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价格关系 市物价部门根据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价格改革指导思想, 对部分突出不合 理的价格进行了调整,适度缓解了价格矛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调整了包括食盐、 铁路专用钢材、化肥、电力、铁路货运、医药、粮食等在内的14种(类) 商品(收 费) 价格。 居民生活用电综合价格从4月1日起, 每千瓦时由0.269元提高到 0.342元(> =KV) ;农业用电综合价格每千瓦时由0.3892元提高到0.4582元(1-- 10KV) ;大工业用电(1--10KV)综合电价每千瓦时由0.42792元提高到0.44292 元。从6月1日起提高了小麦、玉米的国家定购价格,每50公斤小麦、玉米分别由 54元、41元提高为76元和63元;从7月1日起相应提高了供应城镇居民的面粉销售 价格,每50公斤特一粉由106元提高为130元。 价格检查 全市各级物价检查所加大检查力度,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对 大中专学校收费、医疗收费、农资、电力、宾馆、招待所、出租车收费、中小学 收费、涉农收费等价格的监督检查。1996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08件, 查 处价格违法金额1792.7万元。经济制裁总额746万元, 其中退还用户178.4万元, 没收非法所得546.4万元,罚款21.2万元,上缴财政567.6万元。市物价检查所直 接检查单位50余个,查处违价金额1452.5万元,收缴非法所得371.5万元,退还用户 15.5万元,罚款1.2万元;经济制裁总额388.3万元,上缴财政372.8万元。 (刘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