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1991年1月28日至30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0年农村经济工 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春节节日市场安排情 况的汇报,关于我市市树、市花评定情况的汇报,关于我市与北京市宣武区建立友好市 区关系的情况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市树、市花的决定》,决定国槐为市 树,月季和菊花为市花;作出了《关于确认潍坊市与北京市宣武区结为友好市区的决定》; 通过了关于增补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补选严明仁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并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九次会议 1991年3月21日至23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治理乱收费、乱罚 款和各种摊派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情况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 育规划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 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召开潍坊市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徐鉴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 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次会议 1991年4月26日至27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一届人 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工 作报告,通过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原则 通过了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1年7月16日至19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 情况的汇报,关于库区移民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 彻实施矿产资源法的决议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 全市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 提三项议案的说明。 经过表决, 会议作出了《关于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 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 《关于办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三项议案的决定》。会议决定接受常临川辞 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綦敦祥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 任免事项。 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1年9月16日至18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开始前,新任中共潍坊市委书记赵长风、 副书记张文玉到会与委员们见面并讲了话。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社 会化服务体系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当前公安工作和 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的汇报,关于潍坊市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缔结友好市盟协议的情况汇报。经过表决,会 议作出了《关于确认潍坊市与呼伦贝尔盟结为友好市盟的决定》。会议决定,接受邵桂 芳辞去潍坊市市长职务,张文玉辞去潍坊市副市长职务,高新亭辞去潍坊市中级法院院 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齐乃贵为潍坊市副市长、代理市长,王伯祥为潍坊市副市长, 隋华堂为潍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 新任命的代理市长齐乃贵作了表态讲话。 第二十三次会议 1991年11月26日至28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搞好大中型企业情 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技术合同法和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 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关于畜牧业生产发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打击卖淫嫖 娼和拐卖妇女儿童斗争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三项议案办理 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商委主任、市教委主任的述职报告。 经过表决, 会议作出 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技术合同法的决议》,《关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决议》, 《关于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和〈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 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的决议》 ;会议确定,下次会议再次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 所提3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四次会议 1992年1月11日至13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种子管理 条例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 次会议代表所提三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中级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 的决定〉的决议》,《关于办理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 第11号、第12号议案的 决议》,《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补 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补选谢金城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 接受王汉兴、张曙光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王玉芬为潍坊市副市 长。 第二十五次会议 1992年3月15日至16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一届人 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潍坊市第十一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文聚为市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 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列席人员名单; 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任命赵凤池、肖 长华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六次会议 1992年5月26日至28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对外开放情况 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关于199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和1992年工作意见的汇报, 关于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拟与延安地区结为友好市地 的情况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代表法的决议》,《关于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对外开放的决议》,《关于潍坊市与延安地区结为友好市地的决定》, 《关于增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等组成人员的决定》。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 1992年7月22日至24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法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 汇报;听取审议了市农委主任、市建委主任的述职报告。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 深入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并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八次会议 1992年9月17日至19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我市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五次 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海关法情况的汇报; 听取评议了市交委主任、市科委主任的述职报告。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潍坊市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定》,《关于潍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 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调整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调整市人 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潍坊市选举工作委员会 关于1993年全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 第二十九次会议 1992年11月11日至13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和农村工 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 评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的述职报告;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于潮主任就学习 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问题讲了话。 第三十次会议 1993年1月12日至14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发展第三产业 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拟与韩国安养市结为友好城市关系、拟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 什地区和我省临沂地区结为友好市地的情况汇报;听取评议了市税务局局长、市技术监 督局局长的述职报告。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议》,《关 于召开潍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潍坊市与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喀什地区结为友好市地的决定》,《关于潍坊市与我省临沂地区结为友好市地的 决定》;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任命王 大海、王秀娟为潍坊市副市长,决定接受邹立健辞去潍坊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决定 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一次会议 1993年3月5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各级人大换届选 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 通过了《关于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 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名单草案、列席 人员名单等。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1993年4月7日至9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着重学习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重 要法律,研究决定了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问题。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 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 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关于设立法制、财政经济、农村经济、教 育科学文化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五个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 查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孙志明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问题讲了话,同时向被任命的地 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第二次会议 1993年6月3日在潍坊召开。会议着重酝酿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表决,会议决定任 命赵凤池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认 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等问题讲了话。 第三次会议 1993年6月28日至29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和农村工 作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情况的汇报,关于 全市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坚决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减轻农 民负担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决议》 ,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理办法》;决 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贯彻好本次会议所作的有关决议讲了话。 第四次会议 1993年8月25日至26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 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中级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汇 报。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问题讲了话。 第五次会议 1993年10月27日至28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 的汇报,关于全市发展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的汇报,关于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市人 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所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办法》。会议决定任 命周少华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进 一步做好代表工作问题讲了话。 第六次会议 1993年12月27日至29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生产发展 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实施“科技兴潍”战略纲要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 法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全 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交委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市物价 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潍坊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补选赵为杰、朱荣为山东省第八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接受刘明珂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刘彬忠、 仇日华为潍坊市副市长,并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加强 对被任命干部监督问题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讲了话。 第七次会议 1994年2月2日在潍坊召开。会议补选齐乃贵为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八次会议 1994年2月22日至23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 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 查报告》,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 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名单草案及列席人员名单;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二届人大二 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第九次会议 1994年3月7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变更1993年财政支出预算的 建议。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变更全市1993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决定》。 第十次会议 1994年4月28日至29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潍坊市城市远景规 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在反腐败斗 争中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 济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靳荣光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决定了人事任 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问题讲了话。 第十一次会议 1994年6月29日至30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 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情况的 汇报,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制订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与上海 市虹口区缔结友好市区的情况汇报,关于潍坊市与福建省厦门市缔结友好城市的情况汇 报;市中级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潍坊市与 上海市虹口区结为友好市区的决定》,《关于潍坊市与厦门市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二次会议 1994年8月5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奎文区工作情况的汇报。 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奎文区变动行政区划中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几个问题的 决定》。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三次会议 1994年8月29日至31日在潍坊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潍坊市1994年上半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的汇报,关于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 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教委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市水利局 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四次会议 1994年10月26日至28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区水源地保护工 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企业公司制改造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工作情况的汇 报,关于贯彻实施教师法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建委主任、市计生委主任、市畜牧 局局长的述职报告。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潍坊市市区水源地保护的决议》。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 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问题讲了话。 第十五次会议 1994年12月26日至27日在潍坊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反不正当 竞争法情况的汇报,关于潍坊市1994年财政预算变更情况的汇报,关于农村经济发展和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过表决,会议作出了《关于变更全市1994年财政预算 的决定》,《关于召开潍坊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对赵 玉芝一案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决定》。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1995年工作计划。会 议结束时,孙嘉炼主任就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的工作情况和1995年的工作安排问题讲了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