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城市合作银行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潍坊城市信用联社和市区11家 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由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 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 求平衡、 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于1997年8月22日正式成立,下辖 11家支行,76处综合性营业网点,职工1236人。截至1997年底,资产总额达40.3 亿元,各项存款28.3亿元,各项贷款21.9亿元,实现利润1385万元,上缴各种税 金2450万元。 潍坊城市合作银行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改革进取、稳健经营”的工 作方针,以效益为中心、存款为基础、资产为重点、管理和服务为手段开展工作。 1997年进一步加大了筹资工作力度,壮大了资金实力;强化了内部控制建设,在 全行初步建立起内控制度网络和内部监督体系,保障了各项业务的健康开展;通 过优质文明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措施及服务手段赢得了广大客户,提高了 城市合作银行的知名度。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了全员整体素 质;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重点,加大了贷款管理力度;实施了“富民兴市” 信贷工程,优化贷款投向。截至1997年底,潍坊城市合作银行贷款余额为21.9亿 元,累计发放贷款50.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王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