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寿光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 基层工作科、 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4个机关科室和16个司法所,下属公 证处(副科级)、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和3个律师事务 所、 13个法律服务所,共有司法行政干警47人,公证员3人,执业律师37人,基 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0人。2001~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抓住重点,突出 服务,推进改革,不断创新,着重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 局面”为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 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1年,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寿光市被中宣 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市”; 2003年,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 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 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01年,寿光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 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寿发[2001]55号), 印发了《寿光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全市“四五”普法和“三五”依 法治市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四五”普法顺利开展,市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寿 光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寿委[2001]43),及时调整了普 法工作领导机构。 2 002年上半年,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司法所长、镇村调委会主 任、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市“四五”普法讲师团,并从各 镇(街道)、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中培训了1600余名法制宣讲员、联络员、信息 员,健全了普法骨干队伍,全市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 边的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四五”普法重点宣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 《民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村民委员会组 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信访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抓了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 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参学率分别达到了 99%、99.8%、100%和96%。2002年,开展了“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把 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 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和法制化。 2003年,开展了“信用守法村户”评定活动,切实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实 现了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农信部门效益提高的“多赢”效 果。2004年,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 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05年, 全市共签订《村“两委” 班子履行职责承诺书》和《村民权利义务约定书》2.5 万余份;信用守法村和户的评定合格率分别达到了78.4%和39.6%;有51%的村居 进入了民主法制示范村的行列, 有2个村被命名为 “省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 “四五” 普法期间,全市共建普法广场1处、普法一条街259条,普法一面墙450 面,制作各种宣传版面2850块,累计设临时性宣传站点481个,出动宣传车120辆 次,散发宣传材料80多万份,发放群众普法读本1万余册,受教育群众达120多万 人次。寿光市被评为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区)。 【人民调解工作】2003年,寿光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了《寿光市人民法院、寿 光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寿办发[2003]38 号) ,在各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2004年,市委、市政府两办 转发了寿光市司法局《关于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 (寿办发[2004] 42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寿办发[2004] 56号) ,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 “四落实”,建立健全了以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为统领,以乡镇(街道)人 民调解委员会为纽带,以村(居)、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 调解小组和“十户三员”(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依托,上下 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调处体系。2005年,市委、市 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寿办发[2005]6 号),在各镇(街道)全部设立了调解中心,探索建立了镇(街道)综治办、信访办、 司法所、调解中心“四位一体”办公模式;有66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五有”、 “四统一”规范化标准 (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人民 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及回访等全套文书资料、有统计台帐; 人民调解委员会 标识牌、印章、调解文书、调解员证统一制作),占调解委员会总数的67%;全市 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综治部门组织协调,调解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依 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部门联动,各方参与,集发现、控制、调解、处 置于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了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 预防、排查分析、帮包督办、跟踪回访、联动联调、半月报与零报告、应急处置、 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机制。每年由司法所直接调处或指导各级调解组 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起左右,调处成功率在98%以上; 年安置帮教刑释解教 人员在20 0人以上,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了1%以下。 【法律服务工作】2004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寿光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公证工作的意见》(寿政办发[2004]14号),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诉讼代理活动的暂行办法》(寿司字[2004]8号) ,在律师队 伍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公证员队伍中开展了严格公证程序规范执业行 为集中学习检查活动; 2005年,制定了《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开展了“律师 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律师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 改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2005年10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时调整了全市司法鉴定管理 体制,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潍坊圣城法医司法鉴定所,实现了审判活动 与鉴定管理活动相分离、鉴定管理活动与鉴定实施活动相分离,确立了寿光市新 型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框架。2001~2005年,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双重 责任”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改革深化,促进经济发展, 共为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500余家, 每年办理各类法律案件3000件以上,办 理各类公证事项1400件以上,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以上,免费解答群众来电 来访法律咨询1.5万人次以上。 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律师法律服务为主导、面向社 区,基层法律服务为基础、面向农村,法律援助作保障、面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 体的兼顾各个层面的法律服务体系。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04年4月,市编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基层司法所管理体 制的通知》(寿编发[2004]15号),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收编为市司法局的派 出机构,使用行政编制,经费由市财政拨付。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后,市司法局 根据山东省司法厅、潍坊市司法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 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 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 联系司法所建设工作制度和司法所考核办法。2005年,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 设年”活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平均每所办公用房面积约80平方 米,其中有11个司法所拥有了自己的办公用房。 【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队伍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政治坚 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思 想政治教育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 学发展观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两个条例”学习、“两个务必”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学习教育活 动,增强了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广大干警始终 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业务强警。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精心制定和实施 干警培训规划,通过岗前培训、职务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到两 年一个周期把司法行政干警轮训一遍。2004年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后,及时举办 了两个月的司法所干警岗前业务培训班,并组织到滕州、诸城等地进行了参观学 习; 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比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做标兵”的业务大练兵 活动。2005年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怎样当 好司法所长”大讨论活动,有效解决了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 严治警。制定了各类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标准,建立了系统内部轮岗交流制度,健 全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了岗位职责规范制度, 努力创造有利于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2001~2005年,共组织 集中培训干警600余人次, 修订和完善全局规章制度四次,建立起了全系统以行 为规范、目标责任、教育管理、激励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工作制度规 范,有四大类二十项三百多条,使全体干警有一套高度统一的行为准则,保证了 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效能的最大发挥。 寿光市司法局负责人名录 局长:赵培信(1999.1~2001.8) 张金堂(2001.8~2004.1) 冯玉成(2004.1~) 副局长:刘庆德(1987.1~2005.1) 张深远(1998.3~2005.1) 朱立英(女,1999.1~2004.1) 王永春(2004.1~2005.12) 任同兴(2005.1~) 杨萍(女,2005.12~) 安丰波(2006.7~) 纪检组长:尹同丰(1993.11~) 工会主任:杨清湘(1993.11~2001.4) 张效农(2001.4~) (任同兴 马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