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7年,潍坊市各级劳动部门以贯彻落实《劳动法》为统领,以实施再 就业工程为重点,继续深化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和稳定 的关系, 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年内全市有78619名城乡劳动力通过劳动部门职 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介绍成功4908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了3%以 内。全年跨区域流动农村劳动力94878人次。 不断改进劳动工资宏观调控办法,解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了对工资总 量的宏观调控,实行了以“工效挂钩”、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干等为 主要宏观管理措施的确定企业年度工资总量的办法,出台了经营者收入年度报批 办法,指导企业建立了以岗位测评、考试考核及体现劳动技能、责任、强度、条 件和贡献为主的基本工资分配制度,初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1997 年,全市企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地市县属企业年人均工资 达到5069元。出台了企业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开展了企业在职职工工 资增长工作。全市解困工作逐步走上正常化、制度化轨道,到年底,全市共筹集 帮困资金1799万元,基本保证了帮困资金支出的需要。 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加大。1997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184起,其中:依法裁决53起、调解处理80起、其他方式解决28起、未结案23起, 结案率达87.5%。全年共签订国有、县以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18.5万份;签订乡 镇、 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10.4万份,其中依法鉴证12899份;审查集体合 同504份,其中批准生效的502份,涉及职工205258人。全年劳动系统共受理群众 来信来访698件次, 并进行了妥善处理。依法开展劳动监察,认真进行了举报检 查、 专项检查、劳动年检等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190件,按规定立 案的71件,结案69件,结案率为97.2%。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监察,1997年,全 市共检查用人单位2153户, 涉及职工64.47万人,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 书》 585份;补办招工用工手续3849人;清退企业在确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 的集资、 押金454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9655份;改进工时制度的单位434户;补 缴社会保险金434万元。 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24所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22229人, 1997年为8150名技校毕业生办理了验印和派遣手续,为7337名毕业生办理了技术 等级证书。 按照“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全年有3万余人 次参加了各类技术培训, 1500余人参加了技师考评工作,664名符合条件的高级 工获得了技师证书。加强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了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对国家首批颁布的50个技术工种开始实行持证上岗。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年共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 检查9次, 促进了全市的安全生产。1997年,全市县以上企业发生事故10起,死 亡8人,重伤2人,分别比上年下降41.18%、46.67%和50%。组织开展了第七次 “安全生产周”和矿山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加强了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全面开展 了粉尘作业危害和毒物危害的分级监测检验工作,加强了劳动、安全、卫生“三 同时”审查验收,改善了劳动条件,保障了职工身体健康。全年共培训特殊工种 人员1833人,检测起重机316台、电梯430台、厂内车辆980台。大力开展了锅炉、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 对全市1510台锅炉、 1752台压力容器进行了检验,对 257台锅炉、166台压力容器进行了登记发证,并对气体充装站进行了全面管理和 整顿,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再就业工作】1997年,全市出现下岗职工3.3万人,分流安置1.9万人,再就业 率达到57%。失业职工8759人,安置再就业5486人,安置率为62%。市政府连续 三次召开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劳动、 经贸委、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就业及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再就 业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了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市属内贸、外贸、建委、交 委等系统和海化、巨龙等10个企业集团建立了再就业分中心,28户企业设立了工 作站,先后为21户企业委托管理了5262名下岗职工,有2810名下岗职工通过各种 途径得到了分流安置。 建立完善了《待岗证》制度等7项有关的配套政策。采取 了广开就业门路、兴办第三产业等10项措施,分流安置下岗职工。 【劳动年检工作】 1997年,全市接受劳动年检的企业1592户,涉及职工43.39万 人。 其中:国有企业740户,县以上集体企业559户,股份制企业109户,外资企 业48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3户,乡镇(街道、居委会)企业82户,私营企业10户, 其他企业21户。 经年检,有1050户企业被确认为劳动年检合格单位,有542户企 业被确认为劳动年检不合格单位。 (王金芝 李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