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积极参 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 建设,全面完成了全年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作出 了积极的贡献。 经济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反贪污贿赂犯罪斗争作为检察工作重点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 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881件,比上年增加17%。立案查办450 件,总数在全省17个地、市级检察院中名列第三,其中贪污贿赂罪案325件,占立案总数的72.2%。 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38.9万元,比上年增加54.4%。斗争的主攻方向明确, 重点突出,查处的贪污贿赂犯罪“串案”、“群案”和大案要案有了新的突破。先后在运输、建材、 粮油、水利等87个管理混乱、亏损严重、群众意见大的重点单位和系统挖出3人以上经济犯罪窝子 15个;立查“串案”、“群案”202件,占立案总数的44.2%。立查大案要案113件,占立案总数的 25.1%;绝对数比上年增加25.5%。在立查的大案要案中,贪污受贿额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6l 件,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件,10万元以上的l件;县处级干部犯罪的要案4件;其它经济犯 罪大案45件。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 的方针,正确掌握法律政策,精心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认定事实不拔高、不凑数,认 真核实、确认罪证。同时,在办案中,严格依法运用各种法定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所办理的犯罪案 件均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标准。宣传发动有力, 举报工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为了扩大案件线索来源,推动反贪污贿赂斗争深入发展,全市检察 机关共召开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新闻发布会7次,发表广播电视讲话9次,播放惩腐倡廉录像片72场 (次),深入到89个重点单位和系统进行宣传发动。协助市委组织两万名国家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 的行政管理人员观看了《山东省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展览》,有力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同贪污贿 赂等经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年内.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1370件,占受理举报总数的57%,从中 立案查办280件,占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总数的61.7%。 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作为检察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坚决贯 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坚持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放松,精力上不分散,从烟台治安形势的实 际出发,突出打击以杀人、重大伤害、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等为重点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对 重特大案件的提前介入,保证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健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办案制度人手,改 善和强化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加强社情动态控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认真贯彻省委、市委“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紧急会议精神,落实“打拐”措施,为维护全市社会 治安秩序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犯2233人, 批捕1864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2.3%和13.8%。其中,共批捕杀人、重大伤害、强奸、抢劫、重大 盗窃等严重刑事案犯l 161人,比上年增加43%。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免诉)的刑事案犯2495 人,比上年增加1.6%。已审结的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1913人,作免诉处理的117人,批捕准确 率和起诉准确率均达到了100%。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改进了提前介入工 作,注重由单一的现场勘验介入向全面介入、跟踪介入和重点介入等深层次发展。全年共提前介入 598件重特大案件的侦查预审活动,其中,特大案件的提前介入率达到100%以上。重大案件的提前 介入率达到40%以上。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案件中,共对不构成犯罪或已构成犯罪、 依法不需要逮捕的183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23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防止错捕49人,防 止错诉23人;追捕漏犯24人,追诉漏犯47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88 件(次),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05件(次),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 裁定提起抗诉4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法纪检察。年内认真贯彻了中央领导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法纪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法纪 检察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严肃查处了一批。侵权”、渎职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法纪案件278件, 比上年增加18.4%。立案查办60件,比上年略有增加。在立查的案件中,属重特大的1l件,占立 案总数的18.3%。所办案件绝大多数都是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通 过办案,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7万元。截至年底,立查的案件结案55件,对受案后经调 查不构成犯罪而交有关部门处理的204件。同时,还结合办案,广泛开展了对“侵权”、渎职违法犯 罪的综合治理工作。 监所检察。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对监管改造场所进行安全检查2236次,提出监所检察建议289 条,消除事故隐患30起,纠正各种违法43次,健全监所改造措施16条,深入监管改造场所上法制 课140余次,受教育的在押人犯和在押犯人达9000余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对1625名监外罪犯的执行 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监管改造场所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法律的正确执行。 控告申诉检察。在狠抓对贪污贿赂案件线索举报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受理、处理了公民的控告、 “两不一免”案件的申诉和其它刑事案件的复查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45件(次),受理 刑事申诉案件220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3件,处结率均为100%。市院控申检察处连续3年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直信访先进单位。 检察技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全国、全省检察技术工作会议精神。市院于6月在牟平县召开检 察技术现场会,制定了《全市检察技术工作五年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加快了检察技术建设步伐。会 后,多数县市区院增加了1~2个技术门类,全市检察机关增添了一批检察技术设备。同时围绕各项 检察业务工作,积极参与办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2件,办理检察鉴定374件,文证审查67件, 分别比上年增加43.4%、80.7%和113%;参加现场勘验165次,为正确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科 学依据。 税务检察。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护税,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年内共受 理偷税抗税案件383件,立案查处55件,比上年增加1.67倍,共为国家追缴税款427万元。 调查研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检察工作重点,年内,总结推广了一批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为 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参谋作用。全年市院共编发《检察工作简报》50期,《检 察业务研究》12期,起草总结的各类经验材料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市委、市人大转发24篇。 市院于6月组织召开了《贪污贿赂案件立案前调查方法》理论研讨会,总结的《加强业务研究、 活跃研讨气氛,努力提高为反贪污贿赂斗争服务的直接性和有效性》的经验,在9月和11月召开的 全国、全省检察系统调研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3个院和处(科)室被高检院和省院、市院评为先进集体,有192名干 警受到各级、各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为经济建设服务】 年内,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地把为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营 大中型企业服务作为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出发点和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 点,始终坚持立足于办案,着眼于服务,积极探索通过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 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意改善执法活动,政进办案方法,做到了既坚定不移地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又切实维护企业和改革者的利益,促进了企业的生产发展,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年内,共针对发 案单位在生产经营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980余条,被有关单位采纳860余 条,帮助建章立制545条;协助党委和主管部门对涉及领导成员经济违法犯罪的28个单位的领导班 子进行了调整和整顿,救活濒临倒闭企业27个,使166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受 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加强专业化反贪污贿赂侦查队伍建设】 年内,全市初步形成了一支拥有200人的专业化侦查队伍, 市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转之后,于1月正式挂牌办公,芝罘区院也于4月组建了反 贪污贿赂工作局。在加强反贪机构建设、组建专业化侦查队伍中,各院还十分重视通过互相学习、以 老带新、实践练兵和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总结侦查经验、改进侦查工作,使这支队伍的查微析 疑和攻坚突破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均办案数由上年的2件上升到2.5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把综合治理作为一件大事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在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其它综合治理措施,使检察机关参与综合治理 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一是结合调查取证,公开宣布免诉和出庭公诉等检察活动进行法制宣传595场 次,受教育群众达15.7万人次。二是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的检 察建议1551条,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961条。三是协助有关单位建立497个帮教小组,对免诉人 员定期回访考察,促其转变。四是向宣传和新闻单位投递法制宣传稿件252篇。 【开发区检察院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烟台市烟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开发区 党工委的领导下,始终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开创了开发区检察工作的新局 面。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举报线索38件,初查15件,从中立案9起,其中大案2起;提前介入公安 侦查、预审活动,受理移送批捕、起诉刑事案件7起10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结合办案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9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0条;深入“三资”、“内联”企业座谈、 征求意见,建立了3个联系点,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搞好服务。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 肯定和赞扬,市院给予记集体三等功。 (许文汉 欧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