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全省春季造林绿化暨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在淄博召开(市林业局供稿) 【林业概况】 2016年,
全市完成造林7534公顷,新建完善绿色通道200千米,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林网2000公顷,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00亿元,
超额完成全年林业生产计划。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政执法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省春季造林绿化暨森林防火工
作现场会、全国森林防火专家组活动、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培训班先后在淄博举行。年内,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无重大林
木病虫害、无重大毁林案件的管护目标。3月11日,全省春季造林绿化暨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在淄博召开。
【果业概况】 2016年,全市有经济林6.97万公顷,产量13.16亿公斤,产值47.15亿元,果业主产区农民人均
纯收入的70%来自果业。各类果品恒温库(包括小型保鲜库)共计270余座,通风库2000余座;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各类果品基地3
.2万公顷, 年加工销售能力90万吨,所产果品远销东南亚、中东、欧洲等20余个国家和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大中城市。
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14期,培训果农2.24万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明白纸5.2万份。全市新增经济林2533公顷,新创建果品
标准化示范园7处,省级观光采摘园2处;有31个果品基地被认定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
【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及九顶山生态修复工程】 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经过多年的采石开矿及企业生产,地形地
貌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016年,市林业局牵头承担主城区东南部工矿区及九顶山生态修复绿化工程,主要对区域内的矿
坑、绝崖等破损山体及赤泥堆实行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市及各任务区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招投
标和监理负责制,共完成生态修复1013公顷。
【荒山绿化工程】 2016年,淄川区、博山区和沂源县等南部山区县按照专业队栽植、按成活率付酬的模式,抢
抓雨季墒情好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荒山造林,共完成荒山绿化4467公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博沂路两侧绿化美化工程】 博沂路是横跨博山至沂源的主要道路,总长58千米。2016年,按照因地制宜的原
则,每侧建设10米~20米宽的林带,对视线范围内的荒山全部绿化,对沿途每侧一千米范围内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果,逐步建
设成为乔灌花相结合,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林荫夹道、绿化美化与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特色农业带、乡村旅游带和生态观光带。
其中,博山区完成道路绿化提升31.2千米、两侧退耕还果333.3公顷、两侧荒山绿化200公顷;沂源县完成道路绿化提升27.
4千米、林带绿化26.3公顷、两侧退耕还果259.3公顷、两侧荒山绿化236.7公顷,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路域水系绿化工程】 2016年,市林业局结合路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对湖罗路、淄河大道、张田路、庆淄路
及淄河、孝妇河、小清河等进行绿化美化,完成绿化里程200千米,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湿地公园建设工程】 2016年,市林业局积极指导博山五阳湖湿地申报建设国家级湿地公园,协助开展规划编
制、申报材料准备等工作,并协助博山区做好省、国家级专家评审工作。指导高青县天鹅湖国际慢城开展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建
设工作,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高青县天鹅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督导文昌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植物园项目建设,加快项
目建设进程。
【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2016年,市林业局以构筑粮食生产安全生态屏障为重点,在北部平原区县按照300亩一个
网格的要求,更新改造高标准农田林网,完成高标准农田林网2000公顷。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
加强绿化示范村镇建设,建成森林镇5个、森林村100个。
【鲁山生态旅游项目】 2016年,市林业局加强与中规院、华侨城、市规划设计院、省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联系,
认真做好鲁山生态旅游规划设计工作。积极协调对接财政、国土、旅游、规划等部门单位及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等有关区
县做好基础资料收集等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与山东鲁信集团多次沟通对接。配合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市文化旅游
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运营前期准备工作。
【森林防火】 2016年,市林业局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层层制定落实森林防火
工作预案;落实领导带班、防扑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对春节、清明节和国庆节等重点时期及国有林区等重点部位实行重点
防范。坚持关口前移,狠抓防火关键,强化对全市68家户外俱乐部防火监管;抓好鲁山山系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建设项目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火阻隔网络和水力灭火工程建设;开展大区域防火试点工作,原山林场与
林区周边3个区县林业局、9个镇办和53个行政村共同签订大区域森林防火责任书,并为其配备1000台(套)的防火物资、装备,
共同打造淄博原山山脉“大区域”森林防火屏障,原山林场“大区域”防火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认可。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2016年,针对美国白蛾、杨扇舟蛾、杨小舟蛾等虫害发生特点,市林业局采取飞机防治
措施,完成飞防作业面积2.67万公顷,地面药防作业面积5667公顷。4月15日,在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
议上,鲁山林场作典型发言。
【林政执法】 2016年,全市林业系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乱占滥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
野生动物等各种违法案件。全市共接收警情752起,立案查处涉林案件262起,其中行政案件235起,行政处罚244人,刑事案件
27起,刑事责任追究27人;收缴野生动物及制品27只(件);对432名野外违规用火者及103名火灾肇事者实施严厉处罚。全市
办理涉林行政、刑事案件比2015年都有大幅度增加,在省森林公安通报中,淄博市森林公安办理刑事案件数量列全省第一,行
政案件数量列第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受到表彰,沂源县森林公安局被国家林业局表彰为先进单位。
【国有林场改革】 2016年,市林业局在摸清各林场在森林资源、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起草
《淄博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向市编办、发展改革委、经信、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
交通、水利、审计、银监等部门以及淄川、临淄、高青、沂源等区县政府征求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第66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1月30日,省政府下发文件,批复淄博等6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12月15日,市政府印发淄
博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各区县相继制定改革方案,相关区县属林场已经进行改革,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刘新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