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概况】 2006年,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6.69亿元,占全市保险业总规模的1/3强, 占全市寿险业市场份额的46.73%;其中,股份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5.61亿元,同比 增长12.51%, 总量增长比例为全省第3,创造全省保险密度、大中城市保费增长率 “两个第一”。满期给付保险金10935万元,赔款支出1287万元,死伤医疗给付867 万元, 上交税金319.7万元。年末总资产达到169993万元,同比增长12.51%,其中 流动资产164038万元,占总资产的96.5%,固定资产4792万元,占总资产的2.82%。 【“三大渠道”发展】 2006年,东营分公司制定《东营分公司万众创富》大赛企 划案,对个险、团险、中介三大渠道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个险渠道。深挖金鑫、鸿 鑫等产品卖点,培育客户需求,推动寿险首年期业务的发展,增强队伍的创富能力; 对城市人口少、增员难度大的困难,加大增员宣传指导力度,年底员工达1922人; 公司注重新增人员的举绩与代理资格考核,代理人持证率不断提高。至年底,东营 分公司持证上岗率达100%,符合监管部门及省公司的要求。 团险渠道。 全年按季度制定4个阶段性的业务推动方案,加强对重点客户(如 教育、计生、金融系统)的联系与回访,保证续期业务不流失和二次开发。至年底, 东营分公司共实现国寿险首年保费13629.34万元,超额完成年度团寿险业务,短险 保费2712.16万元,同比增长6.99%,增长率在全省列第4位。2006年卡折业务有较 大增长,到12月31日完成卡折业务255.03万元,同比增长45.27%,增长率列全省第 2位。 中介渠道。 全年召开6次业务调度会,与邮政、工行、农行、建行、中行续签 代理合同,又与市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合同。11月组建理财经理队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人员已全部到位。 2006年,东营分公司中介业务实现新单保费7867.88万元, 完成全年中介业务市场目标的130.48%,同比增长58.71%。 【营销增员】 2006年,推出全市营销增员企划案,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 从事寿险营销工作。 投入400余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2000余人次,使 下岗职工进入公司后迅速掌握业务技能。年内共接收下岗职工2700余人。 【主要险种】 康宁定期保险、康宁终身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子女教育 保险(A)、子女教育保险(B)、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 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少儿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 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 (分红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美满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 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人身 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 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等。 【新开办险种】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 险(B型) 、国寿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团体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国寿 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 、国寿团体医疗保险 (2007版)等。 【重大赔案】 1、2006年5月3日,被保险人李某乘坐由刘兆成驾驶的鲁E08380小 型客车在省道S231线28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车人(被保险人)李某当场死亡。 经公司调查,支付身故保险金50万元。 2、2006年3月21日,被保险人张某到利津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急性单核 细胞白血病, 3月25日~4月11日,到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经调查,支付重 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3、2006年1月10日,被保险人王某因患脑溢血在广饶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公司调查,支付康宁定期保险死亡保险金10万元,支付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死亡保险金20964.36元,共120964.36元。 4、 2006年3月5日,被保险人高某乘坐东营通力汽车技术培训学校邓某酒后驾 驶的鲁O—E132学号教练车, 沿河口区新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滨新路丁字路口时, 驶入公路西侧沟内,致使被保险人高某死亡。经调查,支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 5、2006年3月18日,被保险人王某在东营职业学院新建工地施工时被钢筋砸伤, 并在东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经调查,支付医疗保险金1万元;10月30日,经广 饶县保险理赔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支付15万元的伤残金,合计支付16万元。 6、 2006年10月12日,被保险人周某在中日友好医院诊断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 毒症期、 高血压病、乙型肝炎,10月11~20日住院治疗,未愈出院。经公司调查, 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7、2006年8月8日,被保险人马某在家中食用磨菇与牛肉后出现腹痛腹泻,8月 9日到河口区人民医院治疗,8月10日转入胜利油田河口医院治疗无好转,当天转入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诊断为毒蕈中毒,8月16日死亡。经调查,支付意外 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支付住院医疗保险金30582.98元,支付身故保险金5000元, 共支付40582.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