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真抓实干, 开拓进取,司法行政各项事业都有新的突破。 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劳教所 在劳教人员急剧增加的形势下, 千方百计扩大收容规模,新收劳教人员343名, 有效地配合了“严打”斗争的顺利进行。同时,对劳教人员继续广泛开展坦白检 举活动,配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案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 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优势,先后出动1500余名干警、200台(次)法制宣传车,印发各 种宣传材料100多万份, 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刑事辩护工 作中,市、县两级司法局都成立了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了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全市律师共承办刑事辩护案件895件, 保证了“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基 层司法行政干警和人民调解组织除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严打”行动外,还先后 调处民间纠纷769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3起、67人,在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和避 免违法犯罪、确保基层稳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律服务机构的内部体制改革,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市近半数县市区建立了公证律师管理科。律师 所达到33个, 执业律师达到265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和18%。律师共担任常 年法律顾问1255家, 办理刑事辩护案件895件,诉讼代理3674件,办理非诉讼法 律事务3928件,解答法律咨询3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8%、12%、20%、21% 和20%, 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公证机关狠抓公证网络建设, 大力发展公证联络员队伍,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共办证130237件,比上年 增长23%,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各乡镇法律服务所广泛吸收法律专业人才,增加 人员96名,使全市乡镇法律工作者达到957名,平均每所近4人。全市基层法律服 务机构担任法律顾问5701家,民事代理153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054件,协 办公证43207件,见证3309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三五” 普法和“二五” 依法治市工作有了良好开端。1996年,着重抓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的准备和启动工作。(1) 调整充实了潍坊市全 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将每年的普法工作经费由5万元增至10万元。市 委、 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三五”普法依法治市动员大会。 (2) 制定了 “三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规划。全市组织了较大规模的“三五”普法依 法治市宣传周活动。(3) 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举 办了第三期市场经济法培训班,培训学员7549人。狠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 用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初见成效,提高了村级事务 透明度和依法治村水平。(4)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市、县两 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全部设立了法制栏目,各级领导发表广播电视讲话或署名 文章50多篇,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会事务 更加深入人心。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有新的提高。全市60%的 乡镇(街办)司法所实现了同法律服务所分离,部分县市区对司法助理员实行收编 管理,潍坊市和昌邑市分别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加强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和民调工作的行业管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 到73.1%。 全市积极构筑“大调解”格局,强化人民调解职能,有8个县市区建 立了“大调解”组织。结合村(居)委换届选举,选配了调委会主任,并进行了培 训, 广大调解干部的两个素质得到提高。定期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共调处各类纠纷2531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63件212人,避免非正常死亡126件156 人。 法学教育工作取得较大成绩。(1) 狠抓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健全 了学员学籍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班主任工作制度、生活卫生制度等一系列规 章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保证了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严把“教师 关”,聘请有经验、水平高的教师授课,保证了教学质量。(2) 坚持多层次、多 渠道、多规格办学的路子,加强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烟台大学、华东政法学 院等院校的联系, 实行联合办学。各类在学学员达988名。干部培训工作突出抓 了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证书培训,共培训学员65名。(3) 多方筹集资金, 加强了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的基地建设,为正规、系统地开展法学教育和干部培训 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加快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步伐,劳教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紧紧围绕创建 现代化文明劳教所这一中心任务,狠抓了以下三项工作:(1)狠抓制度落实,强化 对劳教人员的管理,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建立了劳教人员生活服 务站,调动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2) 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 量,促进了劳教人员的思想转变,难改人员转好率达到80%。(3) 因地制宜,发 展劳教经济。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积极探索发展劳教经济的新路子,工农 业生产和劳务输出取得了一定成绩。 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在全系统开展“大兴三风、争创一 流”、“学条规、守纪律、做表率”、争创五个“十佳”和“十岗评优”活动。 狠抓政治、业务培训和以“爱岗敬业、为政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职 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整顿,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先后有20个单 位、21名个人分别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有11名个人和2个单位分别记二等功, 2个单位被省人事厅和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称号。潍城区南关 法律服务所被司法部评为十家“企业好参谋法律服务所”之一。 (刘国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