡不合法的政策规定,即使对计生 工作有利,也坚决取消;凡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 (3) 切实解决计生乱收费问题。针对在乡(镇)层次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计生不合理 收费、乱收费等问题,市计生委先后下发了潍计育字[1996]3号、7号、27号、 39号、50号、89号6个文件,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将国家计生委、省计生委和市 委、市政府有关制止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贯彻到基层,结合本系统 实际提出了抓落实的具体要求,明文禁止一切搭车收费、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行 为,并组织专门力量直接到村调查,监督各地该退的退,该减的减,该停的停, 推动了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全方位开展。 计划生育系列化服务 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特点,大力开展了生育、生产、生活系列化优质服 务。(1) 依靠科技进步,开展生育服务。各级计生部门强化技术服务功能,积极 为群众开展了避孕节育技术、优生优育咨询、遗传优生监测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不孕症、 妇科病诊治等服务。1996年全市各级计生服务站共做4种节育手术10万 多例;优生咨询2万多人(次) ,做巨细胞病毒血检5万多人(次);56%的乡级以上 服务站开展了B超优生监测,有效地提高了出生人口的先天素质。(2)各部门积极 参与开展生产服务。各级围绕推行“三结合”,认真组织实施了“少生快富文明 幸福工程”和帮扶计生户致富活动。市、县、乡、村都成立了“少生快富文明幸 福工程”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推行“三结合”的倾斜政策。全市有 12个单位设立了“三结合”基金;市财政拨专款20万元,设立了市级“三结合” 基金, 为“三结合”工作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创建“三结合”经济项目1万 多个,吸收从业育龄妇女10万多名,帮助部分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中的 贫困家庭实现了脱贫致富。(3) 健全保险机制,开展生活服务。各级计生协会会 同保险部门,积极为群众开展计生保险服务,到1996年底,全市独生子女双全保 险投保人数达35.6万人,投保金额7700多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年金保险3.9万人, 投保金额达670多万元;母子安康福利保险16万人,投保金额800多万元。同时, 受理计生赔付案件1.3万起,赔付金额210多万元,为部分群众解决了特殊困难, 解除了后顾之忧。 (张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