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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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司法局认真实施“两个规划”,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推进
依法治市进程。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连续举办了由
市、区县、乡镇领导参加的学法用法培训班;成功组织了全市1.5万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全
省统一普法考试;继续开展党政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全年有1166名学员完成学业;经省
教育厅批准,成立了全省系统内首家山东大学淄博法学教育学习培训中心。全市1052所中小
学注重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狠抓教材、教师、计划、课时“四落实”,构筑起了学校、家
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德教育新格局。
在普法内容上结合“双拥创城”工作,突出了相关10余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在全市深入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配合举办了全市农村信访和处法培训班,强化了农村
特别是村级一把手的法治意识。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四五”普法、“三五”依法
治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给予了充分肯定。

【监狱劳教工作】是年,市司法局加强对驻淄各监狱、劳教所的协调管理,实现了监管、生
产、队伍“三个安全”目标,市劳教所连续47个月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律师工作】年内,全市新发展执业律师118人,比上年增长35%。全市有37家律师事务所、
455名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406人,兼职律师49人。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146人。又有5家
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共达23家。年内共办理各
类法律事务9506件, 与上年相比增长11.3%, 其中办理刑事案件1185件, 民事、经济案件
4341件,行政代理127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933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0件;为1147家
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索回赔欠款2.8亿元。

【公证工作】全面推行了要素式公证书,在全省率先实行经常性公证质量督查制度,杜绝了
错证、 假证问题的发生。全年共办证32660件,比上年增长43%。各公证处积极参与整顿和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与金融部门建立广泛联系, 办理贷款、 展期、 催款送达等事项
19232件, 占全年办证数的60%,涉及标的数额近20亿元。市公证处办理的淄博车站广场扩
建拆迁公证、周村办理的协助法院强制执行公证、高青办理的赡养老人协议公证,都取得了
很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援助工作】年内,下发了《淄博市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重点在机构建设、资
金保障、制度落实、关系协调、案件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全市建立了以市、区法律援助
中心为主体,以乡镇和有关部门设立的联络站为补充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了法律援助
的社会覆盖面。是年,全市法律服务人员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97起,其中刑事100件、民
事525件,公证40件,行政32件。接待来访3400余人次,代书200余封。众多的残疾人、未成
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和贫困群众及时得到了法律援助。

【司法鉴定工作】市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提供司法
鉴定服务,全市有19家司法鉴定机构和479名司法鉴定人获得了执业资格。12月25日至26日,
省司法厅在淄博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淄博市的经验。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全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965场次, 受教育66万人次。 处理民间纠纷
5613起, 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4547件,制止群众性上访217次,制止群众械斗79次,向基层
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366条,参加执法检查368次,参与专项“严打”治理723人次。是年全市
司法调解中心共调解纠纷6287件,调处成功率达97%。
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3月率先在全省开通了“12348”全国统一的法律服务电话。
“148”法律服务专线完成省内联网,实现了网上传输。年内,全市“148”协调指挥中心共
解答群众电话法律咨询6125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案件4193件,接待上门咨询2323人,调处
纠纷事件555起,避免“民转刑”417件,避免集体上访事件355起,复议下一级“148”处理
案件52起, 移交法律援助案件395起,转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案件1836起。
建立淄博市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调中心,开通了法律拥军热线。年内共解答军人军属涉
法电话咨询208个,接待上门咨询4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5起,立案调处案件11起。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对全市人民调解员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队伍素质。健全全市六
级调解网络, 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四落实的调委会达到95%以上,省级规范化调委会达
到60%以上, 一、二类调委会达到95%以上,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所有乡镇全
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并全部达到省厅要求的规范化标准。桓台县唐山镇大庞村人民调解
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单位。在淄川区进行了人民调解工作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得到规范。 年内,按时完成了全市70家法律服务所、300名法律服务工作
者的年检注册工作。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进行了教育整顿活动。结
合全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合伙制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6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形成网络化。全市各区县均设立了安置帮教办公室,乡镇(企事业单位)安置
帮教工作站231个, 村居安置帮教小组3850个,形成了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
居四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调整完善了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完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登
记分流工作。是年全市刑释解教回归人员1286人,有1234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96%,
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队伍建设】年内,全系统2个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1名同志记一等功,4名同志记二等功,
1名同志被授予“全市十大青年卫士” 称号,市局被评为“全市党委自身建设先进单位”、
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务员素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先进集体”。全系统无一人违法违纪。
(杨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