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税制。为了实现新旧税制的衔接和新税制的正 常运转,潍坊市各级税务部门从1993年11月开始,做了大量的工作。(1) 成立税 改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税改会议,广泛宣传发动。(2) 通过举办新税制培训班、 送法上门、现场辅导、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大型经贸活动等形式,对税务人员、 企业的厂长、经理、财会人员及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培训和宣传。全市共举办各类 培训班200余期,培训人员1万多人次。(3)税改措施落实到位。一般纳税人认定、 税务登记证换发、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印等工作相继展开。全市共认定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8615户,1 994年又转化3785户,换发税务登记证88180个,副本100580个, 注册登记证6640个,注册登记证副本7840个。(4) 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 决新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 题逐月汇总上报,重大问题随发现随报告随解决。政策调整变动后,税务部门及 时贯彻到企业,使税收政策最大限度地落实到位。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新税制 在全市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