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2年,全市民政系统深化服务型民政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 会和谐,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市民政局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城市居民家 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山东省爱国拥军模 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全市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先进 单位”“平安东营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 【社会行政管理】 2012年,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变更为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全 年完成64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工作和355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 重点培育56个经 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优先发展新能源、新材料、 新兴产业等行业协会。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在市管社会组织中组建“兼合式” 党组织336个,总覆盖率60.4%,应建必建率100%,组建率位于全省前列。开展地名 普查工作,东营市规范利用高清航卫片和地理信息平台进行地名普查和查漏补缺的 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肯定,在省内推广应用。开展《政区大典·东营卷》 的编纂审定工作。 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在中心城区补设安装758块新式道路标 志牌。 开展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活动,完成4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 作。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7621对(其中涉外结婚16对),离 婚登记3280对,补证6736对,出证合格率达100%。规范殡葬管理服务,提倡绿色殡 葬, 火化率达99%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特殊群体中实行基本殡葬 费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县区相继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实现针对特殊群体的殡葬惠 民全覆盖。 【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待遇。全年为全市6195名农村籍 老年退役士兵发放补贴217万元。 为948名60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222万 元。为258名退役士兵发放经济补助185.7万元。全市退役士兵共751人(不含油田), 其中市直104人, 农村籍退役士兵294人。2012年6~10月,依托市技师学院或县区 新型农民学校、职业高中等载体,对城乡退役士兵进行培训。11月28日,市纪检委、 民政、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召开市直退役士兵公开选岗大会, 对市直 100余名退役士兵进行公开安置。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2012年1月1日起,东营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 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60元(两区)和430元(三县),位居全省第 二位。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660元,位居全省第二位。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 人每年5000元, 位居全省第三位,保障了56602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845名农村五保 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市33处乡镇敬老幸福园有31处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各县区先 后投资1.1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中心和供养服务机构的新建和改扩建。 2012年,全市 为4255户城市低保家庭、 2961户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助587.4万元。开展城乡低保 家庭教育救助。 发放教育救助资金37.4万元,救助187名符合条件的本科新生;及 时下拨国家、省、市各项救灾资金1550万元,完成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危房普查 工作, 全市普查危房群众3091户;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7人次,发放自行返乡 人员路费10万余元,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物品2400余件。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2012年,建成县级社会福利中心5处,累计投资6500万 元,建成面积2.86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出台《东营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 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资助标准、申请程序、 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制度,按照机构供养和分 散供养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的标准,保障365名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发放孤儿 生活费126.64万元;2012年10月,出台《关于做好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工作的 通知》 , 进一步提高孤儿保障标准;对43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安置残疾人就业 1033人; 2012年市级慈善总会接受捐款977万元,实施“情暖万家”“康复助医” “朝阳助学” 等十大救助项目,发放救助金522万元,救助困难家庭3888户。全市 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点350个,中福在线销售厅4家,全年销售实现3.62亿元, 筹集福 彩公益金3940万元, 发放福彩公益金专项救助25.6万元; 全年争取到位无偿资金 1.77亿元,超额完成市下达的9500万元任务。 【双拥工作】 新年春节和“八一”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济 南军区、山东省军区、武警山东总队及东营市驻军驻警各部队,赠送慰问金和慰问 品计730多万元。 率先将东营驻军驻警部队、官兵困难家庭纳入全市救助范围,实 施集中救助和临时救助,全年救助119人,发放救助金18万元。2012年2月,东营市 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5个县区全部被 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区)。市委、市政府、东营军分区制定出台《关于在建设 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中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对双拥工作做出具体指导。引 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参与双拥工作,省双拥办给予高度评价。配合军分区 政治部,总结垦利县“发挥退役军人群体合力、培养成发展稳定的五个带头人”的 经验,在解放军报内参刊发,省委主要领导作批示。 【城乡社区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 全市共有社区工作站39个,社区居委会 138个,居委会成员671人,社区工作者477人,服务居民293890户。提高社区工作站、 社区居委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全市新建、 改扩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8处, 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开展全国、全省和谐社区建 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打造城乡社区品牌。涌现出“阳光365”、中山乐百家、快 递生活帮、数字青华等社区品牌。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一级、二级 标准的34处(一级29处、二级5处)社区进行考核验收。全年全市建成农村社区191 处, 其中一级84处、二级8处,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84%,高出省要求的4个百分 点。 (赵世宇 唐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