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据人口计生部门统计,至2013年底,全市总人口为4245240人,已婚育龄妇女822796人。全年出生人口31726人,人口 出生率7.48‰, 比2012年下降1.3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1.62‰,与2012年持平;合法生育率98.4%,降低0.3个百 分点;综合节育率99.9%,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在95%以上,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生责任目标。 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各区县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19个镇(街道) 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落后的18个镇(街道) 分别给予“黄牌警告” “重点管理”和通报批评,对8个企事业单位和80个村 (社区)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是年,全市人口计生事业财政投入3.77亿元,增长19.3%。 【健全计生工作机制】年初,市及各区县党委、政府层层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形成横到边、 纵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市对区县及各镇(街道)实行动态排名、分类指导、重点管理制度,实施双 月调度、预警约谈制度,健全完善“督查—反馈—督办—整改”考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先后开 展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专项调查、基层基础工作督查、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督查、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情况调查等活动,对88 个镇(街道)进行全面考核,对55个签订责任书的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了履职考核。 【完善综合治理格局】年初,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印发《2013年度市直相关部门 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分工》。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干部选拔、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对计 划生育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问题。年内,全市人口计生 部门移交到纪检监察部门的超生党员干部全部立案查处,共处理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69人,处结率100%。对58个部门 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审核,对46个单位和6名个人因计划生育问题取消其评先树优资格。 在《淄博日报》开办“计生·民生·人生”国策专栏和“争当最美计生人”栏目,刊发各级党政领导的署名文章,传播新型婚 育文化。年内,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人口计生稿件900多篇,编印《准孕妈妈宝典》1万多册,制作 计生文化生活用品30万件, 发送计生公益短信450万条。民政、卫生、公安、人社等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人口数据每月互 通、 资源共享,共通报信息5.36万条。联合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多次开展专 项检查活动, 严格落实孕情随访、手术审批、B超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等制度。全市共查处案件17起,全市出生人口性别 比保持平衡。 【计生队伍建设】2013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就稳定队伍、健全网络、保 障待遇、优化结构、加强培训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全部落实副科级待 遇。 对村级计生主任报酬,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全部提高到300元以上。社区计生协管员全部交纳“五险一金”,实行职 业化管理。开展“万人大培训”活动,对村(社区)计生主任、育龄妇女小组长进行全面培训,实施村(社区)计生主任“选 聘制、责任制、奖惩制、淘汰制”四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在城市社区,推行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招聘2095名社区协管员, 重点加强新建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非公有制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堵塞了管理漏洞。 【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各级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高于经 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10%的标准, 安排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经费,并重点向落实奖励优惠政策倾斜。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公共政 策时,凡涉及人口问题的,都要有人口计生部门参与;在政策制定环节上,切实做到国策上位、优先优惠。市委、市政府根据 利益导向政策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群众意愿,加大关怀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力度,集中力量解决重大难题。对城镇失业、无业独 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区别各区县不同实际,实行分类推进、全面落实。在基层,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实施村级奖惩措施,积极 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基本构建了政府主导、社会资助,既广泛覆盖又突出重点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体系。 【规范计生服务管理】2013年,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有奖举报制和社会抚养 费征收备案审核制等制度,确保基层依法行政有章可循。凡是与群众相关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利益导向、优质服 务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受益人群等内容全部实行公开,涉及群众的各种计划生育证件全部实行免费办理。全市共投入资金1200 万元,改扩建区县、镇(街道)计生服务站37处,形成以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为龙头、区县为主体、镇(街道)为依托、 村(社区)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扎实开展育龄妇女查体和节育措施落实等技术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降低违法生育 发生率。全面启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市检查4.87万人,高风险率8.16%,均采取科学干预措施。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改革】2013年,从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均等化服务等方面,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根据淄博 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制定印发《关于明确流动人口管理责任的通知》,统一管理口径,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考核,明确 两地管理责任。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通过网络及时交流信息,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信息提交反馈率达95%以上。 市政府印发《淄博市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规定》,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对机关、 事业单位和能够落实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的企业中的育龄妇女由单位管理,对在城市社区居住但不能落实单位管理的全部纳入 社区管理,并配备社区计生协管员,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张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