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领导视察调研31次;承办全国、全省性会议5次;山西等6个省检察院到淄博考察交流;省、市领导
批示18次。 65个集体、13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7项理论成果公开发表,6人次在全国、全省性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1
名干警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全力保障转型升级】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工业强市建设,深入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严
厉打击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犯罪活动, 建议对8个单位或个人取消项目建设资格或限制进入。立查环保领域渎职犯罪11人,批
捕污染环境犯罪71人, 设立3家生态环境检察室,承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跨区域环境污染行政执法检察监
督机制入选全市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逮捕1679人、起诉4645人;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
事政策, 依法决定不批捕、不起诉827人。注重防控发展风险,严防经济风险,参与整治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严防安全生产
风险,坚持“刑责治安”,第一时间介入安全责任事故调查,严查安全生产事故所涉渎职犯罪15人。严惩利用网络实施的电信
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管理秩序。抓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编著全省首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校本教材,
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职务犯罪查办】 2016年,立查贪贿案件138人、渎职侵权案件50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8人;科级以
上干部80人; 要案12人; 司法工作人员12人。查办济南市政协原副秘书长田庄、淄博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贡平案件,追捕
“天网”行动在逃犯罪嫌疑人邢善学,彰显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职务犯罪预防】 2016年,坚持“引进来”接受警示教育、“走出去”巡回宣讲,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人次;提
出预防检察建议32件、提交年度报告10份。在全省率先建设行贿犯罪档案互联网查询受理系统,提供网上预约、网上送达和网
上验证的一站式远程服务,为社会查询开辟便捷通道。研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分析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认证。周村区
检察院创建的“互联网+精准预防”模式被市委确定为第一批自主改革创新项目。

【诉讼监督强化】 2016年,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监督刑事立案87人,追捕追诉438人;组织对侦查机关适
用刑事强制措施专项监督活动, 监督撤案84件,纠正违法125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
出抗诉59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52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案件43件,办理羁押必
要性审查案件185件。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
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8件,审判活动违法、执行监
督案件182件;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87件,服务“三最”城市建设。

【群众合法权益维护】 2016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查惠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
28人。 进一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104件。开展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
工作,办理的石玉敬申诉案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落实精准扶贫部署,坚持将“第一书记”派驻帮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协
调资助款物10余万元。

【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市检察院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制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限制出境措
施由市院审批等意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活动35次;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
新媒体平台,发布案件信息、检察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检察信息化建设】 2016年,市检察院新增侦查装备16大类30件,自主研发的无线视频押解车获得实用新型专
利认证,自侦办案实现从传唤到讯问的全程、全面同步录音录像,在全省会议上进行现场演示。电子证据实验室被高检院确定
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云平台”试点单位。市检察院申报的《延伸同录范围,强化信息化应用,切实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
作规范化水平》创新项目,在全省创新成果公开评审获一等奖。

【基层基础建设】 2016年,市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97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5件,开展预
防宣讲等320场次, 11篇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打造“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特色检察室,服务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临
淄区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司法责任制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始终坚持改革主体责任,严格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矛盾不上交、困难不下推,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和第一批检察官
遴选入额工作全部完成,市检察院人员分流全部到岗,改革中首创“两表三书”等做法得到省院肯定和推广,中央政法委改革
督察组到淄博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