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地矿行政工作以《矿产资源法》宣传、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地矿机 构改革为重点, 推进4项职能全面到位,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强化探矿、找矿 和开发服务,促进了全市矿业振兴和经济发展。1996年是《矿产资源法》颁布实 施10周年。市、县两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了《矿 产资源法》宣传活动,印发各种宣传材料5万多份,出动宣传车129台次,粉刷大 标语500多条, 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宣传媒体把《矿产资源法》宣传 到千家万户, 为全市依法采矿、 依法管矿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以贯彻国务院 〔1995〕33号文件为动力,紧紧抓住矿业秩序治理整顿不放松,实现了全市矿业 秩序根本好转; 以地矿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地矿行政4项职能到位,健全 规范管理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使地矿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市地矿局被 评为全省地矿系统“二五”普法先进单位、山东省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