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9.93%,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89%节能考核目标。印发《淄
博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对区县政府、重点涉能部门及市管重点用能企业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考核情况
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十二五”期间,各区县、重点涉能部门均完成节能考核目标任务,百家节能低碳行动企
业共实现节能量394.3万吨标准煤。
【重点能耗排放企业综合治理】 2016年,印发《淄博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省下达给淄博市的192
万吨煤炭减量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市各个区县及重点能耗企业并严格控制燃煤项目的审批,审批的燃煤项目不得突破区县燃
煤总量控制目标。
【绿动力提升工程】 制定实施《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对全市所有燃煤设施、工艺及煤炭生产、
储存、运输、消费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节能减排综合治理,涉及燃煤锅炉、建材行业、冶金行业和其他行业4个行业,总投资107
亿元,是淄博市一次性投入最大的节能减排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全市共竣工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2036个。项目全部竣工运
行后,年可削减燃煤消耗1200万吨,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为3万吨、12.1万吨、7.8万吨,与项目治理前
相比,分别降低63%、82%和70%。淄博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城市和省高效煤粉锅炉试点示范城市,
省政府连续两次在淄博召开现场观摩会进行推广推介,工信部在淄博召开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与试点城市经验交流
会。
【节能改造工程】 2016年,全市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系统节能改造、节能重大装备提升、合
同能源管理、太阳能集热系统等工程项目167个,总投资36.55亿元,实现节能140.30万吨标准煤。(宋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