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按 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以服务 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宗旨,以 理论创新、观念更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为动力,推动了全市纪检监察工 作向层次更高、内容更实、效果更好的方向发展。市纪委六次全会通过《关 于按照与时俱进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决议》,在此基础上 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 局服务的若干意见》(东纪发〔2002〕9号)。按照《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 稳定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面 旗帜,是一种导向,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都要旗帜鲜明的要求,努力做到弘 扬创业者、保护改革者、鞭挞落后者、追究诬告者、惩治腐败者,对党员干 部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向下和向 社会发展的前沿领域延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典型案件、纠正部门和 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腐、效能监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 作实现新突破,初步形成既贴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又有利于强化纪检监 察机关职能的工作格局。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党政齐 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市委始终坚持重要问题常委研究,具体工作专题部署。 年初召开市委常委会,认真研究200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 定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此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专 题研究纪检监察几项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暨软环境建设工作会 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对具体工作进行 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对重大案件亲自调度、重要信访亲自督办、重要工作亲 自批示,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 把手始终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改革发展稳定 大局中认识和把握,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真正走到反腐倡廉工作前台,主动 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抓,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 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围绕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目标,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领 导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协调、市纪委常委分片和月例会调度等制度,形成反 腐倡廉工作研究、决策、协调和调度为一体的整体协调联动机制;坚持对反 腐倡廉具体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和激励,形成具体工作推动机制,使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制定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追究办法,把责任制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个人评先树优和干部任用挂钩, 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考核内容、细则,列举了必须实行责任追究的 12种情况。半年结合集中效能监察,年底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 任考核,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促进了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年 对5名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各级党政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 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受到 好评。 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狠抓了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自己行 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 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五不准”,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各项规定的落实, 强化监督检查,对个别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各级都结合实际制定关于禁止 用公款进行高档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了集中检查。 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党风廉政情况报告 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评议领导干部制 度,实行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完善县处级领导干部 廉政档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延伸到基层,研究制定农村和城市基层干 部廉政行为规范;针对一些乡(镇)领导干部的“走读”现象,制定乡镇领 导干部“六天五宿“工作制,并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措施和监督制约办 法,并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 用公款工作,共清查借出公款的单位241个,占清理单位总数的24.2%;借款 人1485人,借款金额1673.96万元;现已追还借款1590万元,占借款总金额的95 %。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提出严格纪律要求,并加强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清 理乡镇拖欠工资工作,对拖欠工资的4个乡镇实行重点监管。 【查办案件工作】注重查办“三性”案件。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中 央确定的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 同时,及时把握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查办前沿性案件;及时了解社会发展的 新动向,查办苗头性案件;努力把握反腐倡廉的总形势,查办代表性案件。 工作中坚持注重把握政策、讲究策略、突出效果,共查办“三性”案件76件, 占立查案件总数的35.3%,提高了办案的社会综合效果。 实行案件检查目标管理,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制定《2002年案 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从领导重视、立案和结案、办案质量、案件管理、 办案纪律等五个方面,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查工作进行量化、细化, 年底进行考核,调动了各级查办案件工作的积极性。市纪委加强了对基层办 案工作的指导,及时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案 件质量和数量有较大提高。 突出自办案件的查办,加大协办案件查办的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 机关在查办重要案件工作中的作用,加强自办案件查办的同时,注重协办和 督办,形成办案工作合力,促进案查工作的深入。200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 关共受理群众举报714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14件,立案215起,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2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8人。在立查的经济案件中,万元 以上大案66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3.16万元。 加强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近三年来全市各级纪 检监察机关处理的682起案件质量和2001年209起违纪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 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行风建设“纠、评、建、管”一体化,一些部门和 行业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下发《关于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展 药品招标采购的通知》,成立全市县以上医院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 组,建立专家库,在全市13家县级以上医院实行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共有循 环、消化、肿瘤及抗微生物四大类药品及一次性耗材共1260个品种参与招投 标,中标727种,全年分散招标采购的品种达620种,药品价格较招标前平均 下降16.2%,累计让利患者331.5余万元。 对各类收费项目实行目标管理,对治理“三乱”起到治本作用。组织协 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费项目的管理,积极做好规范文件、收费项目的清理工 作,共清理各种收费文件580余份,取消21项市级设立收费项目,共减轻企业 负担1078万元。中小学乱收费、公路“三乱”均得到有效治理。 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计税核定证书”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全部发放到位, 税费改革后全市农民总负担额由1999年的16619万元,减少到现在的10497万元, 比改革前减少6122万元,减轻了36.84%,全市人均减轻负担59.44元。督促建 立实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等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持久、有效。 以创建行风品牌为载体,行风建设得到深化。在全市广泛开展规范化站 所创建、行风评议活动,创建445个规范化站所,对29个行业和部门进行评议。 开通“行风热线”,共播出98期,接听热线电话685个,解决了172个群众反 映的行风问题,走出一条为民便利的“绿色通道”。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 逐步形成公安“110”、市政“111”、电业“彩虹工程”等多个行风“品牌”, 在行风建设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坚持按经济发展需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发 展,从保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纪检监察工作实现由反对腐败向防止腐 败转变,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走上注重建设的路子;由事后查处、注重治标向 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转变;由廉政监察向廉政监察与效能监察并举、逐步 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转变,效能建设上了新台阶。纪检监察工作依托新的科学 载体,直接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主战场,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 了积极保障作用。 围绕“权、钱、人”三方面,“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市级两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一轮精简43%,第二轮精简29.6%, 保留审批事项318项;县区完成第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平均精简幅度33.5%, 对保留审批事项制定严格监督管理措施。财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实行部门 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取缔“小 金库”;加强财政管理,在市直部门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县区实行会计 集中核算、联村会计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 上岗,市直各部门全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实行任前公示、试用期、 诫勉、离任审计等制度。“四项制度”全面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制定《国 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对37宗共39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交价1.98亿元。建筑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全 面落实,50万元以上的210个建筑项目全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标造价 5.27亿元。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80个,签订合同 金额2.93亿元,节约资金4602万元。加大载体建设,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中心、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等6个中心以及若干个大厅,形成新的工作机制,避免了 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得到全面拓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全 面开展源头治理工作,把上级关于源头治理工作的要求具体化,并区分不同 单位提出不同要求;指导市直和县区70个部门和单位制定落实源头治理的具 体实施办法,整个源头治理工作呈现出广度和深度全面发展的态势。采取有 力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源头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分项进行专题研究, 按“四个环节”工作法逐一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奖惩 措施,确保标准、时限、责任三落实。 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效能建设实现新突破。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决定》,成立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行 政效能投诉中心,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网络,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 法》和《行政效能评估监督工作意见》,形成完整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 评价机制。突出监察重点。对市委、市政府4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集中 效能监察,边监察边整改了88个问题,发现18个方面的186问题,下达24份监 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选择东营意玛特家具有限公司、东营市光彩城市 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个招商引资项目,对有关效能情况进行专项监察, 针对项目审批、办理时效及办理过程中违规操作行为等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提高了行政效能,优化了投资软环境。强化制度建设。在全市推行岗位目标 责任制、首问负责制、AB角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 效能考评、责任追究等8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效能监察制度 体系。加强效能投诉。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完善效能投诉快速 反应机制,及时受理效能投诉案件,全年共受理效能投诉43件,涉及县处级 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15人,其他27人,其中通报批评9人,经济处罚5人,组 织处理2人,行政告诫1人,其他11人。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积极参加整 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对450个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检查,涉及建设单位 123家,发整改通知书50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3条,协助建章立制4项,推广 典型5个; 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开标90场次,项目 458个,招标面积153.9万平方米,中标造价18.86亿元,对4起工程交易中弄虚 作假、规避招标行为进行调查,纠正了存在问题;积极参加2次安全生产大 检查和2次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2002年,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好新闻奖励办 法》,对廉政宣传实行量化目标管理;努力打造廉政宣传精品栏目,在新闻 媒体开辟党风廉政专栏,使廉政之声得到广泛宣传。据统计,在中央级发表 廉政宣传稿件50篇,省级130篇,市级600余篇,为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良好 的舆论氛围。 坚持将廉洁自律要求融入到日常组织管理中,促进廉洁自律教育管理规 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管理 的意见》,总结7个方面廉洁自律制度化的经验,对公务员上岗、入党、干 部提拔时进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廉洁自律规定和责任制 落实情况自查和考评。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 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党内法规、廉政法律法规、示范和警示等教育活动,提 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建设】2002年,坚持实行目标管理,以促进工作落实 为着力点,机关建设得到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的管理办法》,实行目标化管理; 重点突出学习、运用、研究、制定、完善等环节,对年度法规工作计划做出 统一安排,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和完成时限,使法规工作走上法制化、 规范化轨道。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关于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 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若干意见》《东营市政务公开暂行规 定》《关于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20个规范 性文件,有效的发挥了法规工作的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作用。 制定《2002年基层信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领导重视、信访干部队 伍建设、信访制度建设和信访职能发挥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强化管理;制 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监督的暂行办法》,对实施信访监督做出明确规 定。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14件次,其中来信634件次,来访48次,电话举报32 次,办理省纪委转来177件次,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调查研究工作意见》,明确2002年调研 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确定调研重点,列出53个调研课题,细化分解 到各县区和市直各纪检组(纪委),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并强化督促调 度。组织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源头治理、效能监察、学习贯彻十六 大集中调查研究等调研活动,全年共完成调研报告86篇,其中30余篇分别进 入市、县区级决策。 制定《2002年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全员参与信息大格局逐步形成。不 断拓宽信息开发领域,着力开发社会信息和深层次工作信息,信息质量有较 大提高。加强培训,采取以会代训、轮换培训、专题培训等形式,既提高挖 掘信息能力又使信息意识得到增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被省纪委采用139 条,被中纪委采用18条,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市、东营区、河口区、广饶 县、垦利县的纪委及监察局、市纪委办公室被评为“2002年度全省纪检监察 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有4人受到省纪委的表彰。 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开放型”机关、“规范型”机关、“务实 型”机关和塑造“一流的干部素质,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机关形象”目 标,坚持抓班子带机关,抓机关带系统,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加强组织建设, 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纪检监察组织网络逐步形成,各县区、乡镇纪委 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规范 工作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实施机关效能建设,促进了机关作风转 变。 【软环境建设工作】2002年,研究制定《关于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促进软环 境建设的意见》,明确在加快发展中纪检监察机关应肩负的责任和应发挥的 作用;围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 对软环境建设中违纪问题的处理规定》;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软环境建设年 活动,全民参与软环境建设的格局已经形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大 监督检查力度,对各部门已经做出的各项承诺、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认真受理投诉,确保件件有着落,共受理投诉230 起,对违反营造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规定的23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通过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服务水平、制度建设、服 务效率、执法水平都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