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国务院批准《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1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淄博
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3月1日颁布施行。在全省率先启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创新三大规划编制组织工作。
规划许可规范化、 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制定《淄博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 》。7月28日,
《淄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加强规划研究和规划调研,成立调研小组,围绕组群式城市
发展思路、发展定位、发展路径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并融入全市城市发展思路,为
市委、市政府的最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1月29日,成立淄博市规划局文昌湖规划分局。
【规划编制】 1月18日,国务院批准《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后,按市级领导班子联席会和全
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高铁北站区域规划,开展高
铁新城城市设计;完成新城区控规动态维护工作;完成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和北郊镇总体规划专家评审工作,完成孝妇河景观
规划设计等多项规划成果;完成南部区域发展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并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中铝齐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
划专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中国(淄博)陶瓷琉璃贸易中心及淄河大道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齐鲁化工区(一区四
园)产业规划和发展规划论证工作;完成文昌湖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工作;完成淄博站周边地区规划方案设计。
【规划立法】 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后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规划许可】 2016年,规划窗口受理办结各项规划审批建设项目有:办理选址意见书项目142件,用地面积1748
.43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138件,用地面积1852.87公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556件,建筑面积781.37万平方米;
乡村建设许可项目13件,建筑面积10.28万平方米;竣工核实项目127件,建筑面积415.01万平方米;规划条件65件,建设工
程方案审定通知书93件,临时工程项目17件,审查许可技术档案410件。
【重大项目建设服务】 2016年,全市300个重大项目,除有8个项目因上级刚性政策约束外,其余292个项目均可
办理规划手续,其中212个前期规划手续已办结完成。完成新城区文化中心A、B、C组团及金带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工作,新城区
核心区景观水系建设工程整体竣工并完成管理工作交接,规化展览馆布展调整升级已完成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监理招标工
作,完成中国(淄博)陶瓷琉璃贸易中心规划编制及淄河大道沿线整治方案设计工作。服务文化名城建设,积极与牵头部门对
接,及时提供《淄博市全域旅游规划》相关基础资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淄博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等各项专项规
划的编制工作。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十三五”规划制订中,提出强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议。组织对全市
20个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提前介入和上门服务。完成《淄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省住建厅专
家审查。
【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 《淄博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于3月实施;完成淄博市及各区县新型农
村社区和新农村布局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完成全市33个镇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为10个融资
项目进行规划许可并持续提供规划服务,争取项目贷款114.6亿元,为全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部署开展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桓台县试点工作。
【“三最”城市建设规划服务】 2016年,市规划局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四诊式”服务体系(门诊式、急
诊式、出诊式、会诊式),全年上门服务重大项目1000余次。优化审批流程,取消市局业务办公会程序,将全市规划审批服务
重心全部落实到基层各处、分局,变原来的“两会审批”为“一会审定”;实行“容缺预审”和“方案预审”制度,实施超前
服务, 行政许可效率提高50%。严格落实项目联审制度,定期参加土地联批联席会、重大项目用地联审会、市级投资项目联审
会,先后与发展改革委、国土、住建、安监、城管执法、房管、文物等部门出台各类会商备忘录、文件11个 (其中由市规划局
牵头起草的6个)。积极为企业减负,实现所有许可事项“零收费”,实现与中介机构的完全脱钩。(宋振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