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洋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全省重点扶持的八大骨干企业集团 1996年8月,山东海洋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九五”期间重 点培植的八大骨干企业集团之一,享受10项优惠政策,以加快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步 伐。该公司拥有资产总额35.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2亿元,主要产品有原盐、纯碱、 溴素、焦炭、灭火剂、锅炉、压力容器等43种。其中纯碱年生产能力80万吨, 为 亚洲最大的生产厂家, 溴素、灭火剂等均居全国同行业首位。1996年, 生产纯碱 78.5万吨、原盐114.5万吨、溴素1.1万吨, 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完成工业总 产值(现价)15.1亿元,工业增加值6.45亿元,销售收入14.6亿元。在消化各种 增支减利因素1.1亿元的情况下,实现利税3.37亿元,其中利润1.56亿元,分别比上 年增长17.4%、8.59%、27.44%、28.79%和5.83%。出口纯碱15.1万吨,占 全国出口总量的35%,同时还有8种海洋化工产品出口国外,完成创汇额2162万美元。 在化工部考核的11项主要经济指标中, 该公司的产品产销率、资金利税率、全员 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综合指数4项指标均列榜首, 实现利税、利润2项指标名列 第二。 “九五”期间, 该公司计划完成投资61亿元,开发新产品20种,确保销售额年 增长30%以上,新产品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30%以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6%左右。 到2000年, 该公司资产总额将达到132.6亿元,销售收入达到102.9亿元,实现利税 23.7亿元、其中利润12.2亿元, 出口创汇2亿美元,分别比1996年底增长3.8倍、7 倍、7倍、7.8倍和9倍。同时,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规模实力方面位居同行业 前列,成为全国最大的、独具特色的现代化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并跻身 世界先进行列。 山东海洋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全国100家试点企业集团 1996年12月,山东海洋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国务院正式确定为全国100家试 点企业集团之一。1996年,该公司不断加大改组、改造、改制力度,迅速膨胀企业 规模。采取兼并、联合、控股等方式, 先后将区属宏源公司、塑料编织袋厂、第 二制盐公司以及市属潍坊化工机械厂、 潍坊化工三厂和潍坊朱刘店焦化厂等6家 亏损或濒临破产的企业纳入到该公司中。并通过利用该公司在资金、技术、管理 等方面的优势, 使这些企业迅速转换了经营机制,增强了发展活力,呈现出良好的 发展势头。11月份,省政府正式批准该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确定为1997年全省 首家上市公司。这次股份制改造的主要内容是: 拟将制碱公司、化工公司中溴素 生产的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 作为发起人出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募集资金设 立“山东海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年产20万吨纯碱的扩 产改造和年产5000吨十溴联苯醚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