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实现16059亿元,同比增长2435%。地方财政 收入完成6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3%,同比增长2816%。财政支出完成7330亿元, 完成预算的11167%, 同比增长2619%。全市财政总支出(含专款支出)8057亿元,同 比增长2880%。 连续第二十一年实现了全市财政收支平衡,连续第十年实现了区县财政收 支平衡。 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16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4%,同比增长1995%; 财政支出完成1873亿元, 完成预算的11634%,同比增长3146%。市级总支出2059亿 元,同比增长3085%。 2005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市财政经济发展取得丰硕成果,预算执行主要呈 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收支总量跨上新台阶。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突破160亿元,占地区生 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122%,比2004年提高07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总支出分别 突破64亿元和80亿元, 分别是2000年的25倍和28倍, 年均分别递增201%和228%。 “十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从2001年突破30亿元到2005年突破60亿元,先后迈上四个 大台阶, 累计实现219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2倍。二是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方 面: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分别达到448%和7593%, 分别比2004年提高042和184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建税、契税成 为全市五大主体税种,合计实现收入3871亿元,比2004年增长3850%,比2000年增长1 5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60%,为财政持续健康增收提供了重要支撑。支出方面:在 切实保障工资发放和增资政策落实、保障政权运转的同时,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 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的倾斜力度, 支出资金达到3382亿元,占到财政总支出的42%,比 2004年增长3749%,高于财政总支出增幅869个百分点。三是区县域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区县级财政收支分别完成4781亿元、5998亿元,增幅分别为3123%、2811%,占全市 的比重分别达到746%、 744%,比2000年分别提高179、9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最高 的区县达到93亿元,是2000年的37倍。财政收入过1000万元的乡镇达到52个,比2000年 增加37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比重达到48%。有2个乡镇突破1亿元,最高的达到142亿元, 居全省前列。 【财源建设】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资金杠杆, 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全市各级财政投入企业挖潜改造、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资金537 亿元, 比2004年增长53%,促进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落实出口免抵退 税政策1198亿元,兑现出口贴息、招商引资及外经外贸奖励资金1723万元,促进了外贸出 口增长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围绕建立充实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区县做大做强民营 企业、建立民营经济融资担保资助奖励制度、支持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民营经济发 展环境等,制定实施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了民营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兑现品 牌战略奖励资金和财源建设奖励贴息政策,以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全年重点支农项目和企 业财源建设贴息项目,市级奖励和贴息总额8215万元。扎实做好市属重点企业改革改制和破 产关闭企业职工安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央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等项工作,优 化资产资源配置,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政策环境。“十五” 期间,全市相继实施了两轮财源建设规划,累计完成预算内生产建设性支出6165亿元,是 “九五”时期的18倍,全市仅专项用于财源建设的贴息奖励资金即达56亿元。同时,争 取国债资金277亿元,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377亿元,支持了一大批重点项 目建设。 【收入监管工作】是年,切实加强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运营收入的监管,努力 提高收入总量、收入质量和政府可用财力。 加强税源动态监控和税收征管。 继续深入开展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逐月对全市600 户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快报统计和分析,与全省情况及各级次间进行比较,并实行境内上缴地 方税收前200户企业季报分析制度, 为强化税收监管、实现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大 税收征管和收入组织力度,努力做到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及时入库,保证税收收入的较快 增长。全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3135%,高于财政收入增幅319个百分点。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市级在原预算外资金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更名组建了非税收入 管理局,按照统一归口管理和“一金一策”的原则,制定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突出 加大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规范收入计划确定、减免审批、征缴入库等工作 程序,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的计划性、减免的规范性和使用的专项性,促进了非税收入依法、 完整、及时征缴。市级当年征缴政府基金等非税性收入1416亿元,增长37%。 加强国有资产运营收益收缴和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 产监管和运营的意见》,针对非经营性、经营性和资源性三大类国有资产,分门别类制定加 强监管、搞好运营的政策措施和征缴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资产运营和收益收缴工作, 实现了收益收缴总量、垄断性经营收入收缴、公用事业特许权运营和行政事业房产运营的四 个突破。市级共实现国有股权收益9266万元,政府资源运营收益4638万元,分别比2004年增 长14倍和34倍。 【增强保障能力】增强统筹保障能力,坚持“三保两促一倾斜”(即保工资发放、保政权运 转、保社会稳定,促发展、促改革,向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全力推 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做好“三农”工作。全市用于“三农”的财政性资金投入达到1499亿元,比2004年增 长2249%,其中预算内支农总支出4616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社会事业支 出77463万元。 全面落实“三补两减免”等支农惠农政策,全市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对种粮农民、良种、农机具购置进行补贴,为农民直接减负增收113亿元。以奖励、资助、 贴息等方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农民小额担保贷款和转移就业培训,鼓励农产品品牌认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等, 财政直接投入9568万元。各级新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 切实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支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生 活保障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突出解决基层财政困难问题。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县乡财政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 件, 切实加大对县乡财政的综合扶持力度,市对下专款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到595 亿元,逐步建立与县、乡政府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财力保障机制。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将部分 市级收入下放区县,调减上解区县的上解递增比例,扩大市与区县收入共享范围,壮大区县 收入规模和可用财力。建立帮扶和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市对下转移支付力 度,对困难区县和30个困难乡镇实行奖、补等一系列办法措施,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调动了各级加快发展、努力增收的积极性。创新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行“乡财乡用县管” 和“村财村用乡管”试点,理顺区县对乡镇财政体制,努力减人、消债、减支,营造有利于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良好环境。 全面做好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项支出保障工作。出台和落实机关事业人员增资政 策,加大各项重点事业投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教育总支出 176548万元, 增长3810%,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学校危房改造、学校债务等问题逐步解 决;科技总支出17817万元,增长2470%,一系列重要的科技成果招商活动及科技创新与推 广项目等得到较好保障;社会保障总支出87335万元,增长4863%,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弱势群体救助等工作的力度持续加大;文体卫生总支出57699 万元, 增长2696%,文化大市建设和城乡卫生“两个体系”建设等加快推进;公检法司总 支出50598万元, 增长3860%,“平安淄博”建设深入实施;城市维护和环保总支出76580 万元, 增长2060%,绿色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加大资金筹措和落实力 度,新城区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市级每年从正常安排增长的办公经 费中节省1000万元,建立政府助学资金,重点用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 免一补”,确保全市每一名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上得起学,此项工作成为淄博市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突出成果。 【财政改革】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即资金 全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银行网络系统,直接支付给商品、服务的供应商或最终用款单 位,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显著提高。该项工作在全省获得“三个第一”并被大力 推广,即第一个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行、第一个实现全过程网上操作、第一个规范启动区 县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了财政资金内外结合化、 财政收支封闭到位化、公共支出政府采购化、资金分配市场运作化、资金使用奖补引导化、 工作成果绩效评价化、理财目标大众实惠化的管理。着力加强对非税收入的集中统一管理和 预算内外资金统筹,把原游离于政府监管和支出安排之外的有关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政府投资和部门预算管理,2005年市级统筹安排资金达到33亿元, 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坚持早编、细编预算,及早部署开展200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 实行事前评审的办法,保证项目预算的科学合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 构,实现了监督管理与采购执行环节的分离。全市政府采购额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016 亿元,比2004年增加471亿元,增长8631%,节约资金158亿元,节支率1349%,其中 工程类、 服务类采购额占到总采购额的81%,以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外和单位自筹资金 采购额占到64%。 在财政支农、重点事业、城市建设、财源建设贴息等领域,以公开招标方 式,借助专家评审和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扶持项目、确定资金投向、吸附社会资金等,增强 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放大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效应。 【财政监督】认真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增强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 实效性,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理财水平,保证和促进财政经济健康运行。加强对涉及群众切 身利益、 社会关注的重点资金的监管。开展排污费、地方电力附加费等6项收费,基金和罚 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救灾救济、就业再就业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 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政府债务和地方金融监管,切实做好新城区 建设融资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对地方商业银行实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购建计划管理和费 用总额、比例计划控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有效地防范了 地方金融和财政风险。加强住房资金安全运营监管,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37亿元,同 比增长1936%,累计归集额达到231亿元。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体系,当年发放个 人购房贷款258亿元、 3780户,累计发放1085亿元、22万户,贷款种类、户数和比例 在全省保持领先位置, 贷款到期回收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市级当年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5200户、2700万元,职工满意率保持100%。加快公房出售清算进度,加强公用部位维修基金 管理, 市直96%以上的单位职工办理了全产权证。做好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兑付工作,足额 为173个单位的6658户职工核拨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1852万元。 加强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和 债权保全,市级当年回收600万元,保全资金债权162亿元,最大限度地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市级完成工程预结算审查值282亿元,审减资金5075万元,审减率18%, 提高财政投资效益。强化财经纪律,重新修订编印收费、基金项目手册并向社会公示和免费 发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认真做好清理纠正虚报冒领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账户管理 和推行“阳光福利”工作。建立实行公车处置拍卖制度,继续搞好财会信用等级考评工作等, 促进财经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 【党风行风建设】围绕建立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加快财政改革与发展、强化理财为民 理念、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加强机关管理、搞好调研工作等,制定出台一系列意见规定,巩 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 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财政部门工作特点,引导和带动全体干部 职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为人民群众用好权、管好钱。制定出台《2005年 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完善 和落实各项财政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等。 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廉政谈话、离任审计、 廉政档案和监督员等项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财政系统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广泛开展行风建设先进单 位、示范窗口、优质服务标兵、十佳廉洁勤政好管家评比以及党风、政风、行风知识竞赛等 活动,进一步扩大和细化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内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和服务质量。 市财政局连续3年获得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 建活动。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财政工作再上台阶为总体目标和要求,坚持不懈地 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 廉洁型等创建活动,全市财政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市财政局被中央文明委命名 为首批全国文明单位, 全系统建成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9个,市级文明单位32个,区县 级文明单位65个。区县财政局省级文明单位建成面达到100%,全系统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建 成面达到907%。不断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增强集体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强 化内部管理, 狠抓督查落实。 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年初确定的 176项量化工作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大力倡导工作创新,全年共有40余项工作获得部、 省、厅和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60多人次获得上级表彰。(刘晓村 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