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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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54件158人。其中,大要案120
件(县处级干部要案10件),占总数的77.9%,涉案金额最高的达40万元。截至年底,所办
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136件,占总数的88.3%,已提起公诉125件,已做出有罪判决的102件。
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职犯罪案件27件29人,其中大要案21件(县处级干部要案
2件) ,占总数的77.8%,所办案件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
经济损失2817万元。

【“严打”整治斗争】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1471件216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47件
1944人, 不批捕67件109人, 批捕重特大犯罪嫌疑人819人, 占42%;受理移送起诉2294件
3527人,提起公诉2171件3226人,不起诉19件49人,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保持了“严
打”声威和力度。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
与配合,提前审查鉴别证据,积极引导公安部门侦查取证;采取定案限时办案制度,缩短了
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狠抓办案质量,重事实、重证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牢固树
立“铁案”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了对治安混乱地
区的重点整治。

【诉讼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公正执法”的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
是加强立案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全年全市共办理立案监
督案件159件。 二是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重点监督“在逃”“另案处理”对象,发现
遗漏罪犯或罪行, 及时依法追捕、追诉,把好批捕关、起诉关,共追捕9人,追诉32人。依
法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 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
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立查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向各监管
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4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均被采纳。办理罪犯又犯新罪案件
80件。 四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不服判决的民事、行政、经济申诉案件178
件,提出抗诉64件(向市法院建议再审18件),提请省院抗诉18件,法院再审改判48件(审
查和解13件) 。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份,支持起诉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2.9万元。
市检察院和市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审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分别
被省院和高检院转发。

【群众举报大要案数量上升】市检察院利用举报宣传周、印发宣传材料、电子语音信箱、互
联网等形式加强举报宣传, 调动人民群众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 全年受理控告举报
1325件,举报大要案的数量与往年相比有所上升,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959件,初查174件;
受理群众来信1182件, 来访904件;受理各类申诉案107件;刑事赔偿立案5件。认真开展了
清理上访老户、清理积压举报线索、清理申诉赔偿案件、清理上级交办积案的“四项清理”
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
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开展为期一周的“预防职
务犯罪、大家来参与”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市检察院与市发展计划委、经贸委、建委、
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13个单位联合签发了预防犯罪工程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
采取多种形式在建筑、金融、保险、税务、海关等系统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参加重大工程预
防152项, 重点对淄博广电大厦、市第三医院病房大楼、山东理工大学新建工程等项目进行
专项预防。落实个案预防120余件,提出检察建议410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97场次,听课人数4.9万人,发放宣传材料3.5万份,举办大
型展览10次。

【队伍建设】年内,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检风建
设;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临淄区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全市共有20个集体和3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0月,评选表彰了第五届“淄博十佳检察
官”。

【检察技术工作】检察技术部门充分发挥技术工作在办案中的重要作用,把鉴定质量放在首
位,确保鉴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准确性。共办理各类技术案件1094件,出具各类技术鉴定
书529份,其中:法医改变错误的鉴定结论8件、纠正原鉴定依据3件。

【法警工作】 市检察院法警部门全面开展各项法警服务,履行法警职责。共传唤216人次,
参与搜查32次, 拘传3次, 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11次,提解818人次,押送47人次,看管
1146人次,送达392件次,死刑临场监督7次。(杨淑萍)