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支持企业改革, 贯彻落实《监管条例》 ,1995年,潍坊市制定实施了 《潍坊市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使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考核制度, 印发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核定了市直126户企业 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工作,全市 共评估确认项目288个,评估资产15亿元,增值9.9亿元,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 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股份制企业国家股分红等收缴的通知》, 1995年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及产权转让收入1300多万元,再投入1000多万元。完成 第五次清产核资,对全市773户企业进行清查,清查资产总额270亿元,负债总额 182.85亿元,负债率67.59%,所有者权益87.66亿元,其中国有权益74.52亿元, 占85.01%。 建立了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为企业改革打下基础。集中进行了 对1417户企业的国有资产登记年检,登记资产300.9亿元。4月份,组织力量对县 域企业改革及产权交易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调 查报告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重视。 9月份,举办了潍坊市首届国有资产管理知识电 视大奖赛,增强了全社会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