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规范化建设促进效能大提升,取得显著成 效。 系统内党建工作“全覆盖”。市局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在律师、公证、基层法 律服务、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全 部建立党支部,无党员的机构全部设立党建联络员。深入组织开展“创先争优争做 齐鲁先锋”和争创“优秀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活动,有1个律师所、1名律师 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有2个集体、3名个人受 到市级以上创先争优表彰。 推动法律服务“四化” , 提升服务效能。①律师服务“诚信化”。组织开展 “律师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全面规范律师收案收费、业务办理、法律文书出具等 执业活动各个环节的行为,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信息沟通,建立律师诚信执业档 案,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②公证服务“标准化”。建立起包括52项具 体标准的“东营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百分考核” 体系,在全市6个公证处全面推 行标准化服务,做出依法服务、清廉服务、限时办结、登门服务、延时服务等10项 公开服务承诺。③法律援助服务“便民化”。在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临街、落 地服务窗口, 依托乡镇(街道)和工青妇老残组织、驻地部队单位设立103个法律 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等 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市1861个村(居)全部统一设立“便民公示牌”, 方便城乡居民申请法律援助。④人民调解“专业化”。分别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出台文件,健全完善诉调、检调、警调对接机制,在交通事故处 理、医疗、旅游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4个,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加强“四项建设”,提升管理效能。①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组织开展新一 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将规范化建设任务细化为26项具体标准,争取市财政拿 出专项资金对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的司法所进行奖补,健全完善司法所所务管理制 度和业务工作流程,形成指挥有力、运转协调、规范有序的司法所管理体系。②加 强机关党务政务规范建设。制定《东营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汇编》,制定、修订制 度规范135项,涵盖司法行政机关党务、政务、队伍、业务管理与指导的方方面面, 明确各项工作标准和操作程序,形成完备的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体系。③加强工作推 进考核机制建设。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半年观摩交流、年终总结考核等一系列工 作推进制度,健全完善《市司法局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下发《县区司法 局目标化管理考核办法》,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目标体系、权责统一的执行责任体 系和严格高效的考核监督体系。 ④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市局投资120余万元 建设全市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与省厅信息平台的对接;建设市局及各县区 司法局内、外网网站,拓宽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渠道。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四统一”,提升执法效能。①统一编制《东营市社区矫正 工作手册》,构建起社区矫正制度规范体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一致。②统一 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山东省行政 程序规定》要求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合法有效、有章可 循。③统一工作流程,建立“调查评估、全员接收、分类管控、有效施教、解矫跟 踪、全程监督”24字工作流程,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需的40种法律文书 和制式表格,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规范管理。④统一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全市 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台管理,实现管控手段的科技 化、信息化。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完善责任机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先 后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法律六进”(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 办联合开展的法律进机关、 进乡村、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简称 “法律六进”)活动部门调度会议,按照“谁管理,谁服务,谁普法”和“谁执法, 谁普法”的原则,逐一落实11个牵头部门单位普法责任,分别制发了“法律六进” 每一“进”的实施方案。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推行“协作化”普法模式,协调30多个部门行业,联 合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主题活动40余场次。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采取发放预约 联系卡、咨询表、“法律赶大集”、开设法律“大讲堂”等形式进行普法,为基层 群众解答法律法规问题。利用现代媒体普法,与电台合办《律师在线》互动栏目, 与电视台合办《法眼观察》栏目,在《东营日报》开设法治专栏,与市委组织部远 教中心联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远教送法”活动,投资建设 了“信息普法平台”,每月发送短信12000余条。 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制定出台“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生态文明典 范城市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在机关及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读书学法,文明服 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5期。在农村和社区开展 新型农民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千场宣讲”和“法治文明村居行”活动,组建由75名 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新型农民学校师资队伍,聘请市直驻利津县的64名“第一书记” (包村工作组组长)为“农村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义务联络员”,开展农民法制培训 260余场次,培训“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次,发放《农村法律法规 知识读本》等普法读物20余万册。在学校深入开展争创“法治文明校园”活动,全 市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以案释法”2500余场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38场次, 举办模拟法庭32场次。在企业深入开展“做学法守法好员工”活动,推行“每周一 题、 每月一法、每季一学法交流”模式,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10余场次,开 展企业员工法制培训212场次,参训1.2万人次。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 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作品创作、 法制好新闻评选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分别在锦华公园和胜利公园规划开建 2处市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在广饶县检察院建设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已启用。 2012年度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12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率100%, 优秀率达96%以上。全市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10个、表彰命名 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命名覆盖面达到55%。 【律师工作】 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有律师事务所42家、公司律师事务部 1家,执业律师445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先后有2人获“全省优秀律师”、1 人获“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 、1人获“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成 绩突出律师”称号,1家律师事务所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2年6月15日, 东营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75名、特邀代表24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及 关于承认和执行《山东省律师协会章程》的说明,选举产生由27人组成的东营市律 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 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一是服务大项目建设。组织引导“黄蓝律师服务团” 为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服务,在各大经济技术园区设立法律服务窗口,为各 重点项目配备法律服务组,先后为70余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出具法律意见书24份, 起草审查合同120余份,参与法律事务处理30余件,避免和 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二是服务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助企 腾飞” 活动,全市律师共为693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 险; 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帮助100余家成长型企业发现和解决依 法经营、企业依法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制发放《中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 5000册。三是服务新一轮城镇建设。全市律师向住建委、规划局等部门提供法律意 见书9份, 市渤海公证处、 东营区黄河公证处办理拆迁安置、 招投标等公证事项 1200余件,涉及标的额近10亿元。 2012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949件、 民事诉讼代理5286件、行 政诉讼代理10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238件,办理仲裁业务115件,咨询与代写法律 文书22584件,调解成功49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4件;业务收费5436.23万元, 同比增长32.8%。 【公证工作】 完善公证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公证质量。在公证行业深入开展“三 零两增长” (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办证件数、业务收费同比增长10%)竞赛 活动;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将办证依据、时限、流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项目、 标准、 缴费办法等全面公开,做出服务承诺。渤海、黄河、利津等3个公证处建成 1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办证大厅, 全市公证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对外形象明显提 升。 全市6个公证处全部建立健全奖励机制,东营市公证质量获全省质量评比第一 名,全年无错证、无投诉、无上访问题发生。 开拓新证源,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新开办涉及知识产权公证领域的公 证事项,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公证和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5件,金融、民 间抵押贷款公证318件; 二是新开办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公证和二手车买卖协议 公证。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公证送温暖活动,对涉军法律援助公证实行优先受理、优 先指派、优先审查“三优制度”,共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事项37件。四是开展招投标 公证, 积极为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公证事项200件。五是 与民政局合作, 全市有3个公证处在民政婚姻登记大厅设立办证点,办理离婚协议 公证和婚前财产公证。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6120件,同比增长41%,业务收费 同比增长19%。 【司法鉴定工作】 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工作,广饶、利津、垦利3家法医类司 法鉴定机构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评审;市4家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组织的9 项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 通过7项, 通过率77.8%。年内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 1556件,鉴定意见被采信率达98%以上。 【基层基础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全市所有乡镇(街道)、 村(居、社区)全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医疗、旅游等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64个,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实现广覆盖。二是规范工作 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信息报告、登记及统计、案卷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一 系列工作制度,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 理。三是开展“重要敏感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维护全市 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四是创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市 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县区贯彻《关于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若 干意见》的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导,督导各县区全面落实诉前人民调解、人民调解 协议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员庭审旁听、巡回法庭等工作制度;与市公安局共同打造 “六位一体”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引入交通事故处理之中, 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在各公安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中心”,实现由被动调处向主 动调处和源头预警联动的转变。年内,全市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812起,调解率100 %;调处成功13497起,调处成功率为97.7%。 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及时调整充 实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相继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成员部门责任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 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综治暨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市及各县区司法局均设立社区矫正 工作机构,司法所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油田各社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站,并组 建1618人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横到边、纵到底”。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各司法所按规定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小组, 并逐一签订责任书。严格办理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 等审批事项,社区矫正人员无一脱管。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考核制度,为每 名社区矫正人员发放一本《社区矫正人员必读》,详细记录日常考核情况,根据考 核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和电子管理台 账, 做到一人一档,资料完整;建设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通过LBS定位, 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同步实时监控。三是加强教育帮扶体系建设。针对矫正人员 具体情况,科学制定矫正方案,落实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等个案矫正措施。全市建 设6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与安置帮教基地合建) ,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 理教育,并为生活无着落的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服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 参加学习教育、 社区服务,每月参加时间均不少于8小时。全市累计接收管理社区 矫正人员1124名,解除矫正326人,在矫人员798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衔接管控到位,管理成效明显。市局与鲁中监狱共同出台 《关于深化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明 确监狱和司法行政机关在落实“必接必送”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与任务,实现刑满 释放人员的“无缝衔接”。各县区认真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全年 核查基本信息2182人, 核实率达到95%以上;及时向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反馈衔 接工作落实情况,发送回执率达到100%;认真落实“必接必送”要求,重点帮教对 象接回率达到100%, 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报 到登记、档案管理、谈话教育、双向管理等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 位。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联系,看守所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率和预释放人员信 息录入率分别达到100%,重点帮教对象纳入公安机关重点人员管理范围,逐一建档, 制定管控方案,落实日常管控措施。至年底,全市在管刑释解教人员1528人,其中 “三无”及重点帮教人员26人,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安置帮扶到位,基本生活需 求有保障。 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均建立安置基地(垦利县2处), 累计过渡性安置221人,帮助76人在企业就业。积极推进以政府投入为主,集食宿、 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综合性安置基地建设,建设规划经市领导批准。动员社 会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全市衔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安置 率达到90%以上,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社会保险、城 市低保、农村救助、临时救济等安置帮扶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基层法律服务。一是基层司法所建设日趋规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 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全市42个司法所 管理体制全部理顺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 平均工作人员达到2.5人;全市司法所 全部拥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一半以上的司法所配有办公用车。二是实施 村(居) “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组织全市591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与1842个村(居) 签订义务法律服务协议,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315场次, 参与修订涉法文书1683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624件,参加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60 件, 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7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00余万元。在4个县区 的30个乡镇(街道)恢复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新增法律服务工作者97人。 【法律援助工作】 深化法律援助“十百千万”惠民工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申 请对象的经济困难条件,将全市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居民、 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新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放《法律 援助便民服务手册》12000本、近10万份《法律援助温馨卡》和《法律援助绿卡》; 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信息共享资料库,对特 殊困难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年内,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70 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12348”服务热线共解答法律咨询16277人次,妥善化解 纠纷和来访群众过激行为116起, 免费代拟法律文书576份,办案量同比增长16%, 为受援人减免各类费用490余万元。 【司法考试工作】 认真做好考务人员选拔培训、考生报名、试卷监管、考务组织 等工作。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东营考区共878人报名,713人参考,93人通过录取 分数线,无失误、无影响考试公正事件发生。(倪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