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服务公司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3&rec=146&run=13


安置城镇待业人员
    1987年底,全市有14009名城镇待业人员,1988年新增城镇待业人员24571人,全市城镇待业人员共计38580人。
其中16~25岁的25966人,26岁以上的12614人。
    年内全市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城镇待业人员27903人,占城镇待业人员总数的72.33%。其中张店区7050人,博山
区5539人,淄川区4388人,临淄区8315人,周村区1979人,桓台县632人。被安置人员中16~25岁的19644人,26岁
以上的8259人;全民单位招工安置8280人,区县属及以上集体单位招工安置5461人,劳动服务公司网点和乡镇村办
企业招收录用安置1613人, 劳动服务公司办集体安置6135人,街道办集体安置270人,全民单位办集体安置91人,
群众自办集体安置36人,乡镇村办集体安置1884人,其它集体单位安置209人,从事农林牧渔业安置338人,个体从
业1339人,临时性安置2247人。安置到第一产业106人,第二产业10374人,第三产业17423人。
    是年, 除安置就业外,因其它原因减少城镇待业人员1284人,其中16~25岁的513人。至年底,全市尚有9393
人未安置, 其中16~25岁的5809人(女3132人)。未安置人员中,张店区452人,博山区1301人,淄川区2299人,
临淄区2785人,周村区401人,桓台县2155人。
    为安置乡镇待业青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缓解城市就业压力,1988年,市劳动服务公司把乡镇劳动服务站的建
设做为一项重要工作。至年底,全市96处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劳动服务站,配备工作人员341人,发展服务网点127
个,生产经营额1535.3万元,累计安置待业人员2291人,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8825人。

(张小博)

临淄区城镇待业从业人员情况调查
    1988年4月, 市劳动服务公司对临淄区的城镇待业、从业人员、重点是齐鲁乙烯工程的占地“农转非”人员安
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共调查118个单位,其中区机关单位12个,区、乡镇办中小学31所,区医院、乡镇分院14个,
区属工厂35个, 乡镇政府5个,街道居委会20个,同时,走访19个劳动服务公司办和街道办集体企业以及部分个体
劳动者,并深入13个齐鲁乙烯工程占地“农转非”居委会作重点调查。
    调查表明,近几年临淄区城镇待业人员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齐鲁乙烯工程占地“农转非”。1983年底至1987
年,乙烯工程占地“农转非”13个自然村,5664户,17640人;除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的人员外,尚有10631名
待业人员需要安置。 1984年至1988年5月,通过各种渠道已安置8768人,其中国家招工安置3256人(含区属企业录
用669人) , 正在参加就业前培训(定向培训)529人,劳动服务公司、乡镇、街居办集体企业安置大龄待业人员
271 5人,临时性安置872人,个体从业561人,其它安置或减少835人。13个“农转非”居委会的待业人员大部分得
到安置,其中3个居委会待业人员已全部安置。1988年5月,全区尚有“农转非”待业人员1863人,占全区待业人员
总数的74.55%。

附:临淄区城镇待业从业人员调查统计表

┏━━━━━━━━━┯━━━━━━━━━┯━━━━━━━━━━━━━━━━━━━━━━━━┯━━━━━━━┓
┃组别              │待业从业人员总数  │待业人员安置(从业)情况                          │待业人员数    ┃
┃                  ├───┬─────┼─┬────┬────┬────┬──┬─┬──┼──┬────┨
┃                  │合计  │其中:农转│计│参加就业│劳动服务│乡镇村办│个体│务│临时│计  │其中:农┃
┃                  │      │非人员    │  │前培训安│公司安置│集体安置│从业│农│安置│    │转非人员┃
┃                  │      │          │  │置      │        │        │    │  │    │    │        ┃
┠─────────┼───┼─────┼─┼────┼────┼────┼──┼─┼──┼──┼────┨
┃总计              │9454  │5722      │69│677     │2159    │1544    │563 │29│1713│2499│1863    ┃
┃                  │      │          │55│        │        │        │    │9 │    │    │        ┃
┠────┬────┼───┼─────┼─┼────┼────┼────┼──┼─┼──┼──┼────┨
┃在城区居│计      │3717  │1452      │31│148     │2014    │417     │233 │16│323 │566 │432     ┃
┃住      │        │      │          │51│        │        │        │    │  │    │    │        ┃
┃        ├────┼───┼─────┼─┼────┼────┼────┼──┼─┼──┼──┼────┨
┃        │16~25岁│1588  │399       │12│104     │992     │30      │38  │  │80  │344 │240     ┃
┃        │        │      │          │44│        │        │        │    │  │    │    │        ┃
┠────┼────┼───┼─────┼─┼────┼────┼────┼──┼─┼──┼──┼────┨
┃        │26~35岁│1193  │563       │11│44      │638     │208     │82  │1 │151 │69  │69      ┃
┃        │        │      │          │24│        │        │        │    │  │    │    │        ┃
┠────┼────┼───┼─────┼─┼────┼────┼────┼──┼─┼──┼──┼────┨
┃        │36岁以上│936   │490       │78│        │384     │179     │113 │15│92  │153 │123     ┃
┃        │        │      │          │3 │        │        │        │    │  │    │    │        ┃
┠────┼────┼───┼─────┼─┼────┼────┼────┼──┼─┼──┼──┼────┨
┃在乡镇居│计      │5737  │4270      │38│529     │145     │1127    │330 │28│1390│1933│1431    ┃
┃住      │        │      │          │04│        │        │        │    │3 │    │    │        ┃
┃        ├────┼───┼─────┼─┼────┼────┼────┼──┼─┼──┼──┼────┨
┃        │16~25岁│1568  │1282      │69│522     │24      │63      │15  │38│32  │874 │835     ┃
┃        │        │      │          │4 │        │        │        │    │  │    │    │        ┃
┠────┼────┼───┼─────┼─┼────┼────┼────┼──┼─┼──┼──┼────┨
┃        │26~35岁│1629  │1013      │86│7       │64      │456     │106 │95│137 │764 │506     ┃
┃        │        │      │          │5 │        │        │        │    │  │    │    │        ┃
┠────┼────┼───┼─────┼─┼────┼────┼────┼──┼─┼──┼──┼────┨
┃        │36岁以上│2540  │1975      │22│        │57      │608     │209 │15│1221│295 │90      ┃
┃        │        │      │          │45│        │        │        │    │0 │    │    │        ┃
┗━━━━┷━━━━┷━━━┷━━━━━┷━┷━━━━┷━━━━┷━━━━┷━━┷━┷━━┷━━┷━━━━┛

    注:截止1988年5月。

(张小博)


发展城镇集体经济
    1988年底,全市劳动服务公司(站)达388个,其中市、区县7个,乡镇96个,街道21人,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
关264个。 是年全市劳动服务公司办各类生产经营网点1897个,其中新建207个,撤销48个,比1987年净增159个。
在网点总数中,张店区533个,博山区305个,周村区135个,淄川区348个,临淄区96个,桓台县17个,齐鲁石化公
司88个, 矿务局213个,山东铝厂38个,淄博铁路办事处55个,电业局7个,陶瓷公司54个,市贸易公司8个;工业
生产网点197个,商业网点859个,饮食服务网点208个,修理服务网点195个,交通运输网点38个,建筑安装网点33
个,劳务网点186个,其它网点181个。
    1988年底, 全部网点在册人数为24410人。 其中, 企业管理人员2683人,企业富余职工3501人,合同制职工
4295人,离退休人员1936人,待业职工13人,从业人员9148人,其他人员2834人。在从业人员中,16~25岁的从业
青年5445人,26~35岁的878人,36岁以上的2825人。
    1988年,全市劳动服务公司系统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外向型经济。至年底,全市劳动服务公司的经济
联合体达40个,有外向型企业10个,其中周村区劳动服务公司与村联办外向型企业淄博第二丝绸印染厂,预计年产
值4000万元。全年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完成生产、经营额38572.7万元,实现利润2513.16万元,上缴税金1401万元,
收取管理费181.8万元。市劳动服务公司1988年发放生产周转金324.8万元,扶持发展劳动服务网点81个,使1055名
待业青年获得安置; 当年收回生产周转金304万元。历年累计发放生产周转金1569万元,收回1176.6万元,占应收
回总数1192.6万元的98.66%。

(张小博)

继续开展就业前培训
    1988年的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前培训工作,在基本实现“先培训、后就业”的基础上、逐步向高层次培训发展。
全年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就业前培训班256个, 开设96个工种专业,培训待业人员10226人,比1987年增长16.75%。
其中张店区2985人,博山区1575人,淄川区1421人,临淄区1763人,周村区1530人,桓台县723人,市培训中心229
人。至年底,全市除张店区374人、桓台县623人尚未结业外,其余9229人均已结业。
    是年培训结业的待业人员中, 已安置就业9169人,培训安置率达99.35%。此外,1987年培训1988年结业的待
业人员1760人亦全部安置就业;全年经培训结业后安置就业合计10929人,比1987年增长80.97%。先培训后就业人
数占1988年全市城镇待业人员就业总数的79.54%。

(张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