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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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是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851件,审结和执结36597件(含旧存,下同)。
法院队伍建设、信息调研、减刑假释、思想宣传、执行队伍管理等工作经验先后在全省法院
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思想宣传
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中院被省高院和市委评
为先进单位。法院工作呈现出队伍素质、群众满意程度提高,执法形象越来越好的新局面。

【刑事审判】是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409件,审结2375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618
人中, 被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39人、无期徒刑的23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的375人。依法对建国以来全市发生的最大抢劫案件“夏清国犯罪团伙入室抢劫案”的9名成
员从重从快判处刑罚, 其中主犯夏清国被判处死刑。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
作,
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5件, 判处罪犯235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积
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严打”整治斗争,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389条;选择
典型案件, 组织召开公开宣判大会29次, 受教育群众8万余人; 坚持宽严相济的方针,对
1969名认罪服法、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积极做好少年刑事审判
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行政审判】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工作。年内,共受理一审民商
事案件16598件,审结17080件。组织对全市工业企业的调查活动,制定出台了《淄博市中级
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规定》《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实施环
境立市、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优化了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妥善处理群体
诉讼案件,对矛盾容易激化的债务、房地产、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争议等案件,充分
运用调解手段平息纠纷。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34件,审结473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 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件, 审结9件。制定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司法救助的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
讼费共145.72万元。 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坚持院长接访日制度,积极参加政法机关联合接
访活动,共接待来信来访9268件次。

【执行工作】积极推行执行机制改革,加大执行组织改革力度。市中院执行局正式成立并挂
牌,实行执行审查权、裁判权、实施权三权分立,建立并完善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
挥、统一协调的“三统一”执行工作新机制。以执行工作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推行执行工
作的“阳光工程”,实行执行举证、债权凭证制度,采取公开开庭执行、集中执行、督办执
行等方式,规范了委托执行、提级执行等做法,强化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年内,全
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980件,执结13376件,标的额13.19亿元,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
人的权益。

【审判监督】全市法院完善了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案件审判质量的检查监督。对被上
级法院发回、 改判的案件以及本院再审改判的645件案件,逐案进行了评析,分析问题,查
找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将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全面公开,
实行逐案跟踪,审限控制。是年,市中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154件,审结2136件;全市法
院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66件,审结248件。加强督查工作,督查办结各级领导及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交办的来信来件360余件,做到件件有答复。

【法院改革】一是强化公开审判,重点推广了庭前证据交换、展示、“判前评断”等制度;
规范了裁判文书制作;深化申诉来访接待和再审立案方式改革,推行了申诉复查听证制度。
二是推进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推行网上立案、巡回立案、法庭代为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辅
助立案方式;规范了审判长与合议庭以及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深
化改革经验交流会,对全市改革情况进行了总结,推出了破产听证、设立专职庭前调解法官、
构筑立体管理模式、少年刑事审判“七步工作法”等改革经验。三是加快机构和人事制度改
革。普遍建立起“大民事”审判格局,形成了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相对应的审判
组织体系。提拔了一批年轻有为、知识层次高的同志担任法院各级领导职务,形成了重政绩、
重学识、重品行的良好用人导向。

【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法官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查摆
和整改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落实市委、上级法院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对诉讼费和执行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法情况进行大检查。提高法官业务技能,
推行“人才战略”,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研究型法官。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建立法官学习
培训档案。组织部分法官参加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的远程法学本科教育;积极推荐参加研究
生学历教育;对40岁以上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法官进行专项培训;为适应入世后的审判工
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理论研讨,培养干警现代司法理念,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是
年,全市法院共有600多人参加各种层次的学历教育,有11个单位立功,236人次被评为先进,
64人次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其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春明被省法院荣记一等功,
临淄区法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淄川区法院孙芙蓉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基层基础工作】全市法院努力加强基层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将基层
法院和派出法庭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管理,做到以制管人、以制治事;通过设置小额债务法庭、
巡回法庭等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方便了群众诉讼。重视人民调解工作,
临淄区法院辛店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物质装备建设】全市法院加快物质装备建设步伐,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十五”期间物
质装备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内部计算机网络建设,建立了市法院互联网站,率先与省法院
实现了广域网联网,完成了中院与各基层法院广域网的全面联通,实现了全市法院信息数据
共享和电子公文传输,初步达到“网上决策、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的目标。审判管理、行
政管理、信息调研、司法鉴定、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实现微机化。是年,全市法院先后投
资近百万元,更新了技术装备,完善了固定刑场,成功进行注射式执行死刑,提高了司法鉴
定、司法警察的现代化水平。
【全市法院收结案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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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旧存│一审 │一审│二审│二审│再审 │再审│赔偿│赔偿│执行│执行 ┃
┃ │ │新收 │审结│新收│审结│新收 │审结│收案│结案│新收│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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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院 │200 │385 │397 │2154│2136│125 │119 │10 │9 │344 │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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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店 │544 │4535 │4568│- │- │32 │20 │- │- │4395│3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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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 川 │589 │3032 │3039│- │- │26 │18 │- │- │2298│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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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山 │554 │1973 │1922│- │- │25 │30 │- │- │1117│1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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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 淄 │747 │2215 │2403│- │- │18 │16 │- │- │986 │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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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村 │512 │1759 │1791│- │- │7 │4 │- │- │963 │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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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 台 │893 │1693 │1922│- │- │0 │7 │- │- │1674│1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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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 │177 │1349 │1341│- │- │3 │2 │- │- │986 │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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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 源 │506 │2055 │2121│- │- │30 │32 │- │- │1183│1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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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0 │445 │424 │- │- │0 │0 │- │- │34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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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4712│19441 │1992│2154│2136│266 │248 │10 │9 │1398│13376 ┃
┃ │ │ │8 │ │ │ │ │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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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