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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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1998年,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总抓手,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使环境保护工作上了新台阶。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取得成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了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7项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通过国家组织的考核验收,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创建活动,大大改善了全市投资环境和市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为实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全面实施。EQ系统工程。全市共投入各类环保资金14.85亿元,完成环保项目462个。其中,市区投入各类环保资金7.7亿元,重点治理了中心区西部工业区和芝罘湾等城市主要区域、流域、海域,关停了烟台市人防水泥厂,限期治理了烟台发电厂等180多个工业污染源。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步伐。市区套子湾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运行,龙口城市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按无害化标准改造完善了娄子山垃圾处理场}新建、改建了滨海路、长江路等多条交通干道。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达到718.4平方公里,建成滨海广场、天地广场等多处大型广场绿地。下气力解决影响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对机动车尾气、交通噪声、建筑噪声和饮食娱乐服务业油烟、烟尘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全市累计报废机动车2 500辆,改造治理各类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大灶2 000多台(组)。市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车用含铅汽油工作进展良好,声控区机动车鸣笛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不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和《烟台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各级不断强化环境管理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深化限期治理制度改革,加大执法刚性,抓住典型,主动出击,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推动了一些难点、热点环境问题的解决。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1998年,在烟台市区和莱州市区深入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两级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工作作为树立城市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接轨,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的重大机遇和战略步骤。分别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形成了全民创建的高潮。在创建工作中两级领导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现场会,协调解决资金等问题,并负责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重点工程的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迅速组织查处,限期解决,带动了整个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创建活动,大大提高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和城市绿化美化水平。经国家考核,两市均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分别于1998年12月25日和12月16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完成CCP工程】1993~1997年,市政府制定实施了CCP工程。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把CCP工程作为一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全面实行行政首长逐级负责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坚持城乡一体化环境综合整治和防治结合,在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以区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为重点,以造纸、酿酒、制革、水泥4个重污染行业为突破口,先后治理了海阳、莱阳、龙口、牟平等12个草浆造纸厂废水污染,莱州、蓬莱等11个酿酒厂废水污染,诸由观、北沟等6个重点镇的48条水泥生产线粉尘污染。五年内共完成各类环保项目691个,投入环保资金25.57亿元,各项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城市规模逐步扩大的情况下,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总体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部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实施IEQ系统工程】继“CCP”系统工程圆满结束后,市政府又组织制定了《(1998—2002)烟台市改善环境质量系统工程》(简称IEQ系统工程),其含义是:在今后五年全市经济持续增长、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逐步扩大的情况下,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规定的指标之内,在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各城市环境质量和部分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的环境质量得到一定好转,全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IEQ系统工程的重点任务是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污染源,着力抓好“3568”环境整治工程,即抓好勤河污染治理、福山一开发区排污管网连接改造、桃村镇区域水污染控制3项重点工程,对夹河、黄水河、五龙河、界河、黄垒河(牟平境内河段)5个流域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对芝罘湾、套子湾、莱州湾、龙口湾、抹直口湾、养马岛湾6个经济海湾水质加强保护。对芝罘区西郊工业区、诸由观、北沟、徐家店、中桥、臧家庄、解甲庄、大庄头8个区域的大气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同时,重点抓252个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基本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1998年6月30日,烟台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IEQ系统工程,并作出实施的决议。1998年,市政府全力组织IEQ系统工程起步年的实施,共完成各类环境保护项目462个,实现环保投资10.85亿元,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总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局部区域有所改善。
【烟台市被列为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城市】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将烟台市列为国家直接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已进行了十年,参加考核的城市是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共46个,考核内容是每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共24项指标。经过被考城市自查上报、城考城市集中会审、专家审查、现场审核和总局审定等考核程序,公布城考分数和名次。烟台市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城考工作组织得力,准备充分,第一次参加国家考核,就取得全国第九名的好成绩。城考成绩进入国家前十名,是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为1998年烟台市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市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烟台市区污水处理厂于1991年3月经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同年10月被国家列为德国政府赠款项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市政府于1994年1月成立烟台市区污水处理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工作。污水处理厂位于芝罘区套子湾,厂区计划占地面积60公顷,一期工程占地24.2公顷,主要包括厂前区建筑物和一、二级水处理格栅、沿沙池、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厂由华北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承担污水处理工艺和建筑施工设计,全部引进德国林德公司提供的德国最新的成套污水处理设备,采用德国近年发明的先进的AB法处理工艺,整个污水处理过程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处理能力远期为50万吨/日,近期为25万吨/日。其中,一级水21万吨处理后深海排放,二级水4万吨,水质达到工业回用标准。污水处理厂收纳污水的分布为芝罘区15万吨/日、开发区7万吨/日、福山区3万吨/日。工程总投资概算35 199万元,其中,德国政府赠款2 300万马克,折合人民币11 730万元,国内配套资金23 469万元。一期工程计划投资2.5亿元,1998年10月建成投入运行。
【关闭搬迁人防水泥厂】烟台市人防水泥厂位于芝罘区西部,年生产能力40万吨,曾是市属企业中上缴利税的明星企业。该厂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造成严重的水泥粉尘污染,市、区两级人大、政协每年都有要求彻底治理水泥厂污染的提案、议案,市政府连续六年对该厂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但水泥粉尘污染问题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周围居民反映非常强烈,多次到市政府上访,人防水泥厂污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1998年市政府责成市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20多天的昼夜监测监理,取得大量数据,决定对其关停搬迁,彻底解决了这一严重污染问题。
【环境质量状况】空气环境质量:1998年市区和各县、市、区政府驻地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仅市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略超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全市SOI年日均值范围 O.013一O.066mg/m。N02年日均值范围0.011—0.033mg/m。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o.079—0.193mg/m。本年度出现酸雨情况:芝罘区出现3次、开发区出现1次、其余地区无酸雨出现。水环境质量: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源均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主要水库包括门楼水库、王屋水库、龙门口水库、沐浴水库、庵里水库、高陵水库除总氮一项指标外均符合国家标准,主要河流中上游基本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辛安河最好,全流域符合G3838—88二类标准,界河及五龙河莱阳城以下河段污染较重。地下水水质基本上未受到工业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和硝酸盐氮,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上能满足各自功能区的要求。声环境质量:交通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功能区噪声除芝罘区外亦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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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