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养老失业金发放全面到位。确保了市属企业2300多 名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先后为3万多名失业职工按时足额 发放失业保险待遇9719万元;为16万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4.84亿元,其 中先后3次为11.8万人(次)离退休人员月增发养老金1255万元,全年共增发1.15亿元 ;支付农民养老金1000万元,促进了全市社会稳定。 “并轨”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全市按照“保生活、促并轨、建机制”三抓并举的 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加速推进下岗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取得了突出 成效。在2000年底13个县市区实现职工下岗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的基础上,突出解决 市直20户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站中的劳动关系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和社会保险问题。 针对这些企业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既无资金,又欠职工“三金”两款,难以与 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现实状况,加强调度和分类指导,特别是对6户特困企业, 逐户帮助研究资产变现方案,协调抵押贷款。除个别“三三制”企业下岗职工保障期 未满外,总体并轨工作基本结束。随着并轨工作目标的实现,全市企业新的减员已经 在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后,直接进入了社会失业保障和劳 动力市场登记、求职和再就业。 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市劳动中心市场“三化”建设通过了国家和省达标验 收;实现了7个区市与省、市劳动力市场网络互联、资源信息共享,为更大范围内的 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创造了条件;在市场调节供求中,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价位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各种职业(工种)年度工资价位,使劳动力市场在“有场有 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了“有市有价”,为引导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提供了市场 导向。全市开办招聘市场489次,有4900个用人单位进入市场招聘,市场成交2.15万 人,成交率由上年的26%提高到37.4%,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先行起步的市直和“两市一区”(招远市、莱州市 、芝罘区)医改运行平稳,达到了方案设计要求。参保单位3007个,职工35.6万人, 参保率分别为97%和98%,征缴医疗保险费2.1亿元,支付1.6亿元,结余0.49亿元。其 他10个县市区也相继审定出台了改革方案。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54.7万人,征缴养老保 险费9.12亿元,同比增收9613万元,增幅11.7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17.86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6.27亿元,同比增收1.92亿元,增幅达44.1%。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参保农民180万人,组织完成了第十轮投保,收取保费7500万元,完成年 度计划的123%。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64.5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06亿元。医疗 保险,除按新制度运行的市直和“两市一区”外,仍按大病统筹“三金”模式运作的 10个县市区,覆盖35.9万人,参保率96%,征缴医疗保险费6869万元,征缴率94 %;先后为统筹病种患者和住院患者3.6万人次支付医疗费5704万元。 职业培训教育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大了技工学校改革和布局调整力度,有4所技 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技校,高级技校还被省批准为技师培训学院。全市技校 年度招生突破5000人,走在全省前列;技校毕业生4280人,就业率达到98%,位居全 省第一。围绕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全市考核鉴定55个工种2.4万人;首次在大中 专院校毕业生中实施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为9所院校11个工种(专业)1000名专业人 才颁发了职业资格证书,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持。 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取得一定进展。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分别选择了3户不同经 济类型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和资本、技术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试点。发布了2 001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及劳动力市场175个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对 180户不同类型的企业1.8万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及经营者年薪制试点企业进展情况 进行了调查,为促进企业工资分配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奠定了基础。 劳动关系调整力度加大。指导和帮助130多户改制和调整隶属关系的企业,妥善 处理了8600多名职工的劳动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保证了改制的顺利进行。针对 劳动合同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了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的规范管理,首次将规 模较大(20人以上)的114户企业进行了劳动年检。在常规执法监察中,依法检查国有 、集体、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共4259户,立案查处案件657起,责令用人单位补 签劳动合同3.9万份,补发职工工资和退还培训费、押金共55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 3901万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79户,依法对严重违法的24个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21万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法劳动监察案件26件。全市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6 9起,同比增长15%,结案1860起,结案率98%。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290万元,为 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6万元。受理劳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7起,其中承办县市 区行政复议18起,处结率100%。全市受理劳动信访3828件,办结3751件,处结率为9 8%。受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3件,办结案100%。 (刘钦东胡仁君)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在全市13个县市区已全部实现下岗保 障与失业保险并轨的基础上,突出围绕市直仅剩20户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站中的劳动 关系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和社会保险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分清政府与 企业的责任,对依法属于企业的责任,由企业为主体进行处理,政府不包办代替。二 是依法规范并轨工作程序。突出对下岗职工出站并轨的4条渠道作出了明确规范:对 办理一次性领取保障期内基本生活保障金,解除劳动关系,转入失业保障的下岗职工 ;政府出资安置(每人4000元)并回原单位重新上岗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纳入失业保障的下岗职工;办理出站回原 单位挂档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出站并轨程序,严格按程 序操作,确保了并轨工作的平稳有序和不出遗留问题。三是依法指导企业分类处理好 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企业内部各项集资、法定 经济补偿金等5类14项债务问题。具体工作中,指导20户特困企业逐项从法律的角度 分清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明确还款序列,确保依法清偿欠款;对当地政府要求企业 给予职工的各种补贴,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订立还款协议和还款计划,不仅推动了 并轨,而且使出站的下岗职工全部依法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四是依法处理特殊情 况,保证并轨目标的实现。针对一些特困企业长期停产、积重难返的实际情况,加强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一厂一策解决并轨的难点问题。对6户特困企业采取以企业的 有效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办法,筹集2240万元并轨资金,由劳动保障、财政、国资、 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既防止资金难以收回,又防止企业国有资 产的流失,使全市并轨工作顺利推进。 【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烟台市从2001年起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将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原来的4个单位分别征缴,改为一个窗口“一票征 缴”。办理企业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一个窗口、一张支票、一次完成”, 并按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分别记账。同时,配套落实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层层 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指标、开展缴费基数稽核、以及对县市区实行“总量控制 、限额调剂、自求平衡、风险共担”的挂钩调剂激励机制,加大了征缴力度。2001年 ,全市社会保险费合计征缴19.9亿元,支出18.47亿元,当年结余1.43亿元;社会保 险金积累总额达到19.76亿元,其中城镇社会保险金结存9.71亿元、农村保费结存10 .05亿元,整体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增强。 【劳动监察“一体执法”】市劳动保障局创建实施了劳动监察执法“一体组合、一体 联动、一体管理”运行模式,形成由局领导挂帅,劳动监察机构牵头,局系统人员参 与的监察执法队伍,着重对劳动保障基础性管理工作实施大规模的集中检查。在全市 劳动保障系统专门设立兼职劳动监察员109名,经常性地配合劳动监察机构一起办案 ,一起执法,有机地将劳动保障综合管理工作纳入监察执法全过程。在此基础上,每 逢组织较大规模的劳动监察执法活动,都能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 进行联系,由劳动监察机构牵头,起草会签联合监察执法工作方案,组成由多方参与 的联合监察执法队伍,使劳动保障综合管理工作不仅能沉到底,而且能管到边。通过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798户,涉及职工21万人,查处违法案 件295起,对3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理,对7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督促用 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4万份,追补职工工资24万元;督促51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 保险登记,涉及职工2820人;督促8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800余万元,有力地 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郑发轲) 【下岗、失业职工保障与再就业】年内,全市共为2328名下岗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 生活保障金332万元,为29984名失业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6486万元。为 推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了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 。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通过了省检查验收,达到了“三化”目标要求;芝罘区、莱 山区等7个市区与市职业介绍中心实现了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全市共组织招聘市场 706次,有5407个用人单位进入市场提供岗位54442个(次),求职登记人数达62628名 ,市场就业30106人,市场成交率达48%。二是加强了再就业培训。初步建成了就业培 训、职业学校、社会办学三位一体的社会化劳动就业培训网络,目前县以上单位办学 129所,年就业培训能力达到11.4万人次。2000年以来,专项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2万 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73.6%。三是强化了市场服务功能。全市通过加强再就业培 训、择业指导、信息开发以及政策咨询与挂档服务等,极大促进了下岗、失业职工再 就业。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 (杨京洲孔磊)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烟台市自2000年12月至2001年底,先后3次 为机关事业单位4.8万名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保险待遇,人月均增加养老金335元, 全市共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亿元。为确保增加养老保险待遇工作落实到位,全 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了养老保险费征缴清欠力度,年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费6.27亿元,收缴率达99%,同比增收1.92亿元,增幅达44.1%,确保了全市机关 事业单位4.8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李同升) 【职业技能培训】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烟台市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通过不断调整技校教学结构,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再就业培训成果等措施,初步形成了 以技校教学为中心,以就业训练为骨干,以社会办学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 化的职业培训推进机制。将文秘、计算机、英语、烹饪等作为主导专业,合理设置专 业科目;加强对特殊工种(专业)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开发利用,使人力 资源不断向专业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坚持理论授课与实际操作、专题研讨与技能竞 赛相结合,全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全市先后有10所技校被省劳 动保障厅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学校”称号,烟台市高级技校和烟台市劳动服务技术学 校被市政府命名为“烟台市明星学校”。 全市现有技工学校31所,设置工种(专业)52个,办学规模16820人。近10年共向 企业和社会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5.5万人,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技术人才支持。 (孙国旗丛杰) 【劳动信访“一办到底”】在劳动信访量约占全市城镇信访量的50%,社会热点、难 点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市劳动保障局注重把劳动信访作为改进劳动保障工作的第一信 号,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对承接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一办到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 答复。为此,建立了劳动信访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一岗双责”制度 ;对涉及多方面政策的信访问题,实行“联合接访、联合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全 方位地开展劳动信访工作。年内,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28件次, 其中来信589件,来访3239人次。整体信访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有回音,绝大多 数来信来访的群众表示满意,重访率不到2%。 (任少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1年完成第十轮投保任务,收取农村养老保险费7500万元, 占全省投保总额的二分之一。全市共收取农村养老保险费7.5亿元,基金总额达10亿 元,占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三分之一,成为全国基金积累最多的地级市。全市1 00%的镇(街道办事处)、98%的村、184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占应投保农民的87.5 %,已有8万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提高全市老年农民生活保障水 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毛蓬勃) 2001年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统计 (单位:万元) ┌───┬────────────────────────────────┬──────────────┐ │县市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 │ ├─────┬─────┬───┬───┬───┬────┬───┼───┬────┬─────┤ │ │应缴保险费│实缴保险费│比上年│增收率│收缴率│补缴历年│补缴率│年征缴│征缴收入│计划完成率│ │ │ │ │增收 │(%) │(%) │欠缴 │(%) │计划 │ │(%) │ ├───┼─────┼─────┼───┼───┼───┼────┼───┼───┼────┼─────┤ │全市 │89553 │86728 │9613 │11.78 │96.85 │4504 │33.36 │10292 │10587 │102.87 │ ├───┼─────┼─────┼───┼───┼───┼────┼───┼───┼────┼─────┤ │市直 │27869 │27256 │3051 │11.71 │97.8 │1839 │76.72 │3277 │4058 │123.83 │ ├───┼─────┼─────┼───┼───┼───┼────┼───┼───┼────┼─────┤ │芝罘区│5973 │5842 │1290 │26.57 │97.81 │304 │96.51 │585 │715 │122.22 │ ├───┼─────┼─────┼───┼───┼───┼────┼───┼───┼────┼─────┤ │福山区│2286 │2211 │107 │4.85 │96.72 │100 │95.24 │266 │194 │72.93 │ ├───┼─────┼─────┼───┼───┼───┼────┼───┼───┼────┼─────┤ │莱山区│849 │815 │103 │12.42 │96 │117 │95.9 │112 │91 │81.25 │ ├───┼─────┼─────┼───┼───┼───┼────┼───┼───┼────┼─────┤ │牟平区│4440 │4242 │68 │1.6 │95.54 │81 │35.06 │492 │230 │46.75 │ └───┴─────┴─────┴───┴───┴───┴────┴───┴───┴────┴─────┘ 续表 ┌───┬────────────────────────────────┬──────────────┐ │县市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 │ ├─────┬─────┬───┬───┬───┬────┬───┼───┬────┬─────┤ │ │应缴保险费│实缴保险费│比上年│增收率│收缴率│补缴历年│补缴率│年征缴│征缴收入│计划完成率│ │ │ │ │增收 │(%) │(%) │欠缴 │(%) │计划 │ │(%) │ ├───┼─────┼─────┼───┼───┼───┼────┼───┼───┼────┼─────┤ │开发区│4536 │4447 │473 │11.63 │98 │94 │100 │425 │439 │103.29 │ ├───┼─────┼─────┼───┼───┼───┼────┼───┼───┼────┼─────┤ │栖霞市│3276 │2734 │357 │10.42 │83.46 │103 │3.12 │439 │211 │48.06 │ ├───┼─────┼─────┼───┼───┼───┼────┼───┼───┼────┼─────┤ │海阳市│2485 │2183 │221 │10.13 │87.85 │220 │4.28 │370 │258 │69.73 │ ├───┼─────┼─────┼───┼───┼───┼────┼───┼───┼────┼─────┤ │龙口市│6336 │6146 │669 │11.72 │97 │230 │95.44 │1090 │974 │89.36 │ ├───┼─────┼─────┼───┼───┼───┼────┼───┼───┼────┼─────┤ │莱阳市│6366 │6239 │976 │17.56 │98 │294 │95.15 │673 │710 │105.50 │ ├───┼─────┼─────┼───┼───┼───┼────┼───┼───┼────┼─────┤ │莱州市│11787 │11552 │966 │9 │98 │153 │96.23 │1181 │1305 │110.50 │ ├───┼─────┼─────┼───┼───┼───┼────┼───┼───┼────┼─────┤ │蓬莱市│3804 │3720 │430 │11.45 │97.79 │465 │96.27 │422 │437 │103.55 │ ├───┼─────┼─────┼───┼───┼───┼────┼───┼───┼────┼─────┤ │招远市│9036 │8854 │852 │10.16 │98 │380 │95.72 │881 │884 │100.34 │ ├───┼─────┼─────┼───┼───┼───┼────┼───┼───┼────┼─────┤ │长岛县│510 │487 │50 │8.91 │95.49 │124 │59.05 │79 │81 │102.5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