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决定》, 1996年6月11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以潍政发[1996]48号文件出台了《潍坊市人 民政府关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九五” 期间和到2010年潍坊市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措施,确定:到2000年,全市城 镇化水平要达到40%以上。 市区基本形成4区为一体的城市框架,城市人口达到 80万人以上;6个县级市城市人口规模分别发展到10-15万人;2个县(“九五”规 划期内改为县级市) 城市人口分别发展到10万人左右;11个重点镇人口规模分别 达到3-5万人;一般建制镇人口发展到1万人以上。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水 平达到55%左右,市区实现由中等城市向现代化大城市的跨越;各县级市发展成 为现代化中等城市;重点建制镇发展成为小城市;其他乡镇驻地城镇基础设施和 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基本实现城市建设现 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