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94年, 全县共办成台资企业42家, 总投资17823.65万美元,合同外资 8994.16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5934.88万美元,列山东省诸县之首。已办成的42 家台资企业中, 投产开业的20家, 占48%。 1994年全县台资企业共完成产值 4970.29万元, 实现销售收入40232.4万元, 完成利税2382.1万元, 出口创汇 2890.7万美元。 “筑巢引凤”促招商。为了吸引台商来投资,昌乐县实行了县委、县政府主 要领导包项目责任制, 每个重点项目都有1名县级领导靠上,包引见、包谈判、 包办理手续、包投产、包效益。成立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对外商实行接待、翻译、 联络、咨询和手续办理等系列化服务。对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外经委、 外贸、银行、土地、供电、邮电等有关部门实行现场办公,现场解决。 “借台唱戏”引外资。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的各种经贸活动,广泛开 展招商引资工作。1991年借厦门市“特区成立十周年庆典”之际,举办了“蓝宝 石之乡--山东昌乐对外经贸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昌乐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 和资源优势, 台商和厦门市部门、企业的1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与台 商签订了利用外资合同、 协议17个,开辟了对台招商的新领域,1992-1994年又 连续到深圳、 青岛、福州招商,都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1992年3月借拉链项 目开业典礼之际,举办了对外经贸洽谈会,到会台商50多名,签订了合同、协议 11项,其中潍坊中传拉链配件有限公司就是在这次洽谈会中办成的。 搞好管理树样板。以拉链、拉链头这两个办得成功的、规模较大的台资企业 为样板,加强管理,以事实说服外商来昌乐投资。1994年鲁台经贸洽谈会期间, 通过陈忠和先生邀请台商一行100多人来昌乐参观了拉链、 拉链头两个企业后, 共签订利用外资合同、 协议和意向55个,总投资21794.4万美元,合同、协议和 意向外资额18678万美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