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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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两年来,烟台市房产管理局全面加强房产行政、行业两项管理,重点实施物业管理、经济适用房建设两个突破,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1998年9月1日正式出台《烟台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货币化分配方案》,完善了四个配套政策。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6.4亿元,收缴率居全省首位。出售公房93.2万套,近873.64万平方米。1998年 lO月1日起,芝罘区和市直单位按工资基数的20%发放住房补贴,发放率达到40%,标志着传统的住房实物分配开始向货币化分配转变。安居工程建设速度加快,全市有9个县(市、区)实施了安居工程,累计建设60.71万平方米,建成住宅8 827套。烟台市惠安小区开工建设5.38万平方米,建成住宅2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逐步启动。1998年出台《关于贯彻(山东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烟台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8个政策文件,建立起物业管理政策框架,组织120余名物业管理人员参加省物业管理培训。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先试点后推行的办法,13个住宅小区选举了业主委员会,3个小区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房产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先后制定了《直管公房租金收缴暂行办法》《公房售后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公有住宅租赁管理》等9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培训,对登记发证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全市启动了国家统一新证的发放工作,累计办证面积达到5 297.5万平方米。办证率达到97%。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房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培训,为43名管理人员办理了房产监理员证,持证上岗。不断加大“打非”工作力度,两年查处收回非法转租、倒卖公房35套。拆迁管理先后协调了烟港三期工程、商城、烟港路专线建设、滨海路拓宽等22个重点地段的拆迁问题,彻底解决了遗留11年之久的华联商厦北侧旧楼的拆迁问题。从繁荣房产市场,规范交易秩序入手,加强中介服务,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62份,办理房产交易53 205户,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完成交易额9.4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市区房管系统深入开展了创建“烟房杯”活动、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学徐虎等行业优质服务和劳动竞赛,行业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完成房屋维修量1 680.86万元,房屋维修及时率达到98%,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两年收取公房租金达4 000万元,1998年租金收缴数额占计划的113.8%。
【安居工程】安居工程建设始于1994年初,被列为市委、市政府为市民解决住房问题的德政工程。近两年来,根据国务院把住宅业培植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和国家对发展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在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了安居工程建设步伐。1998年开工建设24.147万平方米,竣工9.26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344亿元。
安居工程在总结近几年城市住房解困和福利房建设的基础上,本着早征地、早规划、早建设、不等不靠的原则,在市区开发了“福安”、“惠安”两个住宅小区。惠安小区规划用地面积26.4公顷,总建筑面积235 310平方米,其中住宅215 880平方米,公建19 430平方米,规划居民总户数3 084户,总人口10 800人。第一组团已竣工住宅416户,29 941平方米,安置居民400余户。第二组团3.5万平方米于1998年6月开工,预计1999年上半年交付使用。计划1999年初再开工20~30万平方米。福安小区用地面积38公顷,总建筑面积342 810平方米,其中住宅298 753平方米,公建44 237平方米,规划总户数4 296户,总人口15 036人。已竣工住宅18.74万平方米,作为安居工程向社会出售1 150套,其余作为商品房、拆迁安置用房.安居工程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既注重经济、社会效益,又重视环境效益。在房室设计上,按照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风格独特、美观适用的要求,住宅户型以二居室为主,二居室户占总数的70%,三居室占总数的20%,一居室占总数的10%。每套住宅建筑面积;三居室75~85平方米。二居室60~70平方米,一居室45~50平方米。居室内部设计遵循“三大一小”、“一全”、“三明”的原则,即。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小卧室,力争配套设施全,客厅明、卫生间明、厨房明。严把工程质量关,在建设中尽量应用新材料,采用新技术,推行住宅建设产业化,已建成房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30%,使安居工程住宅基本达到了“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质量好”的建设目标。安居工程配套设施齐全,市区惠安、福安两个安居工程小区水、电、暖、煤气、闭路电视、电话线路等均安装到户,区内建有商场、学校和娱乐场所,使整个小区成为集居住、文化教育、商贸、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居住生活区。
【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1998年9月1日出台《烟台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旧的住房福利性实物分配方式为工资性货币化分配方式,逐步建立起新的住房分配机制。
房改新方案的内容。一是发放住房补贴和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将分房、购房中的实物优惠变为价值补偿。即按职32_-12资的一定基数逐月发放住房补贴和对1997年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职工年龄、本人所享受住房面积标准和任职时间等因素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住房补贴发放范围限定在政策范围的所有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含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具体计算和实施办法,待进一步论证后发布实施。二是重新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自1999年1月1日起,公有旧住房(1998年底前竣工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在现行规定(烟政发[1997]148号文件)基础上增加一倍,新建公有住房(199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公有住房)一律按成本租金计租.经测算,市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月成本租金为:一等房5.82元,二等房4.47元,三等房3.35元,四等房2.51元,五等房1.76元。住房等级的划分仍按原规定执行。同时,制定了租金减免的具体办法,将目前承租人单位代扣划拨房租方式全部改为由产权单位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逐月逐户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三是继续稳步出售公房.取消标准价售房,所有公房售价按成本价执行,并不再实行工龄折扣,成本价构成按七项因素加规定利润核定。市区1999年度公房出售成本价为建筑面积991元/平方米。四是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对家庭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之和为市区职均年家庭双职工工资收入之和四倍以上的高收入家庭提供商品住房,实行市场价,对家庭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之和为市区职均年家庭双职工。工资收入之和四倍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人均生活费低于150元的最低收入职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五是职工住房建设方式。取消“一家一户”分散建房方式,采取“统建统管”方式,市区除利用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或到统一规划的区片建设住房外,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位自行建房项目。
新的房改深化方案实施以来运转正常,各项措施逐步到位。市区自1998年10月1日起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发放率达到40%。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累计收缴6.4亿元。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达到91.2%和88.2%,居全省首位。公房出售稳步进行,累计出售公房13.2万套,除栖霞外,各县、市、区均报批了房改深化方案,并相继出台运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侯寒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