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潍坊市物价部门围绕“抑制通货膨胀,平抑市场物价”的基本方针, 加强了对市场物价的监控与管理,从严控制提价出台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1) 认真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遏制了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2) 物价监督检查 工作力度加强,使企业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政策观念有明显增强。(3) 起草 了《潍坊市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办法》 ,已经市政府19号令发布实施,并从4 月1日开始征收,为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物价的能力奠定了物质基础。(4)配合有关 部门整顿了粮、棉、肥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渠道,对平抑物价起到了一定作用。(5)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主要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 基本稳定了粮、油等主要商品价格。(6) 调整了棉花、烤烟、蚕茧的收购价格, 调整了化肥、工业盐价格,电厂上网电价、铁路客运票价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 (7) 开展了诉讼、非诉讼案件的资产和物品的价值评估认定工作,配合了执法和 经济管理部门的案件审理和仲裁工作。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11.8%,低于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5%的控制目标,列全省平均水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