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云 女,汉族,河北邯郸人,1963年3月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 书记。 1981.09~1985.07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1985.07~2000.08任山东 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副科级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4.0 9~1996.07在山东省委党校党政研究生班脱产学习) 。 2000.08~ 2001.09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审判员。 2001.09~ 2002.06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2002.07 ~2004.03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审判员。 2004.04~ 2006.12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6年12月11日, 山东省委提名为潍坊中级法院院长候选人。2007.01任潍坊市 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7.03任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8 年1月再次当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中共潍坊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中共潍坊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第九 次党代会代表,潍坊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山东省女 法官协会副会长。 王卫东 男, 汉族, 山东龙口人, 1956年7月生,1974年11月参加工作, 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党组书记。 1974.11~1976.09淄博市临淄区敬仲公社胜利农场下乡知青。 1976.09~ 1980.0 3山东黑旺铁矿工人。 1980.03~1984.04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84.04~198 5.01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刑一处副处长。 1985.01~1987.11任淄 博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其间:1982.08~1985.06在中央广播电视大 学汉语言文学大专学习) 。1987.11~1989.05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 任 (其间: 1985.10~1988.05在山东大学自学考试法律大专学习) 。1989.05~ 1990.09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主任、副局级检察员 (其间:1989.03~ 1990.05任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1990.09~1995.01任淄博市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其间:1989.09~1992.07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 法律本科学习)。1995.01~2001.04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 局级) (其间: 1995.09~1997.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9.08~ 2000.06在省委党校第十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4~2 002.12任淄博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局级)。2002.12~2003.02任潍坊市人民 检察院副检察长、 代理检察长、党组书记。2003年2月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党组书记。2008年1月再次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