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平安东营”建设这一主线,以维 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为目标,积极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政 治稳定、治安安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维护政治稳定。继续把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体系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 考核内容,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没有发生一起事关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精 心组织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绝对安全。适应新 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特点,以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司法 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 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效为主线, 着力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村(居)重点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 及专职综治办主任;在乡镇(街道)重点建立完善由党政分管领导负责,综治办、 调解中心、信访办“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机构;在市、县(区)直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及专门工作人 员,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各类民间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达94%,90% 以上的矛盾纠纷及时在基层和内部化解。全市没发生一起到省以上涉法涉诉集体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侦破 命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凌厉攻势和“连打” 态势。坚持“以打促治”不动摇,部署开展建筑市场秩序、道路交通秩序、重点油 区治安秩序、市政公用设施被盗问题、学校企业铁路周边治安秩序、公共娱乐场所 治安秩序、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治安后进村等九大集中整治 活动,有效解决一大批突出治安问题,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坚持“预防为主”不 动摇,以中心城区为重点,以“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区、科技强警规范城、畅通工程 先进市”为目标,委托公安部交通科研所编制《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年建设规 划》,突出抓好路面、社区、重点要害部位、单位内部等四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特别是路面专职巡逻队伍的迅速扩大、《城区安全技术防范标准》的制定出台、居 民小区治安防范标准化改造工程的推进和城市水源地等重点要害部位电子监控设施 的建成使用,极大提高了中心城区的治安防控能力。坚持强化管理不动摇,在全省 率先进行出租房屋和暂住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在东营区辛店街道试点取得 成功的基础上,依托各级综治机构,设立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 四级综合管理机构,配齐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把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纳入规范化轨道。坚持重心下移不动摇,实行综治委主任、成员单位建立基层综治 工作联系点制度;推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综治、调解组织;全 面推行村(居)设立专职综治办主任、政法干警担任村(居)义务法律顾问和设立 “十户长” 等成功做法;全市70%以上的村(居)综治工作达到“六个规范化”标 准; 5个县区在平安山东创建工作中全部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坚持共治共建不 动摇,适应油地双方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需要,加强油地密切协作,深化“六联” (工作联议、犯罪联打、乱点联治、纠纷联调、治安联防、安全联保)工作机制, 联合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和春季油区秩序整治、滨海油 区治安秩序整治、 油区治安秩序“百日整治” 等行动,共建治安防控项目总投资 5000多万元,维护了东营地区的全面稳定,东营油区继续保持“全国模范油区”称 号。坚持依法治理不动摇,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增强不同层面干部群众遵 纪守法意识和整体法律素质;对1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倡树见义勇 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维护妇女合法权 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努力提高各领域的法制化水平,全省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现场会在东营召开。坚持严格责任奖惩不动摇,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综合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落实责任奖 惩,市委、市政府表彰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名,市综治委命名表彰 平安建设先进集体60个、先进社区10个、先进个人50名;市和县区对17个单位实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6个单位提出“黄牌警告”。 服务经济建设。制定落实《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为“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 发展服务的意见》,对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 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坚决查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经济犯罪,组织开 展建筑市场、物流批发市场、市政公用设施、企业周边等领域的治安秩序集中整治, 进一步维护经济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发挥政法部门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把解决法院“执行难” 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责任目标。在政法机关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 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按照实施“突破利津”战略的要求,市政法各部门从财力、物力、政策等方面对利 津县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帮扶钱、物500多万元。 政法队伍建设。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以“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执法为民、 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教育骨 干培训班、主题演讲比赛、主题征文和评选表彰全市首届“十佳政法干警”等活动, 努力增强教育实效,使广大政法干警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评选政法系统“业务能 手”活动,促进广大政法干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深入开展评选全市 政法系统“执法先进集体”“执法标兵”活动,推进政法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 高执法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政法机关“执法档案”建设,全市政法干警“执法档案” 达到“应建全建”,成为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与目标管理的有效载体,在促进公正执 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法委机关建设。对事关政法稳定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开展11 项政法重点调研课题,全委形成重点课题调研报告20余篇;做好机关信息和宣传工 作,努力反映、宣传政法稳定工作成果和亮点,市委政法委机关政法调研信息宣传 工作连续9年受到省委政法委表彰。 履行对政法机关的执法监督职责,认真开展集 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组织召开疑难案件协调会26次;协调解决市委、市 政府领导批转案件19件、上级督办案件16件;处理群众来信45件,接待群众来访72 起116人次;组织市级“五长”联合接访12人次,接待来访群众543人次,接访案件 233起,处结224起。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并对机关 各科室实行工作责任目标量化计分考核,调动机关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12 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委政法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奖”、市级文 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责任成绩显著部门、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信用建设先进单位、“双十工程”建设先 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综治办、省广播电视局 等5部门联合授予 “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先进集体” 称号。 (田治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