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 纲要》提出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使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出现了蓬勃 发展的良好局面。 至年底,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已发展到170多处,开设专业 70多个, 在学人数达4.5万人。学校类别由单纯职业技术培训发展为学历、非学 历教育并举,涉及到了国民教育的各个层次,包括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中等教 育、 高等教育直至老年教育。 其中有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3处、 在校生近 2000人;普通高中3处、在校生580人;民办非学历高校3处、在校生达1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