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程序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凡具有市区暂住户口和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学龄前适龄子 女,无特殊疾病。 二、内容 保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入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程序 1、凡来我市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其子女入园需持暂住户口证明、父母身 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计划免疫卡和体检证明,提前一周向附近幼儿园提出申请 ,同意后即可入园。 2、附近幼儿园接收如有困难,由幼儿园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安 排到指定幼儿园入园。 3、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后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四、服务单位:市教委托幼办东营区教委 五、联络承办人员:石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