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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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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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183天,良好率50%,比2015年增加40天,良好率提高10.8个百分点;
蓝繁天数225天,增加60天,均完成年度目标;四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
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134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分别改善31.1%、
11.5%、13.5%、15.9%,四项污染物改善均完成年度目标。从改善幅度来看,9项指标中,优良天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一氧化碳、环境质量综合指数6项指标列全省第一位,蓝繁天数列全省第二位,细颗粒物列全省第三位;臭氧
改善列全省第七位; 从改善率来看,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环境质量综合指数3项指标列全省第一位,蓝繁天数列全省第
二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列全省第三位,细颗粒物列全省第四位,二氧化氮列全省第五位,臭氧列全省第七位。全市主要河
流断面化学需氧量(COD) 和氨氮(NH3—N)平均浓度分别为27.5毫克/升和1.41毫克/升,分别改善14.33%和33.49%,两
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年度目标。

【行政审批】 根据9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及时调整,确保
“三最”城市承诺落到实处。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材料485件,召开42次建设项目调度会,研究各类许可事项485件;审批建设
项目256个, 验收项目81个,其他许可32个,拒批不符合要求项目21个;组织专家召开报告书评估会21次,评估环评报告书24
本,审核并下达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意见6个。全市环保违规项目1916个,已完成清理整顿1809个,完成率94%。其中,淘
汰关停453个,整治规范并完善手续933个,完善手续423个。进一步压缩现有审批时限,将登记表1个工作日压缩至即来即办,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理时限由6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许可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医疗废弃
物处置及危险废物跨市转移许可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 建立环评网上中介超市,3月18日印发《关于对在淄
博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的考核细则(试行)》,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力度,对8家环评中介机构分别做出停止受理3
个月、6个月、1年的处罚。

2016年7月13日,环保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排污设施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供稿) 【总量减排】 2016年,制订《“十
三五”总量减排规划和2017年减排计划》,在倒逼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大气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涉水企业点源深
度治理和着力推动农业污染源整治的基础上,狠抓各项污染物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进一步明确市级和区县负责行
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权限,确保企业在浓度和总量双指标控制下持证排污。认真学习试点地区排污权交易的做法和经验,
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 优化排污指标配置,为开展排污权交易做好准备。 【环境执法】 2016年,市环保局创新
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和独立调查执法活动,进一步强化铁腕治污力度。全年共侦办环境资源类犯罪案
件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3人(刑事拘留200人,取保候审60人,协助外地抓获网上逃犯13人),比2015年上升121.9%;逮
捕89人; 移诉216人;判决59人;受理行政案件68起,行政拘留71人。全市共对1043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17920.13万元。 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抽查频次和比例,完善抽查档案和信息库建设工作,实现精细化监督管理的目
标。 全年确立重点污染源626家,一般污染源5025家,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污染源132家,一般污染源270家。顶格追究企业环境
违法责任,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82起,罚款金额7283.68万元。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复投诉问题,由转办机制改为环
境监察部门直接查处,2小时内反馈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7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查处情况。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环保问题,
全年共受理信访事项152件。其中,省厅转办5件、市领导批示办9件、来电118件、来信5件、来访3批次、网上投诉12件。以例
行核查、重点监查、错时监查及突击监查相结合方式对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全天候监控,联合公安对破坏自动监控设
施及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对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监查出问题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46份,立案8家企业,处
罚6家,下达处罚决定书6份,处罚金额80万元。

【生态保护】 2016年,高标准完成生态红线划定资料收集、数据矢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室外
勘界等工作, 勘界区块143个,勘测点位2322个,形成《淄博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方案》,并在全省率先通过省级验收。编制
完成《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并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
治工作, 加强对13个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督导调度。 利用1100万元省级扶持资金,用于涉及西河镇和太河镇共
167个村的4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利用140万元省级扶持资金,帮助临淄区皇城镇和齐陵街道、桓台县荆家镇开展3个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利用省级17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博山区石马镇、周村区南郊镇、沂源县南鲁山镇以及高青县木李
镇、 常家镇和芦湖街道6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积极推广沂源县和高青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经验,加强对
已建成农村治污项目的督导,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固体废物调查
审核工作, 出动5139人次,调查固废废物产生的企事业单位2391家。完成48家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6家进口固体废物加
工利用企业查验及审核工作。组织完成山东大成农化有限公司和淄博市周村区柳园化工厂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工作。

【环境安全】 规范辐射类项目审核审批工作,2016年审批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个,登记表3个,颁发辐
射安全许可证3个、延续30家、变更33家次,完成验收建设项目16项。审核新购、换购放射源72枚,购买医用放射性药物5批次,
办理异地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备案81批次;强化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工作,对全市10枚放射源进行安全收贮。强化危险废物监管
工作,制定《淄博市2016年度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企业、污泥重点监管企业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完成59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
的考核工作。与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执法,共排查企业677家,废弃矿山、矿坑、闲置院落788
处, 汽车维修店60余家,下发限期整改监理单571份,办理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6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6人。加大对光大
环保危废处置中心和淄博重山斯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000余吨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督导相关区县及部
门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落实。 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全面调查, 调查不产生危险废物单位
1258家,网上申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831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274家,实验室27个。组织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出动执法
人员7456人次, 对5家尾矿库、57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36家涉重金属企业、16个饮用水源地、1个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 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113个,整改完成90个,正在整改23个。做好光大水务一分厂、三分厂水质
超标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等日常应急工作;做好周村区高速路二氯乙烷罐车泄露事件、博山区罐车追尾泄露事件、高青
县高速路桥汽油罐车泄露事件、周村区嘉周热电氨水罐爆炸事件处置和善后等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

【科技创新】 2016年,市环保局组织申报环保科技奖项目1个,环保领域创新项目5个。组织召开全市燃煤锅炉
烟气超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土壤修复、污泥处理等5次交流技术对接会,总参会企业达400余家次,参会人数1000余人
次,促成合作意向20余个。组织做好第七届生态山东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七届“绿博会”参会工作,全市参会总人数300余人次,
参展企业50余家。
【公众参与】 2016年,在媒体共刊发环保稿件1387篇(条)。其中,平面媒体刊登稿件698条,立体媒体播出
329条,网络媒体发稿360篇。深入报道空气异味综合整治、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南部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等重点任务。在淄博
环境网站发布信息3000余条, 发布环保政务微博4036条;搜索处置网络舆情26条、微博舆情583条,全部办结回复。印发《关
于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 ,实地督导全市305家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完成10部生态淄博调度会专
题片拍摄制作工作。组织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齐鲁环保世纪行和省媒体记者集中采访活动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举办“生态淄博、情系蓝天”大型公益晚会。

【考核与奖励】 在全省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中,淄博市获得补偿资金2604万元,获得资金总额列
全省第二位。在2015年度山东省小清河上下游生态补偿考核中,获得补偿资金180万元,是唯一获得生态补偿资金的城市。

【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2016年,市环保局针对全市产业结构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开展为期半年的主城
区南部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派驻驻厂员647人,提升治理企业231家,关停取缔企业22家。在南部区域6个重点镇
办设立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实行一天一通报,一月一考核。通过专项综合整治,系统分析区域污染情况和成因,加快重点区域
的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浓度。

【“九个一律”专项整治】 2016年,市环保局为落实传输通道城市污染防治措施要求,2016年在全市火电、建
陶、砖瓦等九个行业内开展“九个一律”专项整治,对未达到治理标准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为巩固监管成效,推动措施落地,
配套组织开展专项夜查和督察问责工作,深入各区县、镇办、重点企业,检查“九个一律”落实情况,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对各区县贯彻落实“九个一律” 情况开展2次“回头看”检查活动,检查企业1186家、施工工地424个,查找突出问题551个,
对27个镇办(园区)和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通报。

【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 2016年,市委、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分析全市环境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在全市范
围内集中开展生态淄博建设“百日行动”。从市直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27人,成立10个督查组、1个巡查组,进驻各区县进行驻
点督察。 督查组以“督政”为主、“督事”为辅,督办重点事项13766件,督办问题6655个,约谈区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
及企业负责人404人次, 组织、纪律和刑事问责76人次,检查企业8660家(次),督导3945家企业建立一企一档环保档案。在
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等媒体开辟《生态淄博建设在行动》 专栏,组织市内9家媒体记者进行集中采访,各区县、有关部门主要
负责人进行承诺表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