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8年,全市工商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六三三”重点任 务,牢牢把握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大局,坚持抓大事办实事,突出抓好十项重点 工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 破。潍坊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工商系统先进 集体和全省工商系统先进单位。 积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健康发展。全市工商系统坚持以服务提效促进发 展提速,各类登记事项当日办结率达到90%以上,3日办结率达到100%,企业网上 年检率达到98.82%。 全系统共登记审批办件数量6.6万件,各类市场主体新增注 册资本2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66%和30.77%。新登记个体工商户42503户、私 营企业5867户、内资企业517户、外资企业352户。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3万户, 注册资本(金)总额1410亿元。制定了促进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意见并 经市政府转发实施。大力推进青潍工商一体化,牵头组织召开了2008(青岛)潍 坊周市场合作洽谈会, 与青岛市工商局签订了外资登记等9个方面的合作协议, 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优化了环境,拓展了空间。 深入推进“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各级工商部门对重点企业加强信用管 理培训,组织国家级“守重”企业形象展示,强化典型示范引导,进一步提升了 全市企业信用建设水平。全市47户企业争创为省级“守重”企业,占全省新认定 总量的12%,居全省第一位。省级“守重”企业达到265户,居全省第二位;国家 级“守重”企业20户,居全省第三位。省工商局专门到潍坊举办了“守重”企业 授牌仪式。 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工商所合同帮农工作制度,建立合同指 导服务站和帮农联系点, 指导400户重点涉农企业普及使用了合同文本。农民专 业合作社发展到980户、出资总额5.8亿元、出资农民1.2万人,分别是上年的6.1 倍、7.6倍和4.3倍。新发展农村经纪人3207户,总数达到10526户,增幅达43.8%。 实施商标兴农工程,新注册涉农商标468件,总量超过3000件,居全省前三位。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水平。牢固树立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并重的指导 思想,进一步推广相对集中执法和和谐文明执法制度,推进了依法行政、科学管 理, 查处纠正违法违章行为3.8万件,维护了市场秩序稳定。扎实开展了保护奥 运标志专有权、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反兴奋剂、实施“限塑令”等专项整治。深 入开展打击传销行动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打掉传销窝点28个,驱散传销人员 1627人,传销窝点、人员分别下降80%和70%以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突破新领域, 查办案件28件。与知名品牌企业建立政企联手打假机制,开展专项打假行动15次, 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99件,查获侵权产品货值222万元。组织开展高风险行业无证 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清理,集中排查娱乐场所、网吧等六类市场主体6290户,及时 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创新农资经营业户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组织农资市场专项 整治,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18个,为农民挽回损失142万元。 关注民生民本维权促和谐。 继续强化“12315”维权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 权关口前移、 责任下移,使网络反应更迅速、维权更高效。“12315”消费维权 电话共办理投诉咨询4万多件, 接诉登记率、申诉处结率、及时反馈率、群众满 意率达到99%以上。 出动执法人员6.4万人次,检查和指导经营业户6.1万户次, 在城区和农村全面推广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应用信息化管理,提高了监 管水平。针对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问题,迅速完成问题奶粉的清查、下架和退市 工作, 采取稳妥方式销毁问题奶粉1.2万公斤,及时化解了消费纠纷,促进了和 谐稳定。 【培育发展股份公司】2008年,潍坊市工商局联合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召开了 全市股份公司培育发展工作会议,确定了重点培育企业,将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 各县市局、分局,作为硬指标纳入考核,实行定期调度,确保了发展成效。全市 新发展股份公司82户,新增注册资本17.2亿元,当年注册户数居全省首位,总量 突破150户,两年翻了两番多。新增企业集团15户,为历年之最。 【推进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发展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的品牌 创建规划,确定重点企业,由市工商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和帮扶。全市 新增注册商标2130件,同比增长29.6%。“泸河”等15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为历年之最,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总量达到32件,跃居全省第二 位;新增省著名商标41件,总量达到200件,居全省前三位。 【停征工商“两费”】自9月1日起,全市工商部门按照经国务院批准,财政 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精神,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 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并将主要精力用于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职能。 这是工商体制机制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为确保把“两费”停征的决定落到实处, 工商部门层层召开会议,并专门下发通知进行强调,从9月1日起,严格禁止任何 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两费”或变相收取“两费”,各基层工商所通过公示栏等 形式,及时向业户传达上级精神。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立 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张海洋孙永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