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振兴全县经济的根本大计,牢 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意识,强化政府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广泛发动群众, 大打实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战,加快 了“两基”实施步伐。1996年7月顺利通过了省政府“两基”验收。 科学规划,奠定“两基”工作基础。根据“联合办小学、集中办初中”的布 局方案, 坚持走集中办学、 形成规模、提高效益的路子,全县小学由1993年的 685处调整为519处,初中由原来的75处调整为37处,优化了学校布局。在各类学 校建设中,确定了以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和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 为“两基”工作重点,保证了“两基”工作顺利进行。 多渠道筹资, 加大“两基” 投入。在用足用好上级资金政策的同时,采取 “多条腿走路”的办法,广筹资金增加教育投入,逐步建立起了“财政拨款、办 学单位投资、社会各界捐资办学”的教育投资体系。到1996年,共筹资金1.43亿 元,建校舍、购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在城区,县财政投资2000万元,新建了第 二实验小学和龙泉中学,扩建了第一实验小学和新华中学,缓解了城区儿童少年 入学难的问题。坚持投资购置与师生动手制作相结合,加快了内部设施配套。自 1994年以来,全县投资2800多万元,新建小学167处、初中10处,扩建小学240处、 初中27处、成人中心校22处;建校舍26万平方米,其中楼房64座、13万平方米; 建起了一批标准较高的实验楼和实验院。 建章立制,坚持依法治教。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临朐县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细则》、《临朐县统筹人民教育基金的试行办法》、 《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等文件,各乡镇也都制定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规 定。 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分别达到了98.8% 和99.9%,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9%。先后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县” 和“全国巾帼教育杯”先进县。全县有22处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