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 胡希德 2006年元月1日,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这对于健全公司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股份公司的规范运作有了更加 清晰完备的指导,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必将对 股份公司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淄博市股份公司从1988年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壮大,已成为全市经济中最具发展活力和 创新性的支柱力量。 目前共有股份公司119家,其中上市公司13家,累计募集资金89亿元, 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从前期股份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看,总体是健康的,但也暴露 出了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结合新《公司法》的实施,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方应 共同推进股份公司的运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各股份公司应提高对规范运作重要性的 认识,自觉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各方面的工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推动股份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股份公司的行为。对诸如不按规定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财务会 计报告不审计,另立会计账簿、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虚假出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有 关部门均可依法进行处置。 二、做好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完善,及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是公司制企业的大法, 是规范和约束股东、公司治理层行为的规范。股份公司必须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如对外投资和担保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数额,确定由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治理结构的职权合理划分及相互制衡;股东大会选举的累积投票制度 及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权的保障等方面。 三、按时召开股东大会,及时做好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股东大会不按时召开是股东 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股份公司运作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股份公司必须按时召开股东大会 并及时公告,切实维护股东的知情权。对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议题必须依法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四、股东要充分运用《公司法》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对股份公司侵犯其知情权、 阻碍其查阅公司的有关资料的,股东的提案权受到公司的影响不能行使的,股份公司及董事、 高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章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均有权依法行使自己 的诉讼权,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五、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监事进入股份公司监事会。股份公司应依法与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研究重大问题及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和 职工的建议。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载体,是市场竞争的主体。公司的运作质量对建立和谐社会,推 动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关方面和各股份公司要抓住实施新《公司法》这 一契机,提高对规范运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运作,使股份公司的运作水平和发展速度登上 一个新台阶,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