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76872件,比2015年增长25.98%;结案73226件,增长19.06%。其中,
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140件,增长43.33%;结案7790件,增长35.79%。
【服务大局】 2016年,市法院研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十个新突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进一步转变司法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应对经济结构调整,成立破产审判专业合议庭,依托最高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方式
改革试点”,运用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审结兼并重组、破产改制案件29件。推广高青县法院出售式重整、执行转破产等经
验做法,探索资产管理、资产变现、投资人招募等“僵尸企业”处置模式,引导企业优胜劣汰、转型升级。调研形成《关于对
“僵尸企业”处置中几个法律实务问题的思考》,以《领导参阅》呈报省法院和市委、市政府,被省法院、淄博市政府转发。
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审理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案件162件;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
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新环境。落实市委“刑责治
污”工作部署,审结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8件47人,促进生态淄博建设。
【刑事审判】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刑事案件4029件,比2015年增长3.73%;审结4079件,增长5.07%;
判处罪犯4610人。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刑事案件390件,增长19.63%;审结386件,增长21.77%;判处罪犯83人。
加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理山东省首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
结一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虚开发票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 抵扣税款发票罪等犯罪案件256件,判处罪犯334人。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22件,
判处罪犯611人。 审结一审抢劫、盗窃、抢夺以及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95件,判处罪犯880人。做好“刑责
治安”工作,审结一审重大劳动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14件26人。加大“刑责治非”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
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该类案件269件,判处罪犯228人;
依法审结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 依法减刑、假释3813人,其中未成年人罪犯减刑、假释138
人。
【民商事审判】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4227件,比2015年增长17.8%;审结42787件,增长13
.99%。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5515件,增长44.26%;审结5223件,增长33.82%。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审结一审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5735件,维护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
一审农村土地承包、 房屋拆迁等合同纠纷案件217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审结一审人身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环境污染侵权
等纠纷案件5880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一审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911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
利益。参与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审结一审金融借款、担保、金融机构同业拆借等纠纷案件4942件,有效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 审结一审买卖、租赁、民间借贷、承揽、运输、保险、服务等合同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1652件,维护市场
交易秩序。审结一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264件,保障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审结股东权纠纷、财产权
属、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1252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广运用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全市
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8.20%。
【行政审判】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045件,比2015年下降7.69%;审结1034件,下降1.71%。
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430件,增长1.9%;审结417件,增长2.46%。
围绕参与法治淄博建设,加大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1.6%, 较2015年提高37.4个百分点。组织召开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就房屋征收补偿、政府
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呈报《行政审判内参》和《行政审判白皮书》,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办理司法赔偿
案件27件,赔偿金额30万元,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案件执行】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6361件,比2015年增长43.97%;执结案件24120件,增长27
.73%;执结标的金额65.77亿元。其中,市法院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504件,增长52.23%;执结各类案件1467件,增长48.48
%;执结标的金额2.4亿元。
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部署要求,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涉党政机关专项
执行等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题。深化“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加强与公安、工商、
银行等部门的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与市经信委建立适时推送和曝光机制。全年实施罚款362人次,司法拘留2107人次,对9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9人。指导高新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入
选中国法院典型案例。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推行“一案一人一账户”案款专项管理,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兑付当事人。
2016年7月6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陈蒙摄)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
2016年,全市法院新收再审案件156件,比2015年增长47.17%;审结151件,增长38.53%。其中,市法院新收再审案件51件,
增长4.08%;审结43件,下降17.31%。
坚持依法纠错, 维护裁判权威,全年全市法院改判34件,占再审案件结案数的22.52%;发回重审7件,占再审案件结案数的4
.64%。 建立信访举报谈话、集中研判制度,从信访中发现案件质效、法官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整改。规范群
众来信办理程序, 全面推行远程视频接访, 进一步畅通当事人信访渠道。 全年全市法院接待来访1341人次,办理来信362件
(次)。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251件,办结率为100%。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案件,受理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
案件234件。
【诉讼服务】 2016年,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导诉台,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简化立案登记、材料
收转、诉讼退费等审批流程,为当事人参与诉讼、理性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开通律师服务平台和“绿色通道”,设立律师休息
室,实现申请立案、保全、延期开庭、材料收转、查询阅卷、监督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全市法院全部开通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
司法为民手机APP平台, 并不断健全完善案件查询、文书公开、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等功能。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市法院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64197篇。 推进法院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运用新闻演播室、微博直播室及时宣
传法院工作,实时推送微博12965条,微信、头条文章6527篇,播报时事新闻8期。开展全民法治文化体验周活动,邀请人大代
表、 政协委员及“小记者”走进法院,感受法院工作。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新闻发布会4次,增强公民
法制意识。
【司法责任制改革】 3月,启动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经过报名、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遴选、人大
任命、 宣誓等程序,全市法院遴选产生首批员额法官402名,占中央政法编制数的33.98%,占原有法官总数的51.15%。研究
制定《院长、庭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力清单》和《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
厘清权力边界。制定《关于员额法官建立审判团队、专业化合议庭及员额法官分配实施方案》,市法院组建18个审判执行团队
和6个专业化合议庭, 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印发《关于落实员额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所有员额法官一律进入审
判一线承办案件。制定《案件分配实施办法》,实行电脑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制定《关于建立法官联席
会议制度的规定(试行)》,对法官联席会议的组建、工作职责、启动及讨论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
作规则》,限定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类型,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先行过滤、会议记录签名、督办回复等议事规则。实行执行
裁决权、实施权分离,由员额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查封、拍卖以及异议复议审查等事项的
裁判、 决定、命令,执行员负责具体执行实施;市法院抽调3名司法警察常驻执行局,实行双重管理,配合执行法官实施执行
强制措施、处置执行突发事件。
【严厉惩治妨害诉讼行为专项活动】
3—6月, 在全市法院开展“依法严厉惩治妨害诉讼行为保障正常诉讼秩序和干警人身安全专项活动”。活动主要针对当事人、
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
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16类情形35种行为,依法采用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进行惩治。
【首批员额法官入额考试】 3月27日,淄博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考试在市警察训练基地进行。
市法院和淄川区法院两个试点法院的144名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参加考试。经过报名、考试、考核、考察、遴选委员会遴选、
人大任命、宣誓等程序,市法院和淄川区法院遴选产生首批127名员额法官。2016年12月8日, 市法院举办首部微电影《证人》
观影会(朱峰摄) 【驻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淄博法院】
8月23日, 部分驻鲁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市法院、沂源县法院。代表们实地考察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室和沂
源县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观看“诉讼风险五笔账”评估机制专题片,工作人员向人大代表现场演示沂源县维稳信息平台运行情
况。在市法院,代表们视察审委会会议室、数字化管理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信息网络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观看
“公信法院”“三型法庭”专题片,并召开座谈会。人大代表们听取市法院和淄川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并同入额法
官代表进行交流。代表就司法改革队伍稳定、案件质效提升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一审宣判】 11月28日,市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秦玉海受贿案,对被告人秦玉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秦玉海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
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1—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
厅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
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17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秦玉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
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首部微电影《证人》观影会】 12月8日,市法院举办首部法治公益微电影《证人》观影会,省市各级媒体人士
围绕该片的社会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深入研讨和评价。同日下午,在山东理工大学举行法治公益微电影《证人》大学生观影会,
法律协会的120余名大学生观看该片。(毕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