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9.11%,比2015年增长1.8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提高幅
度两项考核指标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
【人口市民化】 2016年,通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有意愿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城镇,加快推进城中
村、城边村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途径,强力推进三个“市民化”(即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城中村和城边村原
有居民市民化、其他农村地区就地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市分别实现外来人员落户城镇、就地就近转移人口、城中村和城边村
人口完全市民化96610人、24119人、75000人。
【进城农民合法权益保障】 2016年,完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占有、
使用、收益、继承和流转制度,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全面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
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全部入学,初中毕业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参加高中录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在全国率先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全省率先实现居民养老保险整合、居
民医疗保险整合。对农民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人一策”专
项帮扶。(夏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