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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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1999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收入共完成21.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
4.1%,比上年增长18.45%,增收3.38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98亿元,占计划的
126.76%,增长41.33%;市县级收入19.73亿元,占计划的102.27%,增长16.56%。连
续6年超额完成地方政府确定的税收任务,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同时,广泛开展“窗口建设”和实施“形象工程”,树立起良好的地税形
象,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1999年在全省组织的4部门行风评议中,
市地税局和12个县市区地税局分别名列当地第一名;市地税局还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中央、省属及外地驻烟单位先进集体”称号;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被市委、市政府
授予“全市十佳文明窗口”和“文明单位”称号;另有9个县市区地税局被当地党委
、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或被评为先进单位;蓬莱市地税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
“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税收征管】各级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以纳
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管理科学,
廉洁高效”的征管模式,征收效率和征管质量大为提高。一是优化征管体系。本着精
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征收、管理、检查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征管体系,根据《山东省地税系统税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明确了征收管理各个环
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在稽查系统内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选案、稽查、审理、
执行四分离体制。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推广使用了山东地税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实
现了省、市、县三级广域网联通,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截至1999年
底,全市已创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44个,拥有计算机600多台(套),投资达2200多万
元。二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实现税金的多少、纳
税意识强弱和财务核算状况,将纳税人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对纳税意识较强
、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的A类企业,逐户建档,设立台帐,重点管理。对经营规模小、
财务核算不健全的B类企业,定期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逐步提高其财务管理和纳税
水平。对C类企业,即连续3个月未办理纳税、超过停业期限未复业及其他难以控管的
非正常纳税户,加大税收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将其纳入正常的税收控管
之中。三是强化以票管税功能。对主要缴纳地方税的行业,如房地产业、建筑业、交
通运输业、邮政电信业等普遍推行使用专用发票,对饮食业推行使用专用定额发票,
对旅店业推行使用限额剪口发票,将发票的印制、发售、使用、缴销过程全部纳入计
算机控制,并设专门科室和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实施税收
征管全程监控,严格明确了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到税款入库等各个环节的税源监控
职责。根据地方税源流动性、变动性比较大的特点,实施动态监控,不定期巡查,及
时发现漏征漏管业户,掌握税源的变化情况。同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居委会、村
委会等密切协作,建立紧密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支持与
配合。

【依法治税】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充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偷逃抗税行为,
努力在全市营造“依法纳税光荣,偷逃抗税可耻”的浓厚氛围。一是取消对稽查局下
达查补税款计划的做法,变“收入型”为“执法型”,增强依法治税力度,充分发挥
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的主力军作用。违法涉税案件的处罚率显著提高,达85%以上
。全年共查补税款9723万元,查处5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17起。二是运用税收保全措
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全年全市地税系统采取税收保全措施393起
,保全金额达2560万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入库税款906万元,其中清欠796万元,对
情节严重的5起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三是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先后通过新闻
媒体对50户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进行了表扬,对21户偷抗税严重的反面典型进行了曝
光批评,弘扬了依法纳税的正气,有力地打击了偷抗税的不法行为。

【服务地方经济】一是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大力推行政策公
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值班长负责制、延时服务制等一整套办税服务制度
,办税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级还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开通流动办税服务车、在
办税服务厅设立“导税员”等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优质服务。二是不断加
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充分利用广播、报刊、传呼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培训、讲
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方税收法规,特别是国家为扩大需求、促进消
费、带动投资而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各级地税部门共举办各类税法、政
策培训班和讲座180余期,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税收宣传稿件591篇,促进了地方税收
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三是密切税企联
系。市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全市20户重点企业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各基层单
位也都与所辖的部分企业建立了联系点,主动为企业提供涉税信息和合理化建议,帮
助企业排忧解难。四是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经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
积极帮助、引导有关部门和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税收政策,全年各级地税部门为符合
条件的外资企业办理超税负返还300多万元,为268户新办“三产”、劳服、福利、校
办等企业办理减免税260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

【推行半军事化管理】根据省局的要求,借鉴部队管理模式和经验,与地税实际有机
结合,全面推行了半军事化管理。一是通过军训促思想提高。各级地税部门以全员军
训为切入点,强化入门教育。普遍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军事训练和学习教育,开展了军
税共建,与部队结对子,加强日常交流。地税干部职工亲身体验到军人坚强的意志、
严格的纪律、过硬的作风,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明显增强。二是通过建章
立制促行为规范。实行了《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行政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税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三大规定,统一规范全系统干部的思想、行为和工作运
行程序。在此基础上,各级从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作风纪律、税容风纪等方面进一
步建章立制,建立起严格、统一、规范、高效的地税工作运行机制。三是通过严格管
理促日常养成。各级都成立了半军事化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日常事务和监督考
核的机构,建立了一整套条块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并引入积极的社
会监督制约制度。通过严格管理,广大干部职工逐步树立起认真负责、雷厉风行的工
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市地税局于11月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半军事
化管理现场会,树立了典型,总结了经验,有力推动了半军事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

【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地税部门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工作机构,配齐了纪检组长和监
察室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地税干部廉政自律书》,增强了
各级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干部的廉政意识。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将廉政
建设工作纳入档案化管理。实行政务公开,通过《烟台日报》发布了《烟台市地税局
政务公告》,将地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予以公开;推行“办事效率监督卡”、“
依法行政反馈卡”和“查后评”的“两卡一评”活动,主动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提高
工作的透明度,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成立行风纠查队,对党风
廉政建设和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收到明显成效。年内,共发出测评票8913份
,回收6434份,满意率达95%以上;接受纳税人意见、建议65条,纠正执法不规范行
为6起。

(冯世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