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须知 (一)合同鉴证 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合同争议和欺诈的一项 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合同鉴证的程序 1、申请鉴证申请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其合同办理鉴证手续 的请求。 2、受理对材料齐备、符合鉴证管辖和鉴证范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受理 。 3、审查鉴证受理后,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做好询问笔录。 4、鉴证经过审查,对符合鉴证条件的合同,应予鉴证,在所鉴证的合同上加盖 合同鉴证专用章。 (二)当事人申请合同鉴证应提交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合同鉴证申请;2、合同原本;3、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 资格证明文件,有关专项许可证的正本或者副本;4、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5、申请鉴证经办人的资格证明;6、其他有关证明 材料。7、鉴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除提供上述1-6项的材 料外,甲方还需提供投资计划证明文件,乙方还需提供《资质证》副本原件,是外地 建筑企业的须持有东营市建委的《申请进入东营市施工注册登记表》。8、鉴证房屋 租赁合同的,除提供上述1-6项的材料外,出租方需提供房产证原件(未办理房产证的 单位,可出具该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未办理房产证的个人,可出具村民委员会 或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材料)。出租方是个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 方是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鉴证审查的内容 1、合同主体是否合格;2、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3、合同标的 是否为国家禁止买卖或限制经营;4、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5、合同签字人 是否具有合法身份和资格,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否合法有效;6、合同主要条款是否 齐全,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四)抵押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厂房等建筑物、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 物的登记机关。 (一)企业办理财产抵押登记的程序 1、申请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认真填写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财产抵押合同登记 申请书》,同时提交企业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企业财产抵押登记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后,认真 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办理财产抵押登记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办理抵押登 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抵押物是否符合登记条件,并对抵押物现场勘验 。 4、登记经过审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抵押物登记证,并在抵押 合同上签注抵押物登记证的编号、登记日期,加盖抵押登记专用章。 (二)企业申请办理财产抵押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财产抵押合同登记申请书;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3、抵押物清单;4、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如:用动产抵押的,可出具动产抵押物 购物发票、企业购物记帐凭证、保险凭证中的一种或评估凭证等。用企业厂房等建筑 物抵押的,必须出具该抵押物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书);5、抵押物存放状况 资料;6、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证明书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8、其它的抵押有效证明材料: (1)国有企业财产抵押的,应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2)集 体企业、乡镇(村)企业财产抵押的,应有企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同意证 明。(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抵押的,应有符合企业章程 规定的董事会同意决议。(4)以共有企业财产抵押的,应有全体人员同意的证明。(5 )属于涉外抵押的,应有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证明。(6)以海关监管物抵押的,应 有海关批准的文件。 9、其他有关材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财产抵押登记审查的内容 1、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2、审查主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抵押 合同条款是否齐全;3、用作抵押的财产是否重复抵押登记;4、抵押物是否属于《担 保法》禁止的范围;5、抵押期限是否在抵押物使用的年限内;6、抵押人所担保的债 权是否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