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的文化市场不断发展,形成了包括演出、电 影、音像、书刊、美术、文物、艺术培训、文化交流等在内的综合文化市场体系。 至1994年底, 全市共有文化经营项目2300多家,其中音像发行放映单位434家, 电子游戏厅233家, 桌台球537家,书刊发行、销售单位356个。为了加强文化市 场管理,在1989年先后成立潍坊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潍坊市文化市场管理办 公室的基础上,至1992年底,全市12个县市区又相继建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 (或领导小组)。截止1994年12月,全市建立专职文化市场管理机构13个,有专职 管理人员78名, 建立专职稽查队伍2支,兼职稽查队伍12支,全市共有专兼职稽 查员126名。 文化市场形成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 的管理格局。四年来,全市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先后制定 和实施了文化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音像制品准 放证制度、稽查制度、收费制度等,文化市场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的管理轨道。1991年以来,全市共查禁各种非法书刊40多万册,音像制品9500多 盒, 取缔非法经营单位20多家,查处非法经营单位150多个。在严格执法,强化 管理的同时,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坚持正面引导,努 力繁荣文化市场,使全市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一直处在全省最前列。1992年,市 文化局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1993年,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玉远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