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华堂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山东青州市人。1939 年9月生。 1959年8月参加工作, 大专文化程度。 195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9年8月-1965年9月任益都县张孟公社会计辅导员,县粮食局会计;1965年9月 -1970年3月任高密县仁和公社党委秘书; 1970年3月-1971年9月任益都县粮油供 应站党支部副书记,县政府计划科负责人;1971年9月-1972年11月任益都县生产 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1972年11月-1978年9月任益都县城关、弥河公社党委副书 记、书记;1978年9月-1984年2月任中共益都县委副书记;1984年2月-1990年2月 任中共益都县委书记、 中共青州市委书记;1990年2月-1991年9月任中共青州市 委书记兼青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1年9月任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是中共山东省第五、第六届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1986年被山东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先进个人;1987年被中共山东省委、省 政府、 省军区授予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个人; 1987年被中共潍坊市委记大功; 1994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