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1月31日上午, 副市长王玉芬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了市长王大海在潍坊市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认真总 结了1993年的政府工作,部署了1994年的工作任务,指导思想明确,内容比较充实,原 则同意。同时,与会人员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 市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2月22日下午, 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潍坊市一九九三年财政决算和 一九九四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潍坊市一九九三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和一九九四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这两个《报告》。 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 4月13日,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审议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市计委汇报了1994年“农转非”计划安排意见。会议确定:计划生育专职人员 “农转非”计划,由178人调整为254人;对长期从事殡葬、林业工作的工人“农转非”, 要适当照顾;城镇增容配套费的管理,按省政府文件规定执行。 二、市政府法制局汇报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议案、建议和提案情况。会议 确定,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将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转交各承办单位,确 保在6月底前全部办理完毕。 三、市检察院汇报了关于建立山东省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问题。会议确 定,根据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市财政局为郊区检察院解决开办费和办公经费。 四、市经贸委汇报了潍坊齐鲁台湾经贸洽谈会工作方案。会议原则同意潍坊齐鲁台 湾经贸洽谈会方案。 五、市水利局汇报了引黄入峡工程实施意见。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确定:根 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市水利局会同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再作进一步修改后组织实施;引黄 入峡工程建设由市长王大海挂帅、副市长王伯祥具体负责。 六、市政府办公室汇报了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会 议确定,适当增加部分办公自动化设备,所需经费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核算后 研究确定。 七、市建委汇报了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1)4月底召开全市建设工作 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 (2) 市级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以列入财政预算的500万 元为基数,超收部分的50%用于城市建设。 (3) 由市建委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将东风街 拆迁的垃圾尽快运出,确保风筝会期间东风街的畅通。(4) 由市建委负责会同有关单位, 处理好外商开发建设北下河商住小区的有关问题。 八、市房管局汇报了房改有关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 实施意见(试行)》。 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 4月27日下午, 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根据市总工会、财政局和政府法制局的 汇报,研究决定:(1) 原则同意命名表彰全市297名劳动模范。并确定:4月29日上午在 渤海宾馆会议厅召开全市命名表彰劳动模范大会。(2) 会议原则同意《一九九四年市级 财政投资基建项目计划安排意见》。(3) 会议原则同意《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 《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管 理暂行办法》和《潍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 5月17日下午, 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首先听取了陈仁杰汇报的《’94潍坊鲁 台经贸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潍坊市与厦门市缔结友好城市和成立潍坊市对外开放工 作领导小组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94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确定:5月25 日左右在厦门市举行’ 94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新闻发布会,5月底前召开全市鲁台经贸 洽谈会动员大会。 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与厦门市缔结友好城市, 确定:由市长王大海 带队、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于5月22日赴厦门市和上海虹口区进行实地考察,洽谈 建立友好城市协议。会议原则同意成立潍坊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 其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加快发展潍坊市海外企业的意见 (以市政府文件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外向型工业加工区考核验收暂行办法,待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后再研 究确定。 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 7月4日,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主要研究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税务局汇报了潍坊市税务机构分设组建情况。会议要求:各级税务机构分设 中,一定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地同党中 央、国务院保持一致,按时完成全市的税务机构分设组建工作;要通过税务机构分设, 使各级税务部门建立起一个开拓进取,团结战斗,结构合理,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 的税务领导班子;各级税务部门一定要一手抓分设,一手抓组织收入,确保机构分设和 组织收入两不误;各级党委、政府、财税部门要正确处理国税局与地税局之间的关系, 本着顾大局、讲风格,利于工作的原则,把两个机构组建好。 二、 市监察局汇报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4个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严禁县 (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大操大办的意见》、《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以权谋 私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严格控制县(处)级党政机关购买和换乘豪华小汽车的意见》 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借用公款谋私的意见》。 三、市政府法制局汇报了《潍坊市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市出售公有住 房暂行办法》、《潍坊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暂行办法》、《潍坊市推行公积金制度暂行 办法》、《潍坊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鼓励台湾同胞投资 试行规定》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5个暂行办法和一个试行规定。 四、市劳动局汇报了全省深化改革安置富余职工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全省就业工作会 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意见。会议确定:(1) 召开一次全市深化改革安置富余职工和就 业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2) 由市劳动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 基础上,起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关于用好失业保险金的几 点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搞好职业介绍工作的通知》、《企业招 聘职工暂行办法》和《县以下企业和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办法》。会议确 定在下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市计生委汇报了全市计生工作“三为主”经验交流会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 会议的筹备情况。会议确定:7月8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三为主”经验交流会暨先进集 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原则同意评选30名市级劳模,报市委研究同意后表彰。 六、 市乡镇企业局汇报了全市乡镇企业家工作会议筹备情况。会议确定:7月10日 至11日上午召开全市乡镇企业家工作会议。 七、市民政局汇报了关于市区内部分街路更名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对市区内20条街 进行更名。 八、市体委汇报了全市体育工作会议筹备情况。会议确定:7月7日召开全市体育工 作会议;原则同意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 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 8月3日,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5个议题: 一、盛兆辉汇报了《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的意见》。会议原则 同意《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的意见》。 二、王玉芬通报了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意见。(1) 王玉芬分工这项 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市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援藏任务的落实。(2) 召开一次 会议,贯彻全国、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把任务落到实处。(3) 由市财政局负责,参 照省里的做法和要求,根据各县市区的经济实力和部门的情况,拿出援藏资金的安排计 划,争取8月20日前把资金筹好并上缴省财政厅。 三、王在辉通报了’94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筹备情况。陈仁杰汇报了洽谈会主要活 动安排和内宾接待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 94潍坊鲁台经贸洽谈会主要活动安排》和 《主要内宾接待方案》。 四、 孙光耀汇报了《潍坊市生物技术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会 议原则同意潍坊市生物技术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土地管理试行 办法,以及《潍坊市稳定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建立土地流转制度的暂行办法》、《关于 查缴社会非法枪支、警用装备、管制刀具的通告》。 五、刘伟汇报了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和新财政体制运行情况。会议要求,各级政府 和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的意 见》,采取措施,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坚持财政支出“一支笔”制 度,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 研究确定后印发执行。 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 10月10日,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有4个方面:(1)王玉芬通报了全省 农资棉花纺织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确定,10月11日下午召开一次全市棉花收购工作电话 会,由市长王大海在会上部署棉花收购工作。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好化肥 企业的生产销售及纺织工业的结构调整。(2) 市政府法制局汇报了《潍坊市城市绿化管 理办法》 等3个规范性文件。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潍坊市城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会议意见, 由市政府法制局作进一步修改后,于10月15日印发,12月1日正式执行。(3)市计委汇报 了《潍坊市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暂行办法》。会议原则同意暂行办法;并确定: 有关部门提成的奖励资金的比例,要按省政府(93) 45号确定的标准征收。(4)市交通委 汇报了全省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同意召开一次全市公路建设工作会议,贯彻全 省会议精神。会议提出对《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再作修改,印发全市公路建设会 议讨论修改。 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 11月5日, 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重点研究了贯彻全省教育工作、民政工作、 边境管理工作、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其他工作的安排意见。会议确定:(1) 召开一次全 市教育工作会议,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主要 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2) 对城镇就业职工按其工资总额征收教育费的 标准,仍按1%征收,不再变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3) 对地方基本建设,按建筑面积 20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教育配套费。(4) 城镇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的5‰筹集职业教育 经费;其中2‰由劳动部门用于职业技术培训。(5)农民按人均收入提取提留款的2%用于 教育,但必须按省的要求实行乡筹县管。(6)自1995年开始,每年从市财政列支100万元 作为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费。 会议确定: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乡镇民政机构设置问题, 按省编委(1994) 102号文件规定办理。此外,会议原则同意将市烈士陵园迁至坊子灵山。 会议确定:会议原则同意成立潍坊市海上保安服务公司;同意批转《关于进一步加 强全市沿海治安和船舶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议确定:召开一次全市旅游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把旅游业纳入今后全 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原则同意从旅游企业营业额中收取1%,作为旅游发展基金 (拿出 方案后再定);同意在旅游重点县市区设立旅游办事机构。 会议还就市农委、市体委汇报的关于贯彻姜春云、赵志浩同志一封信的意见和全市 第十七届运动会情况进行了研究。会议确定:(1) 原则同意《关于加强县乡农技推广队 伍建设的意见》。(2) 11月中下旬,召开一次在全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 全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表彰大会。 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 12月15日, 市长王大海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4个 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小康村奠基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部门责 任制的意见》,听取了省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和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一、会议原则同意《潍坊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潍坊市农田保护办法》、《潍 坊市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人民警察巡察暂行办法》。 二、会议确定:由市农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村实施小康村奠基工程的 各项指标,再作进一步的调查论证,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1995年春节前 拿出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 三、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部门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对各县市 区一九九四年外向型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意见》。 四、会议确定:重新设立粮站问题,由市粮食局和财政局再作进一步论证后研究确 定;12月17日召开全市市场供应工作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 五、会议原则同意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宋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