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潍坊市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试行草案的通知》和山 东省《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实施细则》,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制订了潍坊市各级医 院分级管理标准。同年,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寿光县医院、安丘县医院和寿 光县稻田医院、安丘县白求恩医院、潍城区杏埠医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全省医院 分级管理试点单位。为确保各试点单位及全市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 卫生局组成了医院分级管理督导组,提出了“先急后缓,先软后硬,先基础后精 尖,先易后难四项指导原则。各县市区层层落实组织,培训骨干。至1992年12月, 四家试点单位顺利通过了省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验收,被确认为同级 甲等医院。同年12月底,全省医院分级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潍坊召开,潍坊市 介绍了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的经验。到1994年底,全市已创同级甲等医院71处,其 中三级甲等医院1处,二级甲等医院10处,一级甲等医院60处。创三级乙等医院1 处。全市医院分级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