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1994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保卫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维护稳定、打击敌 人、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民的职责,积极推进公安工作的改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隐蔽战线的斗 争,妥善处置106起群体治安事件和苗头,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二是贯彻“严打”斗争方针坚决、有 力,增强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1994年是继1983年后,严打规模最大、声势最大、影响最大,取得战果 最好的一年。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738起,比上年多破案4809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403起,比上年多 破大案1237起;摧毁犯罪团伙691个,查获团伙成员3124人,抓获各类犯罪分子5998人,缴获赃款及脏物 折款1566万元。三是动态治安控制网络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安指挥中心建设上新台阶,市暨区县110 报警台全部开通,巡警体制正式建立。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人口管理工作趋向正规,治保会和群防群 治队伍壮大,提高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五是改革和加强治安行政管理,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消防部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有力地保卫了经济建设。六是坚持从严治警,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 斗力不断提高,保证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 (张志军) “百日严打”、“严打整治”成效显著 3月至6月,全市开展“破大案、挖团伙、打流窜”百日严打专项斗争,收到显著成效。破获各类刑事 案件539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849起;摧毁犯罪团伙280个,查获团伙成员1293名,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 3124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达736万元,维护了城乡治安和“敏感期”的政治稳定。9月中旬,根据中央 和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破大案、追逃犯、除霸治乱”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整治”斗争。 截至年底,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184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383起,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30个,抓获各类犯罪 分子1928名,整治治安落后村庄、单位717个,重点场所3296处,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779.81万元。在“ 严打整治”斗争中,侦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打掉一批横行乡里、无恶不作的“村霸”、“路霸”、“ 市霸”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流氓恶势力。 (翟昱) 《淄博市企业保卫工作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8月12日,《淄博市企业保卫工作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市长明令发布施 行。《暂行办法》对企业保卫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公安机关如何对企业保卫工作监督 指导等作了明确规定。 全市110报警求助系统正式开通运行 10月10日,市公安局及五区三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求助电话全部向社会开通,随时接受紧急报警和群 众求助。110报警台是公安机关为及时打击刑事犯罪、更好地维护治安而设立的。自开通以来,已接警 2735次,调度一线干警破获刑事案件580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80人,为群众提供救助149人次。 巡警体制诞生 1994年,淄博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巡警体制,市公安局设立巡警支队(正县级),各公安分县局设 立巡警大队(正科级),总编制830人。8月8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成立,首批巡警队员集中训练,10月 10日上岗执勤。全市巡警巡控在34条主要街道和部分繁华场所及商业区,同时还向社会投放15辆报警巡逻 车。截至年底,巡警破获刑事案件225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348名,制止打架斗殴事件450起,纠正交通 违章21909次,为群众做好事17247件。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成立 8月8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成立。建制为正县级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政工科 、行政科、治安科、侦察大队及石桥派出所、四宝山派出所。开发区分局成立后,本着艰苦创业的精神, 积极开展工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 (张志军) 刑侦工作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4年,全市公安机关理顺刑侦管理体制,市暨区县刑侦部门改建为支队、大队提高建制级别,调整 充实领导班子,同时大胆改革破案运行机制,实行探长制等多种形式,采取划片包干,优化组合,引入竞 争激励机制,调动干警破案积极性。年内,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738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403起,破 案数比上年大幅度提高,打击力度明显增强。 查缴非法枪支 7至8月,根据省、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一严、二快、三彻底”的要求,全市采取分片划段 、层层负责的方法,集中查缴社会非法枪支。全市收缴各类非法枪支7225支(猎枪451支,气步枪531支, 气手枪24支,小口径步枪38支,小口径手枪19支,钢笔式手枪5支,钢珠枪217支,土枪4544支,打火机式 枪4支,催泪枪80支,麻醉枪1支,电击枪805支,其他枪支506支),收缴各类子弹3913发,从而减少社会 隐患。 遣返非法入境的缅甸妇女、儿童 1994年,市公安机关从高青县查出16名非法入境的缅甸妇女、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 境出境管理法》和省公安厅的批示,市公安局决定将非法入境的人员全部遣送回国。其中有4人于10月2日 自愿返回缅甸;其余12人,由市公安局和高青县局派出干警遣送出中国边境。 (翟昱) 队伍建设推出新举措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探索队伍管理新路子。一是改革勤务管理制度。在部分区县公安机关的派出所、 刑警大队实行警长制和探长制,优化组合,公平竞争,责、权、利相结合。二是实行干警异地交流制度, 对窗口单位、热点岗位和在一地工作年限较长的干警,异地交流409人。其中中层干部242人。三是以制治 警。在全市公安系统推行《辞退制度试行规定》、《警诫制度试行规定》、《奖惩制度试行规定》,对干 警的素质、条件、执法水平和廉洁勤政等方面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年内,全市有18个集体、46名个人荣 立二、三等功,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比上年下降36%。 淄川公安分局荣膺“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 淄川公安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绩。侦破刑事案件绝对数连续2 年居全市首位,治安防范、人口管理、公共场所管理、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技、物”三防工程建设 等工作,多次受到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公安部表彰,并涌现出一批英模人物。1994年2月1日,淄川公安 分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优秀公安局”。该局局长马锡三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岗位练兵成绩斐然 年内,全市公安局机关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广大干警立足本职岗位,积极钻研业务,苦练过硬本 领,涌现出一大批工作能手和业务标兵。在全省公安消防业务尖兵对抗赛中,淄博市消防支队有13人次成 绩优秀,受到表彰,并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在省公安厅组织的六大警种岗位练兵比武中,淄博市有17名 干警成绩优秀,受到表彰,通讯、预审看守、刑警等警种分别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市公安局总成绩名列 全省公安系统第二名。 (赵守玉) 道路交通事故下降 1994年的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推进交通管理的正规化 、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现代化,改善了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交通事故下降。至年底,全市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1116起,死亡220人,伤742人,直接经济损失1355150元。与上年比,起数下降7.5%,死亡人数 下降3.9%,伤人数下降7.02%,经济损失数下降7.89%。 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 年内,市公安消防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建成民办消防队9 支,消防监察室159个。第四季度,认真吸取外地发生特大火灾的教训,对公共场所、易燃易爆部位反复 开展安全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预防了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内,全市发生火灾197起,直接 经济损失256.4万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万分之零点七,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万分之一点五的标准以内 。 淄博市首次办理地方城镇户口 年内,淄博市根据省政府指示首次办理地方城镇户口。市暨区县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无地居民、职 工家属、农民合同工、民办教师、计划生育工作干部、招聘干部、进城经商者等16类农村户口人,及时办 理“山东省地方城镇户口”。截至年底,全市办理山东省地方城镇户口53010人。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建成 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兴建的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位于淄川区商家乡,占地面积4100亩, 是全省占地面积最大,设计功能比较齐全的一处大型封闭式机动车驾驶员教考场所。该中心于1993年9月 12日奠基,1994年12月底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心设计通车里程为260公里,建有起伏路、蛇形路、环 形路、“8”字路、折线路、“S”路、平面立交等十几种路形。同时,还建设了与教学考试相配套的办公 楼、教学楼、体检站、宿舍、食堂、修理车间等46个单体建筑,总面积达4.3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000 辆教练车进行训练,年培训驾驶员2万名。该培训中心的建成使用,标志着淄博市驾驶员培训工作进入新 的发展时期。 (李刚) 保安工作又上新台阶 1994年,市保安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保安任务。共协助公安保 卫部门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134名,协破案件837起,缴获赃款赃物折款68万元,发现不安全因素654条 ,预防各类事故440余起,安装各类报警器3076台,防盗门3700个,防盗锁1540把,利税增长18%,实现 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保安服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刘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